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公司出台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办法
2012-03-29
电力安全技术 2012年5期
4月23日,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安监部获悉,该公司日前制定出台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2年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办法》,对该公司系统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公平、合理的评价,从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和过程管控,健全安全管理评价考核体系,推进“安全年”活动深入开展。
该办法将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分为目标评价和过程评价,其中“安全目标实现情况”主要针对公司各直管单位及所辖县电力公司的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安全目标包含了不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电力生产以外的其他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6级以上电网、设备、火灾安全事件等各项目标。过程评价则包括了对“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安全信息和突发事件报送情况、安全督查情况、公司安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安监信息化工作情况”的评价。
据福建电力公司安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在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考核有关规定的同时,还将该公司《2012年安全工作意见》落实情况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评价,作为检验各单位安全工作成效的综合指标,从而引导各单位围绕该公司全局工作,上下协调一致,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实现2012年安全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