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沪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解读及启示
——兼与国外终身教育制度比较
2012-04-01袁华英陈岳堂
袁华英 陈岳堂
(湖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湖南长沙410000)
闽沪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解读及启示
——兼与国外终身教育制度比较
袁华英 陈岳堂
(湖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湖南长沙410000)
建立终身教育发展体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我国闽沪两地先后制定和通过了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对我国终身教育立法做出了尝试性实践,其法规在制定内容、组织领导、实施途径和保障体系等方面,对未来我国终身教育立法和实施均有启示。
终身教育;闽沪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解读;启示
一、闽沪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解读
(一)终身教育的立法
2005年7月29日,福建省第十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并自2005年9月28日起施行,成为中国大陆第一部终身教育地方性法规。2011年1月5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闽、沪两地都欲通过立法来促进终身教育的建构,以鼓励21世纪的中国公民更加重视学习,为建立学习型社会铸就法律依据。其他国家的终身教育立法较之于我国而言,要早很多。美国是第一个有完整终身教育法的国家。1970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了议员蒙代尔递交的《蒙代尔议案》,美国《终身教育法》也称《蒙代尔法》正式诞生。该法指出,现代教育不应仅仅局限于一定阶段内的学校教育,而应将更多的校外教育形式纳入到公民的学习中来。[1](P715~716)由此,该法确立了终身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保障了美国公民接受终生教育的权利。在亚洲,日本和韩国也已经制定并实施终身教育法规。虽然闽沪地区身教育促进法比别的国家晚了很多年,但也为终身教育理念和体系的建立及我国未来终身教育立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终身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组织领导
建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全民终身学习,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有相应的专门机构统一规划和协调管理。[2]《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明确指出,市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市终身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组织协同做好终身教育工作。《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组织领导是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由承担终身教育相关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而在国外,韩国的教育及人力资源部制定国家人力资源的相关政策,部设有终身教育司和中央协调委员会,研究和协调全国性的终身教育政策。澳大利亚为加强和完善终身教育系统,其主要组织机构为国家培训机构部长理事会(MINCO)和行业培训咨询事体(IABS),它们是职业教育和培训部门的全国性决策实体。闽沪两地的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基本上具有比较协调的管理体制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三)终身教育的实现途径和路径
终身教育的实现和终身教育体系的完善须通过终身教育的实施机构、途径体现。福建通过制定减免培训费等优惠政策,鼓励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组织,并为公民优惠提供学习场所或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且设立了终身教育活动日,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助终身教育事业,捐赠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对终身教育的具体实施规定得更明确更详细,力争细化每一个条例,但又不失其指导作用。例如,第一次提出带薪学习制度,第一次提到残疾人教育培训。在世界上其他国家,澳大利亚的终身教育体系主要体现在澳大利亚资格认证框架。结构框架的目的之一是允许学习者在适合他们特别需要的层次参与课程学习,然后根据他们的职业生涯获得所需的资格认证。而法国教育一直是法国政府优先考虑的问题,巴黎第八大学对那些没有文凭的工人和自学者打开了大门,出版了关于终身教育的书籍,还建立了1%事业制度,并确立了带薪教育休假制度。
(四)终身教育投入与资助体制
没有投入的教育不可能是发展的教育。《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法》规定,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可以享受相应的培训费补贴,鼓励捐助终身教育事业或者举办终身教育机构。上海市对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的人员和经费予以一定保障,经费的来源是各级人民政府企业足额提取职业培训经费,并可依法在税前扣除。福建对终身教育经费的来源也有明确规定,且鼓励社会力量捐助或者兴办终身教育事业。但是,该法经费来源比较笼统,细化不够。在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的正规教育和培训有着不同的经费来源,其中包括政府出资也包括私人出资(如公司购买培训),学生也被要求支付部分义务后教育及培训费用,而产业部门则为其员工的培训进行大量投资。在瑞典,市政当局施行(正规)成人教育来弥补社会内部文化水平的差异这种教育是免费的,瑞典25%以上的成人参加了学习小组,50%以上的成人一年接受一种有组织的培训。此类教育活动多由国家补助。马来西亚对于终身教育的巨额拨款反映了对教育与培训的重视程度,如在8 MP期间,马来西亚对培训与人力资源发展的拨款从7MP期间的RM202亿到RM227亿,占到了规划中总发展拨款额的20.6%。
二、闽沪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对我国终身教育的启示
(一)终身教育立法和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要立足国情
建立终身学习体系并不是在现存的学校教育制度顶部加上成人和继续教育,而是国家在整个教育制度发展途径上的一次根本性结构调整。到底进行怎样的调整,应立足本国国情,例如针对我国人口多,就业压力大,终身学习观念淡薄,终身教育起步晚等特点,可实行双元制或交替培训来促进终身教育。在这种双元制中,企业与学校这两个学习场所互相补充,随时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需求。这有助于学校和职业界之间的成功过渡,并能提高企业的适应能力。
(二)终身教育应以人为本,实现其个人价值与归属感
终身教育需要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参与的目的也不仅是为了提高就业率,增强工作能力和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应以人为本,指导人探寻人的个人价值和归属感。应鼓励地方社区成立自己的村民发展委员会,并在这方面对其进行培训,使他们越来越意识到自身的价值,并为自己的成功感到自豪,以培养其社区从属和社会团体意识。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人的教育,只有人得到全面发展,终身教育的宗旨才能得以体现。
(三)终身教育不可一蹴而就
虽然闽沪终身教育促进法为我国未来立法提供了一些鉴戒,但我国离终身教育法的最终立法还很远,即便我们已经通过实施了终身教育立法,且规定了每个机构、组织、企业的义务和权利,并规定了相关的保障机制,但要使终身教育成为每个人自觉的终身学习,还任重而道远。另外,用什么方法实施和用什么措施保障其长期实施,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这一点可以向泰国和菲律宾取经。两国在传统的非正规教育体制的基础上构建了新的终身学习体系。这些非正规形式主要面向社会经济发展,进行成人基本的读写能力教育读写能力后教育和自助教育。泰国把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都整合到终身学习的框架中。菲律宾从战前成人教育先驱者的努力到1982年建立继续教育局,再到现在的非正规教育局,继续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一直随着国家的需要而做出相应的调整。所以,终身教育是一系统工程,其建立和完善需要政府和每个公民脚踏实地的努力。
[1]吴式颖.外国教育史教程[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
[2]黄京钗.闽、台、港、澳四地终身教育比较研究[J].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6).
责任编辑韩玺吾E-mail:shekeban@163.com
G40-02
A
1673-1395(2012)06-0149-02
2012-04-10
袁华英(1981-),女,江西赣州人,硕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2012-04-30
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2011059);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立项号2011GZ034)
作者简介:刘印房(1972—),男,山东汶上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