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手术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的疗效及内固定方式选择研究
2012-03-24易志强
易志强
广西桂林市阳朔县人民医院创伤骨科,广西 桂林 541900
不同手术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的疗效及内固定方式选择研究
易志强
广西桂林市阳朔县人民医院创伤骨科,广西 桂林 541900
目的研究不同手术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的疗效及内固定方式选择。方法选择我院2008年2月~2010年2月126例股骨粗隆间骨折患者,根据内固定方式不同分为三组,52例采用股骨近端防旋髓内钉(PFN-A)内固定的患者为A组;32例采用动力髓螺钉(DHS)内固定的患者为B组;42例采用股骨近端髓内钉(PEN)内固定的患者为C组,所有患者均随访6~24个月,观察三种内固定方式的疗效、手术时间、出血量、术后并发症发生率。结果A组优秀率明显高于B组与C组,差异具有显著性,优良率略高于B组与C组,但差异无显著性,无统计学意义P>0.05。A组手术时间明显短于B组与C组,术中出血量明显少于B组与C组,A组、C组功能恢复时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两组功能恢复时间短于B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根据患者身体状况、骨折类型及髓腔情况选择合适的内固定方式,有利于骨折的恢复,不同内固定方式中,股骨近端防旋髓内钉是治疗各种类型的较理想的内固定方式。
股骨粗隆间骨折;内固定方式;疗效
手术是目前股骨粗隆间骨折的主要治疗方式,选择合适的内固定进行手术治疗可缩短患者恢复时间,尽早恢复活动,有效减少并发症[1],不同的手术与内固定方式对疗效具有不同的影响,为提高治疗效果,笔者选择我院2008年2月~2010年2月126例股骨粗隆间骨折患者资料进行分析,为临床提供参考,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2008年2月~2010年2月126例股骨粗隆间骨折患者,根据内固定方式不同分为三组,52例采用股骨近端防旋髓内钉(PFN-A)内固定的患者为A组;其中男31例,女21例,年龄32~79岁,平均年龄61.5岁;32例采用动力髓螺钉(DHS)内固定的患者为B组;其中男19例,女13例,年龄31~78岁,平均年龄60.5岁;42例采用股骨近端髓内钉(PEN)内固定的患者为C组,其中男26例,女16例,年龄31~80岁,平均年龄62.5岁;三组患者在年龄、性别、骨折分型等方面差异无显著性,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治疗方法
所有患者均取仰卧位于骨科牵引床上,患肢伸直固定于C臂X线机透视下牵引闭合复位后开始手术,经大粗隆外侧向股骨颈内打入导针,切开皮肤,根据不同的内固定试进行固定。
1.3 观察指标
所有患者均随访6~24个月,观察三种内固定方式的疗效、手术时间、出血量、术后并发症发生率。
1.4 统计学方法
2 结果
2.1 疗效比较
从三组患者髋关节评分结果比较显示,A组优秀率明显高于B组与C组,差异具有显著性,优良率略高于B组与C组,但差异无显著性,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三种不同内固定方式治疗后患者髋关节评分[n(%)]
2.2 三种不同内固定方式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患者恢复时间比较
比较三种不同内固定方式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患者恢复时间,A组手术时间明显短于B组与C组,术中出血量明显少于B组与C组,A组、C组功能恢复时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两组功能恢复时间短于B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2。
表2 三种不同内固定方式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患者恢复时间比较[例,]
表2 三种不同内固定方式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患者恢复时间比较[例,]
注:和B、C组比较,表示*P<0.05
组别 例数 手术时间(min) 术中出血量(mL) 功能恢复时间(d)A组B组C组523242(67.2±74.8)*97.1±62.580.3±54.6(95±115)*300±150125±110130.5±42.5148.5±55.5132.5±45.5
3 讨论
股骨粗隆间骨折是临床的常见病,多发生于老年人,因老年人骨质疏松而粗隆间部位的骨质为海绵骨质,在老年人跌倒时下肢突然扭转或急剧过度外展或内收或外力直接冲击大粗隆即可发生骨折。股骨粗隆间局部血供丰富,骨折的接触面积大,因此,创伤后容易愈合,但如果治疗方式及效果不佳,容易形成畸形连接[2],进而引起承重线的改变,后期可能并发创伤性关节炎,甚至可致患者长期卧床,引起座疮褥疮等系列严重的并发症[3]。
PFN-A、DHS、PEN是股骨粗隆间骨折手术治疗的三种不同的内固定方式,笔者对三种内固定方式进行分析结果显示,选择PFN-A方式的患者髋关节评分优秀率明显高于DHS与PEN组,差异具有显著性,三种方法优良率比较PFN-A组略高于其它两种方式,但差异无显著性,比较三种方式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患者恢复时间,PFN-A与PEN两种方式较DHS恢复时间短,差异具有显著性,PFN-A手术时间与出血量明显少于DHS、PEN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结果提示更适合于股骨粗隆间骨折。
DHS是属于髓外固定,对不稳定粗隆间骨折,因为髋螺钉入点处会存在有骨折以及钉后方骨块的分离[4],使得内固定后的稳定性不能达到最佳,而且术后出现大粗隆的碎块会向外侧进行分离,而小粗隆骨折块就会移位,内侧造成不稳定,压缩导致髋内翻的出现,而PFN-A是在PFN基础上进行改进的,因此,在各方面均优于DHS,可作为临床首选。
[1]张殿英,姜保国,付中国.防旋股骨近端髓内钉治疗粗隆间骨折的初步疗效[J].中华创伤杂志,2007,23(2):91-93.
[2]程慧根,蒙更耀.解剖型钢板和DHS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的对比研究[J].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09,24(3):250-251.
[3]朱炯,梁承伟.股骨近端髓内钉治疗高龄股骨转子间骨折[J].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06,21(8):608-610.
[4]卢华定,蔡道章,王昆,等.股骨近端髓内钉在股骨转子周围骨折中的应用[J].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05,20(4):246-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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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0742(2012)07(a)-0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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