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修辞批评:理论、哲学假定和方法*
2012-03-29邓志勇
邓志勇
(上海理工大学外语学院,上海200093)
提 要 叙事修辞批评是西方修辞学领域的热门话题。本文以当今修辞学主流修辞观“诱发合作”为阐释框架,探讨了叙事修辞批评的理论,即修辞观、叙事的修辞功能观,论述了叙事修辞批评的哲学假定,即“讲故事的人”、理性的叙事来源、叙事的说教性,并勾画了叙事修辞批评的基本操作方法。
从当前我国学术界来看,叙事研究主要在文学领域,修辞学界对叙事的研究似乎仍难摆脱那种美学意味浓厚的、文学意义上的分析和描写。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叙事修辞批评不多见。本文拟对叙事修辞批评做一系统论述,在揭示其理论及哲学假定的基础上,勾勒出叙事修辞批评的基本方法,旨在抛砖引玉。
一、叙事与叙事修辞批评释义
1. 叙事及其特征
Gerald Prince(2008:19)把叙事定义为:“对至少两个互不包含或互不暗含的、非同步发生的事件的表述。”在这个定义中,“事件”是个关键词,没有事件,就没有叙事。“叙事”与“故事”不同,“叙事”是对事件的表述或话语性的再现,或者说是故事的媒体化、符号化的表述;故事必须用话语来讲述。从顺序上来说,叙事中的事件通常是按时间顺序组织的,这种顺序体现了它们之间的某种关联性或因果逻辑关系。有些事件虽然是关于同一主题,但因缺乏清晰的顺序,也不能构成叙事。叙事不仅涉及生活的真实故事,也涉及想象的故事,叙事范式与真实和虚构世界都有关(Fisher1984:2)。
著名修辞学者Lucates&Condit认为,叙事代表了一种人类意识的普世媒介,“包括几乎所有话语”(转引自Rowland1987:265)。自从有了人就有了叙事,叙事与人的意识、思维分不开。对叙事的普遍性,法国文学评论家Roland Barthes早就有经典论述,他认为,不仅每个人、每种文化、每个民族都要使用叙事,甚至每一种语言体裁形式,无论是小说、神话、戏剧、会话,还是非语言的艺术形式,如电影、绘画等等,都离不开叙事;叙事与人类历史同在,它是一种跨国境、跨文化、跨种族的现象(转引自阿波特2007:1)。叙事的普遍性是由叙事的功能决定的。
2. 叙事修辞批评涵义及其产生的背景
用西方修辞学的行话来说,修辞是指使用符号,尤其是语言去劝说或诱发他人合作的行为。按此修辞观,叙事修辞批评是指对修辞者使用叙事劝说或诱发听众合作所作的评论①。
叙事修辞批评的产生具有深刻的理论背景。首先,哲学领域的理性世界范式(rational world paradigm)的缺陷促使人们去寻求一种替代性范式。理性世界范式认为,由于人是理性的动物,人的决策和交际的典型行为是论辩,即那种具有泾渭分明的逻辑推理结构,而且世界也由逻辑迷团构成,它需要运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和论辩结构才能解开(Fisher1984:4)。对于这种理性观,叙事范式的创立人Walther Fisher(1980、1984)认为是不适合社会现实的。传统的理性观只是与一些专门的领域相关联,与现实生活的关联不是很紧密,有鉴于此,有必要提出一种替代性的理性观,一种对人们生活有用的理性观②。Fisher选择从叙事入手,他认为叙事是人类的普遍现象,“任何说理,不论是社会的、正式的、法律的,还是其他的,都要用叙事”(Fisher 1984:3)。基于这种认识,他提出了所谓的理性世界范式的替代范式,即“叙事范式”(narrative paradigm),这是一种新的“元范式”(metaparadigm)(Fisher1985a:347),但它并不完全否定传统的理性世界范式。
显然,叙事范式对这样的传统交际观提出了挑战:如果人类交际是修辞的话,那它必须是一种论辩形式,因为只有那些有明晰推理形式的话语才具有理性;对修辞交际的评价标准是来自于形式逻辑或非形式逻辑(Fisher1984)。从涉及的面来说,叙事范式的提出,可以看作是修辞学历史上两股力量的辨证融合:辩论派和美学派。Fisher提出的叙事是一种交际方式,或者说一种交际视角。
从思想渊源看,Fisher的叙事范式在一定程度上受美国修辞学家Wayne Booth的小说修辞学影响。Booth(1961)认为小说家以种种方法操纵读者的行为就是修辞行为,这种观点与当代修辞学对“劝说”的宽泛理解如出一辙。Booth观点的启示是:小说也是修辞,是作者劝说听众的过程或产品,因此也是修辞分析的对象。Fisher的叙事范式在人性论方面也受到了美国修辞学泰斗Kenneth Burke的修辞哲学思想启发。Burke(1969)认为人是使用符号的动物,人的“符号使用特征”最终决定了人的语言是象征行动。Fisher根据叙事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在基本保留Burke对人的定义之内核基础上,对它稍作调整,便得到如下关于人的哲学观:人是讲故事的动物。除了汲取Burke的思想,Fisher也受Ernest G.Bormann(1972)的幻想主题(fantasy theme)思想的启发。幻想”(fantasy)是一个专门术语,意思是指人们对事件创造性和想象性的解释,这种解释满足人们的心理或修辞需要。在Fisher看来,只要稍做变通,Bormann的一些概念也就变成了戏剧故事,成为社会现实的基本材料(Fisher1984:7)。
叙事修辞范式的创立从渊源上也与文学领域的叙事学有一定关联。Fisher的叙事范式产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此之前,叙事学在西方文已经时兴了二十来年。在叙事学看来,任何材料,无论是口头的还是或书面的,都适宜于叙事,这对叙事修辞批评内容有启示作用。事实上,在修辞学领域,叙事修辞学的焦点不是文学作品,而是与人们日常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诸如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等领域的话语。总而言之,叙事修辞范式是多学科交叉影响的结果。
二、叙事修辞批评的理论基础
1. 叙事修辞批评的修辞观
亚里士多德把修辞定义为“在任何特定场合下寻求可能获得的劝说手段的功能”(1954:24),并把修辞学分为法学修辞、宣德修辞和议政修辞。因此,所谓“任何特定场合”,主要是指法庭、礼仪和议会这三种公共场合。Burke认为,“修辞的基本功能是用话语在他人身上形成观点或诱发行动……修辞是根基于语言本身的一个基本功能之上,……是用作为符号手段的语言在那些本性上能对符号做出反应的动物身上诱发合作”,并且“哪里有劝说,哪里就有修辞;哪里有意义,哪里就有劝说”(1950:172)。Burke的修辞观是当代西方主流修辞学观,也是本文所述叙事修辞批评的修辞观,它汲取亚里士多德理论的理论精华,同时又把修辞根基于语言的基本功能之上,从而把修辞扩大到一切有意义的符号行为。
2. 叙事的修辞功能观
2.1 诱导功能
叙事修辞功能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叙事诱导听众得出修辞者所希望的结果。叙事不是叙事者(即修辞者)单方面的行为,而是听众/读者参与的过程。叙事修辞者通过叙事,把原本无序的事件按照时间或逻辑关系排列,并将这种浸染他的理解和阐释的世界呈现在听众面前,不知不觉地诱导听众朝着他所期望的方向走,请看以下叙事(阿波特2007:38):
(1)“please,”he implored,“give me one more chance!”(他乞求道:“请再给我一个机会吧!”)
Suddenly she felt a headache coming on.(突然,她觉得一阵头痛。)
根据前文的叙事定义,第一个句子陈述了一个事件“他乞求再给他一个机会”,第二个句子陈述了另一个事件“她突然觉得一阵头痛”;这两个事件按照时间顺序先后排列,构成了一个修辞叙事。当听众听/看到这个事件序列时,会受心理因素的驱使把这两个事件联系起来,寻求某种因果关系,从而最终获得这样的结论:“他的乞求”是“她的情感爆发、头痛”的原因。其实,从病理学上来说,头痛的原因有多种,如低血糖、中风、偏头痛、气压等等,但听众者却不会把这些病理学上的原因与“她的情感爆发、头痛”联系起来,而是把没有病理学直接联系的事物联系起来,并将因果关系归咎于“他的乞求”。这正是叙事修辞行动诱导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该叙事类似伯克所说的“术语屏”(terministic screen)。Burke(1969)认为,不管我们使用什么术语,它们总是形成一种相应的屏,而且任何这样的屏都会把人的注意引向某个领域,而不是另外一个领域。
2.2 叙事的论题建构功能
叙事表面上似乎与推理(reasoning)没有多大的关联,人们一般的印象是:诗人和小说家讲故事,而科学家则推理(Hart&Daughton 2004:88)。实际上,公开场合下的演讲同样离不开叙事,叙事的目的是驱使听众向前获得论题(argument)的结论。叙事,并不是为叙事而叙事,而是一种如语言哲学家Austin所说的以言行事的手段,是一种象征行动(symbolic action)。修辞者通过叙事来使其观点、主张、信念等合法化或听起来有理,这种例子比比皆是。比如,美国政府为了实施对伊拉克的侵略和打击,在安理会上讲述了萨达姆政府藏匿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与恐怖组织勾结的故事,并称掌握了萨达姆“不可否认的证据”,甚至还掌握了其藏匿地点③。显然,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些叙事只不过是寻找侵略和打击伊拉克的理由。在此修辞策略中,美国政府使用的叙事(讲述伊拉克政府藏匿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与恐怖分子勾结的故事)与其主张(要派兵攻打伊拉克)构成了一个逻辑上的论题,即简缩表达形式:因为A(叙事中的“事实”),所以B(主张:要派兵攻打伊拉克)。随着战争的推进,美国政府原先寻找的开战理由被证明有误,布什政府又讲述了由伊拉克邻国的伊斯兰圣战分子领导策划对在伊美军士兵发动恐怖袭击的故事。在这种叙事的作用下,伊拉克成了反恐前线,美国继续占领伊拉克便又有了合法的理由。
上面的例子说明,叙事不仅仅是叙事,更重要的是它成为了论题中的一种支撑部分,是“使……合法化”的手段(legitimating device)。这种修辞策略有点像Burke(1945:430-440、1950:13-15)所说的“实质的时间化”(temporizing of essence)。Burke认为,如果要把某种实质表达出来,可以采用叙事的形式,把该实质的最终来源或最终结局展示出来。比如,要说某人“品德差”(即“实质”),可以用叙事的形式讲述他“出生于一个地痞流氓家庭”(即“来源”);或讲述他“因为劣迹斑斑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即“结局”)的故事。正如Fisher所说,“通过故事情节的发展和人物的形象描述,叙事可以构成很有劝说力的论题”(转引Rowland1987:273)。
需要指出的是,在叙事作为论题的支撑部分的情况时,叙事中的故事既可能为真,也可能为伪,既可为过去的事件,也可为未来的想象。若故事不真实,修辞者则给听众/读者扔下所谓的“证明的包袱”(burden of proof),听众/读者要么需努力去寻找证据,而这项工作又很艰难;要么不了了之。因此,使用叙事的修辞者始终占据有利地位。
2.3 叙事的认知功能
所谓叙事的认知功能,是指叙事具有使人们认知世界、获得关于世界知识的功能。从广义上讲,认知功能,也是叙事劝说功能的一种体现。修辞学家、哲学家、文艺理论家I.A.Richards(1936)在其《修辞哲学》中将修辞定义为对误解及其弥补措施的研究。这说明,促进理解、认知世界也是修辞学的功能。这个功能其实与前文的修辞学定义是相通的。Hyde&Smith曾指出,“意义是人在阐释和理解现实的过程中获得的,修辞的根本功能就是使修辞者自己和他人获得意义,修辞是使那种意义被理解的过程”。④
根据Hayden White的考证(转引自阿波特2007:11),narrative源自古梵语(Sanskrit)中的gna,意思是“认识”,它通过分别表示“认识”和“告诉”的拉丁语词gnarus和narrow传承到现在。叙事的词源表明,它具有表示“认识”和“告诉”这两个意义,这似乎表明叙事的修辞认知功能早在古时候就已经被人发觉。阿波特(2007:6)指出,叙事是我们在时间上认识世界的方法。众所周知,人们阐释、理解现实世界,是在自己已有经历的基础之上进行的;从已知到未知、把已知事物特征投射到未知事物上,这是人们认知现实世界的一般规律。而人的经历是以故事的形式储存于大脑的,也即人所经历的事件必然以某种逻辑或时间顺序排列。没有这些以叙事形式储存于大脑的经历,人们很难理解、阐释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叙事使那些本来混沌的无数信息以某种逻辑或时间的先后顺序展现出来,从而被人理解。从另一个角度说,修辞者要阐释并让别人理解现实世界,就要把这个现实世界的事物有序地组织起来,这种“有序”就是叙事形式。“人们只有把现实世界置于叙事形式之中才能看到它,否则无法看到眼前的世界”(阿波特2007:11)。当修辞者展示其按叙事形式组织起来的事物符合听众的“世界观”时,或者说,当修辞者用叙事形式形成的“世界”与听众自己的以叙事形式储存于大脑的经历具有交集时,就能使听众理解修辞者的意义。可见,叙事在促进人际间的理解,在认知现实世界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所以,叙事是一个使人获得知识的过程,有人更是把叙事与知识画上等号,说叙事是普通知识的根本形式(阿波特2007:1)。人际交往中,人们通过叙事不仅认识自己,也认识他们自己在社会中应该担任什么角色(Rowland1987:267)。
2.4 叙事的现实建构功能
与上述认知功能相关的是叙事的现实建构功能。社会现实不是独立于人而存在的,而是通过人的修辞话语建构起来的。Lloyd Bitzer(1968:1-14)认为,“修辞是改变现实的一种形式,不是通过直接给物体施加能量,而是通过创造话语、以调节思想和行为的方式来实现”。现实世界的历史画卷,正是靠修辞、靠人们创造叙事以调节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来制作的。一个有说服力的例子是,美国媒体传统上都从以色列的角度讲述受害故事。从这样角度看,阿拉伯人是反犹太人的“恐怖分子”,多数犹太人曾在历史上遭受大屠杀的经历不可避免地使他们怀有回归曾被驱逐圣地的强烈愿望。但从巴勒斯坦人的角度看,这些受害故事却有不同的版本:巴勒斯坦人被赶出自己的家园,并遭受以色列占领者的“屠杀”。在双方建构的故事中,双方都是受害者。Ankersmit(转引自Stuckey1992:400)指出:历史画卷不是给历史学家的,他必须建构它。叙事既不是一个历史画卷的投影,也不是某种历史机器的投影,过去只是在叙事中建构起来的。叙事的结构是借用于过去或印在过去的上面的,而不是对客观存在与过去本身之中的一种类似结构的反映。
所以,从建构的角度说,上述巴以双方的故事都不可能是完整、客观的历史画卷,因为巴以双方都是依据自己的不同利益,不同程度地选择“事实”来建构各自的故事。叙事的现实建构功能意味着修辞者对事件的阐释,这在文学评论家Jonathan Culler关于“蚊子—疼痛”的例子中得到证明⑤。
三、叙事修辞批评的哲学假定
1. 人性论观点:“讲故事的人”及其深刻蕴涵
人本质上是讲故事的人(Fishe1985a:11)。这就是叙事修辞批评最深层的哲学假定。“讲故事”(即叙事)是人的根本特征。
人的“讲故事”特征具有和Burke所说的“使用符号”特征相似的深刻蕴涵,在某种意义上说“讲故事”是“使用符号”的延伸和具体化⑥。首先,“讲故事”是人的本质特征,人不能不使用叙事“讲故事”意味着人既要用叙事来思考,也要用叙事来与人交往和认识他的周围世界,甚至还要用叙事来认知他本身。其次,人的世界、人的社会历史是用叙事构成的。如果说人是伦理的动物,那么人的伦理则是通过叙事,通过讲述“哪些是好”、“哪些是坏”的故事而形成的。可以说,人本无价值观,是“讲故事”把无数“你不应该”具体化,从而使人道德化。按照这样的逻辑,人们之所以会有选择,是因为人有伦理价值,而伦理价值是人在与他人交往中通过“讲故事”形成的。最后,人的“讲故事”的本质特征也意味着人不需要专门的教育和培训就能获得这种叙事能力,叙事对人来说是极为自然的行为。所以,Fredric Jameson认为叙事是“人的大脑的主要功能”(转引自阿波特2007:1)。据考证,小孩在三、四岁就开始有叙事能力,那时他们刚开始把动词与名词合并起来。叙事能力大致与成人保留的记忆同时出现(阿波特2007:3)。所以说,叙事修辞批评的哲学基础——人是讲故事的人——具有心理学上的科学证据。人的“讲故事”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人们之间的交际方式和认知方式,也表明人必须靠叙事来说服、影响他人,诱发彼此合作,从而调节社会关系。
由于人是理性的、伦理的动物,他一般根据叙事体现的“好理由”来作决定及与人交际。如果听众认为修辞者的叙事在事件的可能性和真实性方面站得住脚,该叙事就有理性⑦,听众因此就易被劝说或者影响。由于修辞者是使用叙事来诱发听众合作的,因此听众其实是自己根据叙事来作出判断,决定做什么以及怎么做。
2. 理性的叙事来源
叙事修辞批评的第二个哲学假定是:理性来自于叙事。传统上,理性与修辞似乎关联不大,因为理性常与形式逻辑或非形式逻辑联系在一起。这也是传统上哲学与修辞学分道扬镳的一个重要原因。Fisher(1980:123)认为,“在叙事修辞学中,理性却是根据非形式的逻辑用实用推理来评判的”。理性意味着“好理由的逻辑”(the logic of good reason),这种逻辑必须能告知觅材(invention)、撰写(composition)、发言(presentation)以及对修辞信息的评论和互动,换言之,好理由的规律体现在整个修辞过程,从觅材取材到撰写,从发表演讲到对听众反应的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⑧。理性不是形式逻辑的专利,在叙事修辞看来,所谓的理性,不是来自于一种形式,而是来自于好理由的运用,“好理由的逻辑包含这样一个概念:能使自身永久存在的(self-perpetuating)、非操控性的、双边的、协商性的、自反的、注重事实/数据的”(Fisher1980:121),意思是说,话语要站得住脚,不能以自我为中心,要倾听他人的关切,不能把自己的思想或的观点强加以人,要愿意适应对方,并要审视自己的不足,用事实说话——这正是修辞学的谏言,换言之,只要达到上述要求,话语(叙事)就有理性。
叙事理性的来源得到了哲学家Stephen Toulmin实用论辩逻辑理论的佐证。Toulmin在《推理导论》中说道,“使自然科学具有‘理性’的不是特定时刻科学家的真理或坚定立场,而是科学过程和原则在面对新经历和新概念时的适应性……是科学家对论辩的开放性,即,如果必要的话,他们愿意修改甚至最基本的论辩程序,使这个行为成为一种称得上理性的行为”(Fisher1980:129)。Toulmin实用论辩逻辑揭示了理性来源于修辞运作的真谛。
3. 叙事的说教性
叙事修辞批评的“叙事说教性”哲学假定,是指叙事不是纯客观的,而是浸透了人的价值观、意识形态、情感态度的。传统上,叙事似乎只是实事求是地、不带任何偏见地讲述发生的事件或经历。叙事范式认为,叙事本身是说教性的,就如“语言是说教性的”一样(Johannesen,et.al.1970:14)。叙事的说教性归根结底是由“讲故事的人”的本质特征决定的。既然人的基本特征是“讲故事”,那么其价值趋向必定要通过叙事来体现。其实,“讲故事”本身就辨证地蕴涵了体现价值色彩的选择:讲A故事,还是讲B故事?把A事件与B事件按逻辑或时间关系连接起来,还是把A事件与C事件按同样的关系连接起来?这些都反映了叙事修辞者的主观意愿和价值趋向。正如Dennis K.Mumby(1987:114)所说,“从政治的角度来解读叙事……讲故事不是简单的再现已经存在的现实,而是一种受政治驱动的、认知世界的方式的展现,它把某些利益放在其他利益之上”。叙事是一种以言行事的行为,修辞者把自己的思想、态度、价值、意图隐含于其选择的事件组构成的故事之中,并把该故事讲出来以期听众的所思、所言、所行像他一样。
四、叙事修辞批评的方法与程序
叙事修辞批评的关键是平息评析修辞者的叙事实现了什么修辞功能,并揭示这些功能是如何实现的。
从操作程序上看,叙事修辞批评者应该首先识辨和描写文本中的叙事。对叙事本身的考察涉及叙事的场景、人物、叙事者、事件、时间关系、因果关系、听众、主题等要素(Foss2004:335-227)。无论如何进行叙事修辞批评,也不管叙事的内容如何,一个不变的关键工作是对叙事修辞情景的分析⑨。众所周知,任何修辞行为都涉及到三个宏观因素:修辞者、听众、话语。Bitzer(1968)指出,修辞话语是被修辞情景“呼唤出来的”。没有情景,就没有修辞话语(叙事)。对修辞情景的分析涉及多个因素及其它们的变量⑩。由于一切修辞都是针对特定听众的行为,修辞叙事内容和形式都与听众息息相关,所以,对听众的分析是修辞批评的前提。
对叙事修辞功能的阐释是叙事修辞批评的核心所在,批评者不仅要阐释修辞者是如何使用叙事诱导听众获得其期望的结论,也要阐释他如何用叙事建构起所谓的现实并影响听众的认知。既然理性的人要依据叙事理性行事,批评者应关注与叙事理性相关的两大问题:一是故事的可能性,二是故事的逼真性;两者涉及叙事的内容和形式,折射了人们的价值观,因为人的行为趋向最终是价值观决定的。大致有五个与价值相关的问题需考虑:(a)故事中隐含的价值,(b)这些价值与决策的关联度,(c)坚持这些价值的后果,(d)与听众世界观的重叠,(e)与听众信奉的事物的一致性。
有时,修辞语篇中可能出现大叙事套小叙事的现象,因此,修辞批评者也要注意宏观叙事是什么,内嵌的叙事是什么,宏观叙事与内嵌的叙事在其体现的价值方面是否是连贯的、一致的,修辞者的宏观叙事和内嵌叙事作为一种阐释框架是如何影响听众的等等内容。一般说来宏观叙事所表达的是具有更普遍性的价值,如幸福、民主、自由;小叙事所体现的价值可能更加具体,与具体社会、文化、人种等有更加直接的联系。譬如,一个机构所处的社会里必定有宏观叙事,但该机构里也有其独特的叙事,这种小叙事是延续该机构的一种行为,因为该机构所崇尚的理念要求该机构的人员如何行事。(Mumby1987:118)。
与叙事理性及价值观紧密相关的方面是叙事中隐含的意识形态。所谓意识形态,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系统的观念。意识形态有三种功能:(a)把部分人的利益作为普遍的利益,(b)通过具体化的方式把当前的事物变得自然(合理)(naturalization),(c)否认或转化矛盾(Mumby1987:118)。在分析叙事所承载的意识形态时,修辞批评者应该探讨该意识形态功能在叙事修辞中的实现过程。修辞者通过“讲故事”来诉诸某种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迫使”听众接受修辞者的主张,即使听众不属于该意识形态的群体也一样,人们常说的“少数服从多数”就是这个道理。另一种情况是,修辞者通过叙事,把某种意识形态隐含其中,从而使其主张变得不容质疑,因为反驳这种主张就意味着必须冒攻击这种意识形态的罪名的危险。第三种情况是,修辞者通过叙事来诉诸某种意识形态,使本来冲突的双方在这种彼此都赞同或信奉的意识形态的“旗帜”下聚集起来,从而消除冲突或对立。这种机制颇像Burke所说的“对立同一”,即对立双方因为有了共同的敌人或问题,因而具有了共同之处。对意识形态的分析并不只局限与意识形态本身,重要的是分析叙事如何把意识形态建构一种象征符号及其对修辞者和听众的影响。对叙事隐含意识形态的分析,可以为修辞论题或说服机理的阐释奠定基础。叙事是意识形态的实体化(instantiation),因此,修辞批评者要追究的是:意识形态是如何被建构起来的?一旦被建构,这种意识形态是如何影响修辞者的论题的?修辞者所处文化中的主流意识形态或价值观是修辞论题建构的重要基础。根据Toulmin实用论辩模式,一个论题,必须要有“资料”、“理由”和“主张”三个基本成分,在具体的论题中,叙事可以构成论题的隐含前提或论题的“理由”。
对叙事隐含的价值和意识形态之功能的阐释,必定会触及到修辞学一个基本劝说原理(principle of persuasion),那就是“劝说的关联逻辑”(Hart&Daughton2004:80)。也就是说,“遵从他们(听众)的许多意见为修辞者提供了一个支点,使得他可以撬动听众的另外一些意见”(刘亚猛2004:111)。通俗地说,你要劝说听众接受当下的事物、观点,你就必须把它与其他事物联系起来。比如,你要劝说听众无偿献血,你就要把无偿献血与其他事物,如挽救生命、助人为乐等美德联系起来。这种劝说的关联原则要求批评者分析叙事修辞者是如何把其要听众接受的东西与什么样的事物联系起来,也即探讨叙事如何发挥这种“关联”作用。这种“关联”还涉及到情感的诉诸,因为任何情感都是针对具体事物的。
六、结 语
叙事修辞批评是基于“人是讲故事的人”的哲学基础之上的一种批评范式,其基本理念是:叙事是修辞行动,其功能表现在诱导功能、认知功能和现实建构功能。叙事决不仅是叙事,更是价值、意识形态、情感、态度的表现形式。叙事修辞批评不仅要分析作为修辞的叙事的结构,更要揭示它在叙事者实现其修辞目的中发挥的作用。
注 释
①这里所说的“听众”包括听者和读者。
②Fisher认为修辞理论的建构应该最终有助于人类寻求更美好的生活,这与Kenneth Burke的观点相同。
③参见http://theislamicnews.com/george-bush-considers-iraq-war-torture-justified/。
④定义原文见http://www.americanrhetoric.com/rhetoricdefinitions.htm。
⑤Culler的分析表明,我们所知道的世界是用叙事建构起来的,所谓的普通常识可能是相反方向思维运作的结果。Culler的洞见对理解事物因果关系的修辞建构有很大启发意义。参见阿波特(2007:40)。
⑥关于Burke对人的定义,参见Burke(1969:3-16)。
⑦叙事理性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叙事的可能性,二是叙事的忠实性或真实性。若修辞者的故事能够组合起来,情节没有冲突或矛盾,说理站得住脚,故事的各种关联性是一致的,那么叙事就有理性,因而就有劝说力。参见Warnick(1987:173)。
⑧传统修辞学包括“五艺”,即觅材取材(invention)、组织(arrangement)、风格(style)、记忆(memory)、发表(delivery)。这“五艺”其实是关于演讲几个基本步骤的要则。此处的“觅材”、“撰写”和“发言”涵盖了除“记忆”之外的四个艺,因为“撰写”就意味要把思想组织起来并用恰当语言风格将之展现出来。
⑨本处所说的“修辞情景”与前文说的叙事“场景”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是指影响整个叙事修辞行为的因素;后者是指叙事中的具体场景,是故事的一个要素。
⑩Bizter(1968:6)对“修辞情景”的定义是:修辞情景可以定义为由人、事件、物体和关系构成的复合体,这个复合体造成了一种可以被完全或部分消除的实际或潜在的紧急状况;如果在该情景之中引入的话语可以制约人的决定或行为的话,该紧急情况就会很大程度被改变。
[11]“资料”是论题的基础,由事实、证据等构成,“资料”常常是听众所知或会相信、认可的东西。“主张”是修辞者试图劝说听众接受的观点、结论,它就像旅途的目的地。“理由”是支持听众从“资料”走到“主张”的东西,它就像一道安全阀,确保从“资料”到“主张”的运动合理。有时“理由”因听众心知肚明而被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