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发展历程
2012-03-30松辽委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松辽委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作者:赵松涛,杨 薇,李恒山
1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发展历程
1.1 机构沿革
2001年7月,松辽流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站作为独立处级单位成立,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2002年3月,松辽委成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其组成人员为原分站工作人员,为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受分站委托承担流域内有关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的具体业务工作。
1.2 发展历程
作为松辽水利委员会的一个直属事业单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经历了探索发展、完善提高,逐步走向了成熟。按照工作内容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2.1 探索发展阶段(2001—2006年)
该阶段建管站主要工作重点是委直管工程建设项目及部分以中央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先后组建了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和总站联合)、察尔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察尔森水库移民再安置工程、察尔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遗留工程、察尔森水库水土保持工程、嫩江右岸省界堤防工程、扎龙湿地应急调水工程、丹东市鸭绿江防洪护岸工程、大连市引英入连应急供水二期工程、吉林省二龙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黑龙江省三江平原防洪治涝工程等11个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项目站。
2004年,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与松辽流域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合署办公,但由于定额站没有预算经费,很少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
2006年,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松辽流域分站更名为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松辽流域分站,同时增加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相关职能,当年并未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同年,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成为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和造价人员资格管理协作单位,完成了当年流域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并尝试性地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1.2.2 全面发展阶段(2007—2012年)
根据《关于印发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单列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松辽人教〔2010〕45号),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的主要职责为:1)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业务工作;2)承担有关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的业务工作;3)参与流域内省(自治区)水利工程概(估)算定额及费用标准的制定及审查工作,协助完成松辽流域水利工程施工和费用定额的测定和统计工作;4)协助开展松辽流域水利工程造价人员和监理人员管理工作;5)承担组织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交流活动;6)承办松辽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综合科和项目科。
该阶段建管站主要工作重点是国际边界河流及省(自治区)界河流上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委直管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同时在部分建设项目中开展了安全监督工作。先后组建了察尔森水库业务站房工程、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嫩江右侧主要支流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工程、鸭绿江界河工程(吉林省段)等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项目站,丹东市鸭绿江防护工程、建平县老虎山河界河段治理工程、敖汉旗老虎山河界河段治理工程、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河护岸工程等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
开展了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冬季施工增加费专题研究;承担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基本情况专项普查工作,2012年完成审核汇总上报;作为协作单位,协助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开展了造价人员、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先后组织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宣贯、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知识等7个培训班。
2 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2.1 全力做好质量监督,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自成立以来完成了大量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有: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察尔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嫩江右岸省界堤防工程、丹东市鸭绿江防洪护岸工程、大连市引英入连应急供水二期工程、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等13项工程。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管站严格按照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坚决贯彻执行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抓住工程质量这个中心环节。在工程准备阶段检查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体系建设,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在工程实施阶段狠抓薄弱环节,从原材料抓起,强化质量检测,严格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工程验收阶段规范内业资料。做到“事前预防为主、事中加强监督、事后严格验收”。在多年质量监督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编写出版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实务》。
2.2 积极开展安全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此,建管站对安全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很多这方面的学习和研究。在水利部成立安全监督司之前,参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特点,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方面的业务培训,收集了大量的文件、资料,编写了《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实务》。之后,又编印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文件汇编》。
建管站还完成了《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实施细则》政策研究项目。目的是能够明确流域机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和流程,促使流域机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明确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安全评价及工作方法等内容。《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实施细则》完善了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和程序,提高了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填补了我国流域安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的空白,对全流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具有指导意义。
目前,建管站先后组建了丹东市鸭绿江防护工程、建平县老虎山河界河段治理工程、敖汉旗老虎山河界河段治理工程、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河护岸工程等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进行尝试和探索。
2.3 因地制宜逐步推进,有针对性地开展定额管理工作
结合流域自身特点,建管站从2010年开展了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冬季施工增加费专题研究。松辽流域地处我国东北地区,冬季气候寒冷,水利工程冬季施工质量与进度均受到气候因素影响,因此把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冬季施工增加费作为典型进行研究,对合理确定水利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费率具有重要作用。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的要求,对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冬季施工增加费进行专题研究,为部颁定额冬季施工增加费修改提供依据。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并咨询了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水利四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水利第三工程处等设计、建设、施工单位等工程造价方面的专家,编写了《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冬季施工增加费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在松辽流域2011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经济定额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研讨。待项目验收后,上报部定额站。
2.4 使命光荣,认真努力完成水利普查任务
按照松辽委统一部署,2010年建管站承担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基本情况专项普查工作。为了做好水利普查工作,建管站组织人员参加了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组织的专业培训,配合委普查办开展了水利普查宣传活动,制订了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督导流域内四省区开展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工作。还协助委普查办同流域内四省区普查机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流域内县级普查机构清查登记情况、台账建设及普查数据采集和预处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从基础数据的来源、依据等方面入手,及时解决基层普查机构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纠正普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目前,各省区成果已上报流域和国家进行最终的审核汇总。
2.5 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拓展增收增效渠道
近年来,建管站主动联系、积极沟通,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松辽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研究”、“松辽流域河道管理单位体制改革中期评估”、“松辽流域重要江河状况调查”、“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课题研究。
在部建管总站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宣贯、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知识等7个培训班,培训效果较好,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的好评。
2.6 创建平台组织交流,不断提高流域质量与安全监督、定额管理工作水平
近年来,建管站每年定期组织召开了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会议、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会议、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经济定额工作会议。充分发挥流域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做好各省区间的经验交流,促进松辽流域质量与安全监督和定额管理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会议交流,各省(区、市)介绍了各自工作中的经验,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提出了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大家一起探讨如何解决,提高了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定额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3 存在问题
建管站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现有管理体制不能适应日益重要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工作主要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所以质量监督是一种执法行为,作为行政执法首先是具备执法资格,即只有政府部门才能执法,而现行监督部门体制是存在很大问题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定位是:监督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等,对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测)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是一种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所以,建议设立质量与安全监督分站,配备专职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这样才能加大力度,保证建管站很好地完成部里交办的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任务。
4 近期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
继续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加大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力度,主动沟通,依法及时做好松辽流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定额管理工作。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程序,以巡查为主,依法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所监督工程高质量地完成建设目标;安全监督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要求各参建单位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所有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巡查为主,促进所监督工程的安全生产;定额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协助部定额站在流域内开展定额测定工作。
重点做好委直管工程、省(自治区)界河流上的水利工程、国际边界河流上的水利工程等在建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协助部定额站做好松辽流域水利工程施工和费用定额的测定和统计工作;加强队伍的业务素质、管理能力的建设,完善内部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