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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及其启示

2012-03-20刘俊杰

关键词:政治协商人民政协民主党派

刘俊杰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及其启示

刘俊杰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党际政治协商民主,是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围绕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进行平等协商的民主形式。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先后经历了初步发展、曲折发展和快速发展三个阶段。通过考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从中可以认识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稳步发展的必要前提,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路线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稳步发展的根本基础,坚持推动党际政治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稳步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政治协商;党协政治协商民主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党际政治协商民主是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围绕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进行平等协商的民主形式。这一民主形式最早可以追溯到抗战时期“三三制”政权的建立。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各抗日根据地逐步建立了“三三制”政权,在这一政权形式中,各党派合法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得到保障,各党派相互尊重,共商国事,长期合作,共产党通过质量上的优势保持领导地位,所有这些都构成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若干原则的重要方面。当然,由于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三三制”政权下还没有出现后来那种真正意义上多党并存的局面,也没有出现政治协商会议这种政党协商交流的平台。因此,这时的党际政治协商民主只能说是初具雏形。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在各根据地继续坚持“三三制”,另一方面领导人民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反对国民党一党专制统治的政治军事斗争。1948年春,人民解放军的胜利进军,土地改革的顺利开展,国统区爱国民主运动的迅猛发展,不仅使中国共产党获得战胜敌人的最基本条件,而且也为新政协的召开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在这种形势下,同年4月,中国共产党提出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自觉地选择了共产党的领导。在此基础上,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这标志着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正式确立。

一、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初步发展期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各民主党派在巩固和建设新生人民政权以及社会主义改造中的作用,采取诸多措施,积极开展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从而推动了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初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性质有科学认识。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以前,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各民主党派是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认识,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具体认识又有所不同。1950年,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李维汉曾就民主党派的性质指出:“各民主党派均对一定的社会阶级或阶层,主要对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和代表性;但都是阶级联盟的性质,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它们基本上都是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1]14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在同年召开的全国第七次统战工作会议上,李维汉又对民主党派的性质作出这样的阐述:“作为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的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正经历着历史性的变化,他们的成员正在逐渐向劳动人民转化。当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资产阶级消灭以后,这些阶级和阶层的成员,将变成劳动人民的一部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党派仍然还会有他们的社会基础,因为这一部分劳动人民当中,资产阶级思想残余还会拖得很长,还会存在和其他劳动人民有所不同的利益和要求,而且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还会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继续影响一部分劳动人民,……各民主党派还需要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继续联系和代表他们可能联系和代表的一部分劳动人民,并且帮助他们进行自我教育。各民主党派将成为这一部分劳动人民的政党。”[1]282-283

第二,中国共产党有处理同民主党派关系的正确方针。基于以上不同历史阶段对民主党派性质的不同认识,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处理同民主党派关系的不同方针。1950年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的方针,是既要在政治上和思想上以共同纲领为准则,团结它们共同奋斗,帮助它们提高到彻底实现共同纲领而奋斗的水平,同时又必须在组织上适当地尊重他们的独立性,善于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帮助它们逐步前进[1]16。由于党际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的重要内容,因此,这一方针也是我国党际政治协商所坚持的基本方针。1956年伴随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概括地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党际关系方针,这当然也是我国党际政治协商所坚持的基本方针。

第三,中国共产党着手协商场域的建设。党际政治协商场域是指党际政治协商开展的场所。从广义上讲,它包括我国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从狭义上讲,它主要指人民政协。因为,人民政协是我国专门的党派协商机关,也是我国唯一一个允许民主党派以政党身份参与协商的政治组织。本文所说的协商场域主要是从狭义上来讲的。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之前这一时期,人民政协建设逐步展开。中国共产党一方面适时转变政协职能,在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召开之前,全国人民政协既是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同时又代行全国人大职权,在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后,政协作为专门的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重视规范人民政协工作,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法令与规章,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

第四,充分开展党际政治协商。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之前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展开了大量的协商。一是在人民政协中的协商。以1949年10月至1954年12月期间全国政协常委会的协商为例,这五年间,政协常委会共召开64次会议。而政协常委会有委员26名,其中,民主党派有16名,占总数的61.5%[2]。协商内容包括关于政府的一些重大决议。比如,抗美援朝工作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国家财政经济的问题,如成立全国工商联,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关于法律、法令、法规的制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等等。二是通过民主协商会进行协商座谈。中国共产党根据需要,不定期地举行民主协商会,就国家重大决策、国家大事、国内外形势、党派关系等问题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展开协商座谈。比如,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委托周恩来、李维汉就出兵朝鲜问题相继三次邀请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进行协商,征求意见。三是通过双周座谈会进行协商。双周座谈会最初由民革、民盟和民进发起,它也是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及各人民团体经常协商共事的一种形式。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通过这一形式的协商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各项中心工作问题,如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有关单位和政协全国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统一战线内部工作问题。

二、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曲折发展期

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开始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一时期,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遭遇了挫折。1957年反右派斗争开始后,中国共产党对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进行了必要的反击,但结果出现了严重的扩大化。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给我国党际政治协商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它导致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发生了严重偏差,把民主党派定性为资产阶级政党。从这一错误认识出发,原本确立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党际关系方针,为“阶级斗争”所取代,民主党派成为改造的对象。这不仅严重地损害了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也从根本上抑制了我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

从1958年底到1962年,为了集中力量克服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发挥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提出了“驰”的方针,以缓和同民主党派的紧张关系。这一方针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左”的错误对我国政党关系造成的冲击。但由于“左”的指导思想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因此,这一方针的落实很有限,诸多改善同民主党派关系的政策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限制。

随着1962年我国经济形式的明显好转,中国共产党内“左”的思想重新抬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我国统战工作中“左”的错误更加严重,这不仅给我国统战工作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也严重地损害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阻滞了我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其间,中共中央尽管也曾针对党外人士的紧张状况提出了“松一松”的方针,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爆发,这一方针未能得以贯彻执行。

十年动乱期间,民主党派被诬为“反动政党”,成为专政对象。各民主党派被迫停止一切活动,许多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成员惨遭迫害。政协机关也曾一度停止活动,机关办公场所被征用,设备财产和档案资料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平等的政治协商荡然无存,党际政治协商民主无从谈起。从1976年“文革”结束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两年里,由于中国共产党并未在指导思想上走出“左”的偏差,因此,我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依然受到很大制约。

三、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快速发展期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自此,中国共产党推动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一)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再认识以及由此采取的正确方针

1982年1月召开的全国第十五次统战工作会议指出,各民主党派是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政治联盟[1]486。基于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这一认识,1982年中共十二大提出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处理同民主党派关系的新方针,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十六字方针,是由中共八大确立,曾一度中止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发展而来的。尽管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比如,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2005年《意见》)指出,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3]761。十六字方针至今仍是中国共产党处理同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方针,同时也是我国党际政治协商坚持的基本方针。

(二)加强协商场域建设

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一是全面恢复人民政协工作,十年动乱,人民政协工作遭受严重摧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共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以全面快速地恢复人民政协工作;二是推动人民政协工作经常化,如从六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开始,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原来只在大会期间设立的提案审查委员会改为常设的提案工作委员会,等等;三是继续加强人民政协工作规范化。如,中共中央出台一系列关于规范人民政协工作的文件,如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1989年《意见》)、2005年《意见》、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意见》(以下简称2006年《意见》),等等。人民政协也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人民政协工作的规章,1982年以来先后四次修正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1995年出台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等等。

(三)推进党际政治协商民主制度化

进入新时期,总结以往我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发展的经验教训,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推进党际政治协商民主制度化,把推进党际政治协商民主制度化作为促进我国党际政治协商,发展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为此,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例如,出台1989年《意见》,1992年中共十四大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写入党章,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这一制度载入宪法,出台2005年《意见》、2006年《意见》,等等。由于当代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是我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制度载体,因此,我们党和国家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化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推进党际政治协商民主制度化的过程。

(四)展开大量的党际协商

进入新时期以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大力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1990年至200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230多次,其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的就有74次[4]。

这些协商的内容因协商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方式主要有两种,即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的协商。与之对应,前一种方式的协商内容,就中央层面而言,主要包括就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委员会重要文件征求意见;宪法和重要法律的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的建议人选;关于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关系国家全局的一些重大问题;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情况并听取意见,以及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等[3]763。后一种方式的协商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4]。

(五)把当代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上升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

1982年,刘澜涛在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指出:“统一战线组织内部的政治协商,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项传统。”[5]420。1984年,邓颖超在全国政协六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指出:“政治协商,是我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正确处理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5]4411993年,李瑞环在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指出,政治协商“这种民主协商方式,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创造,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大特色,一大优势”[5]525。以上领导人的阐述表明,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已经把党际政治协商民主提升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并且认为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特点与优势。

四、中国共产党发展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启示

通过考察中国共产党对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从中可以获得以下基本启示。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稳步发展的必要前提。在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方面,这是由中国具体历史条件决定的。在中国革命的长期斗争中,中国共产党为完成反帝反封的革命任务,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与敌人进行了英雄卓绝的斗争,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利益代表的各民主党派,由于自身固有的缺陷,导致其不能肩负起完成反帝反封的历史重任,而只能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共产党与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党之间作出抉择,在革命的最后关头,经过审慎地比较与考虑,各民主党派审时度势最终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另一方面,这是由中国现实条件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唯一执政党,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发展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我国党际协商民主的顺利运行与不断发展,否则,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就有可能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当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具体地说,就是坚持共产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的领导。

第二,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路线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稳步发展的根本基础。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由于中国共产党坚持了正确的思想政治路线,因此,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得到了初步发展。进入社会主义探索时期,由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政治路线上犯了“左”的错误,导致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遭遇了严重挫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并发展了正确的思想政治路线,由此,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春天。从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历程来看,党际政治协商民主与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政治路线存在一种正相关的关系,即如果中国共产党能够确立并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路线,那么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就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反之,就会遭遇挫折。

第三,坚持推动党际政治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稳步发展的重要保证。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建设。邓小平在谈及共产党过去的历史经验教训时曾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6]333进入社会主义探索时期,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发展之所以会遭遇严重挫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此前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一直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在意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之后,中国共产党加强了这方面的建设,从而促进了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快速发展。这表明,坚持推动党际政治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稳步发展的重要保证。

[1]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8.

[2]李金河.多党合作的历史与现实[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135.

[3]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政党制度[N].人民日报,2007-11-16(15).

[5]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

[6]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party Deliberative Democracy and Its Enlightenment

LIU Jun-jie
(School of Marxism,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130012,Jilin,China)

The interparty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n China is the form of democracy of the deliberation between the Communist Party and Democratic Parties.Since the founding of PRC,its development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periods,namely,initial development,tortuous development and rapid development.Reviewing the history of the interparty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n China,we may get some inspiration:adhering to the leadership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s the prerequisite of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party political deliberation,adhering to the correct political course is the basis,and adhering to promoting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of interparty political deliberation is the important guarantee of the interparty political deliberation.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Democratic Parties;political deliberation;the interparty deliberative democracy

D665

A

10.3963/j.issn.1671-6477.2012.01.026

2011-06-07

刘俊杰(1982-),男,河南省固始县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研究。

(责任编辑 易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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