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形势下我国新农村建设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2012-03-23王诒建
王诒建
摘要:在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统筹城乡协作,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重点应做好土地整合、城乡经济互补联动、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控制,资源节约等几个方面,以应对快速城镇化、资源短缺所带来的巨大挑战,提升农村地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关键词:新农村;快速城镇化;城乡统筹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in our country the situation, and comprehensively promote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of the road along the health development of economical society, the coordin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cooperation, the objective requirement of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mphasis should be well land integration, urban and rural economic and complementary linkage, the protection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control, conservation of resources, etc, in order to deal with fast urbanization, resources shortage brought about by the huge challenges, improve the living environment of rural areas and the quality of life.
Keywords: new countryside; Rapid urbanization; Urban and rural
中圖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人口众多、人均拥有的资源和能源数量低、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可耕地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3%,人均耕地面积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石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矿产资源的人均储量分别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1%、45%和42%。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城镇化水平持续较快的提高将是未来一段时期的基本特征,而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将有大量的乡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同时城镇的发展空间也不可避免地向广大农村地区扩展,这一发展过程往往伴随着矿产的大量开采、资源大量消耗和建设用地的大量扩张,如何处理好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活质量提升的关系,是当前形势下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新农村的建设在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和城乡协调发展方面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有利于缓解城镇化过程中的突出矛盾,改善农村地区的物质面貌和生产生活条件,形成城乡互动的经济良性循环关系。针对我国的基本国情,新农村建设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加强农村居民点整合,提高土地使用的集约化程度
集约节约用地是解决建设用地不足的根本出路。在规划编制中必须始终贯彻集约节约用地的思想,引导土地利用走集约节约用地之路,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增加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生态环境,通过严格建设用地管理,统筹城乡用地布局,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盲目外延,整合城镇工矿用地,提高城镇用地比例,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协调“发展与保护,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废弃砖瓦窑场复垦、土地开发等将补充一定数量耕地,不会改变农田生态系统的主体功能。重点规划建设中心村,引导农村人口向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集聚,进行乡村合并与整合,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村庄整合主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城边村庄并入城区(或镇驻地)
位于城区或镇区边缘的村庄并入到城镇生活区,共享城镇较高标准的基础设施与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以多层为主的城市社区。
2、基础较好村庄合并周边村庄做强中心村
发展条件较好的村庄应采取鼓励发展的策略,适当合并周边的村庄,进行较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中心村。
3、基础较弱的村庄撤销并入周边村庄
发展条件较弱的村庄撤销并入城区、中心村或基层村。若干较弱村庄合并建成后作为基层村,应采取控制发展的策略,此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不宜太高,建设以低层为主。
4、受自然灾害威胁村庄并入周边基础设施较好村庄
对受滑坡、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村庄,结合规划布局调整,并入周边基础设施较好的村庄。
5、特色村庄单独保留
单独保留特色村庄,包括历史文化保护村庄、风景旅游区内村庄等。
二、新农村建设站在区域角度,与城市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城乡之间存在天然的互补特性,在乡村生态系统中,生物生产量大,消费者少,许多乡村地区还处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循环中,乡村应加强与城市的区域协作,综合利用本地资源,借助城市的提升和带动作用,提高乡村地区的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也提高了整个城乡生态系统的自律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在城乡统筹方面,新农村建设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与城市的协作关系。
1、留出足够的农业用地,一方面保证城市的农副产品供应,另一方面形成一定范围的绿化隔离,维持城市生态,改善城市环境。
城市是依托乡村发展起来的,农村具有自然性、情趣性、传统性等基本特征,即使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城市对其周围地区乡村的依赖性依然很大,主要体现在新鲜蔬菜供应、休闲度假等方面,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乡村直接参与城市的经济运转,这一过程同时也带动了乡村经济的发展,形成城乡相互服务的格局。乡村地区的农林用地作为区域生态隔离绿地改善了区域的生态环境,构筑区域性的带状生态屏障,形成了“自然-空间-人类系统”的城乡融合社会。
2、根据所处区域城镇职能和资源环境条件,安排产业用地,疏解城市功能。
乡村围绕城市的主导产业,安排一定的产业用地,如与主导产业相关联的配套工业,以及直接为城市服务的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第三产业,实现城乡空间上的相互渗透,促进乡村的现代化建设。
3、结合与城市的空间位置与产业发展,疏解一定的城市人口。
通过居住空间的合理安排,实现一定范围的城乡区域人口流动,降低生活成本,提高生活环境质量。
三、新农村建设要注重生态环境,对具有生态服务功能的地区应严格保护
农村地区具有较高环境承载力,但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环境保护的压力将越来越大。首先应对农村地区的生态功能区进行划分,如河湖湿地、水源涵养、土保持、生物多样性地区等,明确划定禁止建设区范围,确定生态环境、水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保护要求,并制定空间管制的具体要求,指导农村地区非农性质的开发建设活动。禁止建设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严禁进行任何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规划将河湖湿地、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山区泥石流高易发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绿线控制范围、煤矿开采区、河流、水库、道路和农田林网控制范围等划入禁止建设地区。通过管制区的划分,限制盲目建设,为生态环境和农业发展保留相对稳定的区域,体现建设与保护并重,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新农村建设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