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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及其可能

2012-04-01刘继荣

关键词:公共性公民领域

刘继荣

(1.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甘肃兰州 730070;2.中北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山西太原 030051)

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及其可能

刘继荣1,2

(1.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甘肃兰州 730070;2.中北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山西太原 030051)

作为公共领域发展史上一个特殊存在形式的网络公共领域实现了公共领域的“大众化”转型,较之于传统公共领域扩大了参与主体,讨论内容也更加多样和全面。它不仅催生了中国公民的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而且通过舆论压力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治强制行为的发生和国家权力的肆意延伸,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释放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等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远不够成熟,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提升网民公共理性和公共情怀,突显其“公共性”本色。

网络公共领域;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公共性

公共领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17至18世纪英国和法国资本家为了反对封建专制主义、争取经济自由发展经常聚集在广场、会议室或者咖啡馆等公共场合进行交流和协商,探讨的主题也逐步从刚开始的文学休闲发展到政治批判。此时,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开始形成。至于中国历史上特别是晚清民国年间是否存在公共领域,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尚无定论。然而,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社会自由开放的同时,政治环境也逐步趋向宽松。这使得以“话语民主”为特征的公共领域的发展成为可能,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壮大尤为引人注目。

一、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

公共领域问题是当前政治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公共领域”一词虽然早已有之,但最早进行系统化研究的当属阿伦特和哈贝马斯。20世纪50年代阿伦特在《人的条件》和《极权主义的起源》等著作中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对公共领域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哈贝马斯在1961年出版的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对公共领域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使之概念化。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1989年该书英译本的问世引发了公共领域问题研究的世界性热潮,并一直持续至今。

哈贝马斯系统地研究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形成和衰落的过程,并赋予“公共领域”最为经典的涵义,成为半个世纪以来在“公共领域”研究中占主导地位的解释。他认为,所谓公共领域,“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个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了公众。那时,他们既不是作为商业或专业人士来处理私人行为,也不是作为合法团体接受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规章的规约。当他们在非强制的情况下处理普遍利益问题时,公民们作为一个群体来行动;因此,这种行动具有这样的保障,即他们可以自由地集合和组合,可以自由地表达和公开他们的意见。当这个公众达到较大规模时,这种交往需要一定的传播和影响的手段。今天,报纸和期刊、广播和电视就是这种公共领域的媒介”[1]。说到底,公共领域就是一个处于私人利益领域和国家政治权力领域之间的可以自由讨论、理性商谈公共事务并能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进而通过公众舆论压力的形式迫使武断的、压迫性的国家权力回到理性的决策中的“话语民主”的公共空间。一方面,它是一个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的大众文化批判的领域,它的批判对象就是国家政治权力;另一方面,它虽然根植于私人领域,但却基于公众利益的动机而致力于公共事务的行动。

网络公共领域是公共领域发展史上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形式,“是指由宽带上网、地面拨号上网、专线上网以及卫星传送网络等所提供的迅捷传送信息的技术支持,以各种虚拟空间的创建与虚拟社群的集聚为前提,向虚拟社群中所有参与者开放的、以各参与者相互之间自由讨论各种共同话题为主要内容的情感沟通、思想交流、精神交往的虚拟平台与公共场域”[2]。由于中国历史上是一个中央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的威权社会,作为国家权力“对手”的公共领域极不成熟。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发展、社会民主,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推进,为公共领域的成长和壮大提供了历史性机遇。特别是互联网作为便捷高效、自由开放的社交网络平台在中国虽然仅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但它的发展速度和社会影响已经大大超出了人们的预期。根据2011年11月第十一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发布的消息称,目前中国网民人数达到5亿,微博用户也已经超过3亿,成为用户增长最快的互联网应用形式[3]。而且,在互联网的信息存储、信息传输、信息浏览以及电子邮件、电子商务、电子游戏等功能迅速发展的同时,以网络论坛为中心的各种电子交往形式也迅速发展,如电子公告板(BBS)、微博、新闻跟帖、虚拟社区、维客(Wiki)等。互联网是一个自由而开放、匿名而平等的“话语民主”空间,借助网络平台表达意见的机会和可能大大增加,这样就为构建平等参与和自由讨论的理想公共领域模式提供了契机。当“足够多的人在网络上就大量的公共话题全身心地进行足够长时间的交流,以致在网络上形成了人与人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的时候”[4],网络公共领域也就形成了。由于它拥有良好的交流机制和对话平台,用户可以就社会公众所关心的各种问题展开自由、平等、理性的商谈。可以说,正是互联网的兴起推动了中国公共领域的发展,促成了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和壮大。网络公共领域的出现实现了公共领域的“大众化”转型,较之于传统公共领域扩大了参与主体,讨论内容也更加多样和全面。

二、网络公共领域的社会影响

哈贝马斯认为,在独立于政治权力和资本市场之外的公共领域,公民就有关公共利益和影响人们生活的社会规则主动进行交流。在讨论的过程中,人们既不受制于个人私利的诱惑,也不受现实强权势力的摆布,而是在自由辩论和民主协商中相互影响、相互学习,最终达成理性的一致。作为公共领域的一种新形式,网络公共领域的出现和兴起不仅催生了中国公民的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而且通过舆论压力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治强制行为的发生与国家权力的肆意延伸,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合法权利以及释放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网络公共领域的勃兴助推了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加快了政治民主化的发展进程

公共领域要实现真正民主、自由、理性的商谈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交流机制和讨论平台。由于中国传统上缺乏民众表达自我的空间和机会,网络公共领域一出现就以传统公共领域所不可比拟的巨大优势大大激发了公众的参与意识与对话交流意识。人们通过网络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公共性话题倾听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见解。正如学者所言,“在现实政治过程中,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途径较为缺乏,政治关注难以有效体现,而网络空间的相对开放和相对自由状态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重要渠道”[5]。另外,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传媒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不仅具有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实时互动及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传播优势,而且也由于公众可以在互联网上随时平等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使得“个人开始对自己周围的一切事物产生兴趣,尤其是对那些原本归国家和政府管理的事务投入了极大热情”[6]。同时,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也使得“公民撷取政治知识和传习政治文化更为平等便利,这不仅迅速改变着人们的政治知识结构,缩短人们的政治文化传习时间,同时也提升着人们获取政治信息的能力,并进而缩短人们政治社会化的进程。其产生的最大后果就是公民形成了平等获取政治信息与政治知识的政治意识与政治心理,促使政治结构分层的‘去阶层化’变化,促进民主的政治文化氛围形成,进而推进政治民主化发展”[2]。显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公民权利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的觉醒。

(二)网络公共领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的有效平台

根据哈贝马斯的研究,公共领域是对所有民众开放的介于国家政治权力和市民社会之间的既立足于私人领域却又超越于私人领域的不同于权力系统和资本系统的公民社会领域,是社会公众表达利益诉求、批判公共权力、揭露社会问题,从而形成舆论共识的公共场域。随着社会转型时期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中国已经到了一个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期。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由于受到社会性权力机制的压迫和来自“他者”之役羁绊的外部环境限制,无法寻找突破这些必然性限制的可能途径,然而在网络空间中人们摆脱了一些“特殊事实”和现实政治必然性的制约,使得种种现实中不可能实现的可能性出场了[2]。因此,通过网络公共领域遏制社会不公、实现社会资源公平分配、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它虽然仅是一个虚拟空间,但依然可以形塑现实存在的政治、经济和道德领域。社会公众可以利用互联网构建的公共交流平台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就关乎公众普遍利益的社会热点、典型事件等展开理性辩论、公开批判,甚至谴责抗议,从而引起人们广泛而持久的关注和讨论,并以舆论压力的形式寻求解决途径。事实上,近年来多起用传统方式难以处理的公共性事件通过网络“舆论干预”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例如,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2011年的长治违规招录公务员事件以及多起事业单位的“萝卜招聘”事件等。

(三)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有效制约了政治强制行为的发生和国家权力的肆意延伸

根据哈贝马斯的论述,作为政治系统对手的公共领域可以通过民众广泛参与的社会舆论、交流辩论,甚至有组织的群众运动放大社会压力,阻止政治权力的无节制扩展,保证公民社会的独立运行。在中国传统威权政治体制之下,由于国家权力无所不在导致社会力量缺乏足够的发展空间,使得公共领域天生“发育不全”。然而,改革开放为社会力量的崛起提供了机会,特别是近年来网络公共领域的“异军突起”,形成了制约政治专制权力的有效杠杆。在互联网世界中,任何公共性事件都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到整个世界,公众随时都可以了解事情的真相和进展并参与到讨论中,从而改变了传统社会由于传输通道不畅而导致信息垄断的可能。同时,“由于虚拟时空‘去中心化’与‘去权威化’的特点,必然导致人们对政府敬畏心理的削减以及人的理性能力的张扬”,也“由于虚拟时空的‘虚拟性’、‘匿名性’以及身体缺席所带来的‘多重身份’,人和人之间的非接触性改变了传统的人和人面对面的交往方式”,而“这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中国传统人情社会、专制社会带给人们的压力和束缚,必然导致人们的政治意识与政治心理由封闭转向开放,由压抑转向自由,由谨小慎微转向仗义执言”[2],从而引致政府权力的收敛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曾经“肆无忌惮”的政治强制行为的发生。“在这里,‘自由’得到了伸张,而‘强制’遭到了‘话语民主’的消解”[7]。

三、网络公共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其治理

对于中国民众来说,目前互联网主要是一种社会交往和精神娱乐的工具,而公共领域的职能却在于通过公众对公共事务的理性辩论并进一步展开与政治权力的互动,从而实现有效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从机制上看,公共领域是一个批判交流的空间,但从参与个体而言则更多体现为一种公共情怀。由于网络公共领域较传统公共领域具有无法比拟的自由、开放的优势,人们对其抱有美好的发展愿景。然而必须认识到,当前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远不够成熟,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正如美国网络社会学研究专家埃瑟·戴森所说:“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者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8]这引起了人们的反思:网络公共领域在发展过程中究竟面临哪些挑战?存在哪些不足?根据对媒体报道的总结,当前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私人化倾向严重;(2)参与主体公共理性不足;(3)相关法律法规缺位。因此,要实现网络传媒的“新跨越”和网络公共领域的“大繁荣”[9],必须加强网上思想文化建设,提升网民公共情怀和公共理性,“塑造一个以信仰、道德、法律为构成要素”[10]的网络公民队伍。

(一)提升公共情怀,凸显网络公共领域的“公共性”本色

公共领域是以公共事务为对话主题,以促成公共利益为根本目标的相互讨论、相互理解并形成共识的社会交往和文化批判空间。当前中国网络公共领域虽然在社会公共性事件的解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公共领域私人化甚至商业化的倾向。第一,网络公共领域虽然关注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性事件,但也涉入了太多个人的私下生活,比如当前网络公共领域热衷于讨论名人隐私、炒作明星绯闻等。不仅使公共领域远离了真正的公共性事务,而且侵犯了私人空间、扰乱了正常的私人生活。第二,网络公共领域的商业化。哈贝马斯称之为公共领域的“再封建化”。公共领域是以公共利益、公共关怀为目的的“公意”空间,而不是实现个人私利的“众意”工具。卢梭认为,“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11]。在网络公共领域,一些利益集团利用商业广告把自己的产品宣传成为社会大多数人需要的公共性物品,把商业意图掩饰在关心公共福利的角色背后,从而把通过公共关系策划的“公众舆论”而不是经过社会公众讨论的舆论共识当成了所谓的公共利益所需的共识,从而造成了虚假的公共性[12]。因此,必须通过公民教育提升人的公共情怀,用彼此能够接受的“共善”观念审议公共事务,而不是把私人利益纳入公共事务的考量。同时,也可以借助于网络公共领域这一公共交往空间开展公共情怀的无意识渗透,因为惟有在公民参与公共性事务的决议时,才可能透过沟通论辩而超越个人私利的范囿,建立追求共善的德行[13]。

(二)培育公共理性,塑造文明网络空间

网络公共领域作为新近出现的一种公共文化批判形式,较传统公共领域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虽然与哈贝马斯心目中的理想公共领域还有一定距离,但必将成为未来公众参与公共性事务的主要形式。甚至有人提出,“这种全球化的‘网际公共领域’是继古希腊‘城邦型’、欧洲中世纪‘代表型’和近代西欧‘市民型’之后公共领域的第四种类型”[14]。然而,网络公共领域并没有成长为一个完全理性、健康的公共话语平台。网络谣言、网络色情、人身攻击、以讹传讹等不良网络行为充斥网络空间。虽然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公共交流空间,任何人都可以公开自由的表达,但也应该是在法律允许和道德制约的条件之下。如果说批判与对话是公共领域的本质特征,宽容与合作是公共领域的基本精神,那么文明与理性则是公共领域的外在形象。每个网络公共领域的参与者都应该运用文明的语言和理性的思维展示自己对公共事务的认识和理解。因此,在发展网络公共领域的过程中,必须加强网络监督,塑造网民责任意识,培养网民理性精神。这样,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在不久的将来才能成为一个文明、理性、自由、宽容的公共舆论空间。正如学者所言:“当20世纪90年代网络技术刚刚兴起之时,人类在虚拟空间中寻求心灵和想象的慰藉与刺激、张扬其所带来的刺激和狂热被点燃的时候,人们几乎失去了理性;然而,历经时光流逝,当前的现实却是,当网络技术逐渐为人类所认识和掌握之时,它也就漫步走下神坛,人们把虚拟时空当作自由时空的早期热情正在逐渐冷却,对虚拟时空所寄托的希望也渐渐暗淡下来,人类的理性再一次逐步战胜情欲和感性。因此,人类在虚拟时空中逐步回归理性、回归人性、回归社会和自然的日子,将不会遥远。”[2]

(三)加强法制建设,引导网络公共领域健康发展

公共领域是一个介于私人领域与国家权力领域之间的社会交往和公众舆论平台,它一方面通过社会公众公开讨论的形式表达个人对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的关注,另一方面以舆论压力的形式监督国家政治权力的合法化运行。在中国传统威权政治体制之下,普通民众既缺乏自由表达个人诉求的社会舆论空间,也缺乏自由发表言论的社会保障机制。然而,网络公共领域的勃兴为中国民众开启了一个“话语民主”的新空间,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这个“虚拟”的公共言说平台将对现实生活产生愈来愈直接、愈来愈深刻的影响。但是,诚如前面所言,网络公共领域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光明敞亮的“自由王国和永恒世界”[15],它也充满了“欺骗”与“虚假”。对之进行有效的治理,既需要参与主体自身道德素养的提升,也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公共领域是一个法治的话语空间,没有法律对这个“自由空间”的保驾护航,公共领域将是杂乱无章、弱肉强食的世界。特别是对于一个习惯于“人治”传统的国家,网络公共领域更需要法律的规范和引导。事实上,近年来人们已经越来越感觉到加强网上信息传播法律法规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网络犯罪行为和现实犯罪行为一样,不仅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道德谴责,而且也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制裁。

[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M]//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汪晖,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125.

[2]杨嵘均.论虚拟公共领域对公民政治意识与政治心理的影响及其对政治生活的形塑[J].政治学研究,2011(4):101-113.

[3]中国网民人数已达5亿,微博用户超3亿[N].长江日报,201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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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熊光清.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特征与前景[J].教学与研究,2011(1):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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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3.

The Formation of Network Public Sphere and its Possibility

LIU Jirong1,2
(1.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Lanzhou 730070,P.R.China;
2.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North University of China,Taiyuan 030051,P.R.China)

As a rather special form in the history of public sphere network public sphere appears to result in the popular transformation of public sphere,expands the participator compared to the traditional public sphere and makes the discussion more diverse and comprehensive.The network public sphere not only gives birth to the awareness of Chinese citizen's participation and rights,but also restricts the occurrence of political coercion and arbitrary extension of state power through the pressure of public opinion to some extent.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achieve social fairness and justice,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interests of citizens, release social pressure and alleviate social contradictions.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enhance network public sentiment and public reason of the participator and highlight its public characteristics because Chinese network public sphere is far from mature currently.

public sphere in the network;public sphere;private sphere;public nature

C912.3

A

1008-5831(2012)05-0123-05

2012-02-02

2011年度中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资助项目“公民新闻的崛起——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闻传播研究”(2011Y018)

刘继荣(1978-),男,山西临县人,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北大学人文社科学院讲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

(责任编辑 彭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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