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农协机制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石
2012-03-20崔海兴
崔海兴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管理学博士后)
“三位一体”农协机制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石
崔海兴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管理学博士后)
“三位一体”农协机制是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者之间统一到新农村建设这一主体,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相互配合、相互协作、优势互补,从资金、物资、技术、人力资源和组织制度等方面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进步,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石。
一、资金支持机制——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联络“三农”优势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就必需有持续而有效的资金投入。“三位一体”农协机制中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农村生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推进农村乃至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生产发展”的目标。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同时,要大力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科学管理机制的建设,用新思路、新机制做活农村融资,抓好业务创新。一是放开抵押贷款限制,增加农村土地、农民宅基地和房产的抵押业务。二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公司+农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提供优惠贷款。三是加强与其他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开拓农村新市场,如农业保险、农村教育、农村养老、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环境保护等业务。四是争取政策支持,发挥扎根农村基层、服务“三农”的优势,对农村水、电、路、气等政策性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
二、物资供应机制——强化农村供销合作社的网络购销优势
农村供销合作社是面向农村、以商品流通为主的经济实体,在农村布有健全的网络。长期以来,农村供销合作社承担着服务“三农”的重任,为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当前形势下,农村供销合作社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是其今后发展的关键。一是全面建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物资供应,农村供销合作社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具有沟通城乡的多项功能,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是没有什么机构能超越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全面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农村供销合作社有流通的优势,农民有生产的优势,合作就能产生更大的优势。农村供销合作社要利用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农业的优势,切实了解农民的需求和农村发展的需要,解决农民实际困难,切实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农业增产增效、农村发展进步。三是全面加强与农民的合作,坚持与农民“结盟”。农村是农村供销合作社的主战场,农民是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天然“同盟军”。在许多农民心目中,农村供销合作社几十年积攒下来的良好声誉和强大的销售网络是值得信赖的两大法宝,通过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改组、改制、改造,转变经营和服务方式,帮助农民获得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上的利益,实现农村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的双赢。
三、技术、人力、组织保障机制——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优势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农业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它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人力资
源和组织保障。一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的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着力点,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科技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舞台,是农村科技创新的一条重要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或科技企业合作,推广和传播现代农技。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为当前农村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提供科技支撑,而且还为农村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培育新的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科技引领作用。二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农、林、牧、副、渔等行业,包括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等领域,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出有文化、懂科技、能致富的新型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多是农民中的能人或精英人物,是具有合作精神和献身精神的农民企业家。这些人员相对其他成员来说,文化层次高、知识面广、号召力强、社会关系多、经验丰富等。他们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力量,处于主导地位,对推动和落实新农村建设具有关键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员是业务骨干,承担着生产经营活动。他们熟悉当地农业、农村及农民群众的基本情况,热心参与“三农”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一大批活跃在农业生产第一线的乡土人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他们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是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是广大农民的优秀代表,是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三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增加普通农民参与决策的机会,真正让农民当家做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农民通过参与专业合作社,依法实行民主权利,政治意识及参与程度提高,从而完善了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及村民自治制度,实现了“管理民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创新模式。“一事一议”制度便是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创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