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之探索
2012-03-23陈霜王冉呼格吉乐
陈霜 王冉 呼格吉乐
摘要:本文介绍了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自概况及各自行政执法开展工作的特点,着重对二者进行了对比,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认真的思考。
关键词:石油化工;监督执法;对比;思考;展望
Abstract: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Shaanxi Province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Station and oil chemical industry Testing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Station) their respective profiles and their respect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work, compared with each other and thinking on the future work of combine with the actual unit.Key words: Petroleum and Chemical;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 contrast; thinking; Outlook
中圖分类号:TE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内蒙站)于2011年9月前往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陕西站)考察学习。考察中,详细了解了陕西站内部管理、工程监督及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的理念,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不仅开阔了眼界,而且从中获取了宝贵的经验。
一、陕西站工程监督和行政执法的特点
1、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1997年6月经陕西省编委批准成立,是按行政处级设置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和罚款没收财物许可证的专业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000年机构改革后隶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全省范围内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政府监督。《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后确立其执法职能,工作人员通过考试都取得了《行政执法证》。2009年11月26日修订通过的《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陕西站的行政执法职能由政府委托变为法规授权。
2、工程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首先,工程监督从过程监督转为行为监督,使企业由怕到盼,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其次,从监督执法、科学监督、体系建设和监督程序、监督服务四方面完善执法监督体制;三是制定下发了《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参建企业开工备案管理规定》、《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现场焊接操作人员上岗考核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上岗考核评审暂行办法》,在项目开工前对参建单位资质和管理人员资格、焊接操作人员和监理人员的资格及能力进行审查、验证考试,做到了“关口前移”,以确保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3、现场实体质量监督检查的特点。首先是每年进行春季质量和安全执法检查和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等专项检查;其次是执法程序上,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在现场先签单,即《监督抽查记录》,对项目经理、监理等口头告知其违法违规;根据违法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次下发《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陕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通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需停工整改的现场下发《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通知书下发后必须有反馈单,做到执法有闭合。
4、面临的情况:陕西省在“十二五”期间石油化工投资规模将要增大,陕西站要把石油化工监督工作做好做强,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内蒙站与陕西站的对比
1、从机构设置上看,陕西站隶属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站隶属于自治区质监局,与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并且正在筹建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三合一”,内蒙站行政执法覆盖面更广、点更多。
2、从执法职能上看,陕西站是全国第一家以省级法规《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权限和工作职能的监督机构,内蒙站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的委托执法单位。陕西站在开展工程监督和现场行政执法方面都有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而内蒙站在开展行政执法方面刚刚起步,需进一步从法律层面加以规范。
3、从监督内容上看,陕西站是对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监督内容较多;内蒙站只针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虽然监督内容较之于陕西站少,但更专一更具体,有利于将监督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三、陕西站与内蒙站对比后的思考
通过对比,内蒙站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实际吸收和借鉴陕西站成熟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规范监督和执法程序,促进内蒙站监督和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1、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特别是对《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等形式,提高企业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企业自觉接受监督,从而减少工作阻力。
2、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定期组织监督执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监督和执法人员综合素养,树立公正执法形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产生负面影响;借鉴陕西站的经验和做法,将工程监理人员纳入到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当中,以便更好的发挥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作用,从而促进和提高各项工程建设质量。
3、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单位网站及时公开各类监督执法信息,加大执法透明度;也可建立参建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单位进行曝光,促使企业自觉按照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4、树立执法服务意识,这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处罚不是目的,重要的是通过处罚来进一步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在提高工程质量、消除安全隐患、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5、借鉴陕西站先进经验和做法,开展参建单位开工备案工作,促进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更加科学化,法制化。
四、对今后工作的展望
近年来,我国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量迅猛增加,尤其以新型煤化工为代表的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等工程的兴起,给国家经济建设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内蒙古自治区也不例外,以鄂尔多斯地区为例,各类石化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生长出来,这些技术难度较大、设计和施工复杂的大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投入建设,使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得到广泛应用。在有利于推动产业进步、满足更多需求的同时,也对工程监督和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形势下,大力提升监督效能,促进监督工作不断进步成为当务之急。如今,质量监督由核验制过渡到备案制,监督方式以专项抽查和监督巡查相结合,行为监督和实体监督相结合,质量监督逐步回归其政府监督的本质属性。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的责任主体地位得以进一步明确,监督机制更加合理,监督执法也应更加有力,这就赋予了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以更加艰巨的使命。
综上所述,虽然陕西站是具有独立法人和罚款没收财物许可证的专业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内蒙站是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的委托执法单位,抛开执法主体而言,内蒙站的优势就是能够依托质监系统的行政执法体系和专业监督检测这个强大的后盾,在开展工程监督行政执法方面拥有了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有利于将工作进一步做深做细,从而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