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文化和民族文化价值的关系
2012-03-20吴楚克
吴楚克
(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
一些所谓民族学人类学学者强调“文化没有进步和落后之分,只有你我之别”的观点,他们自认为站到了宽容的道德至高点上,并自以为与西方同行学者主张的“普世价值观”一致。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一般认为“文化无所不包”,人类所有的创造都可以归纳为文化的产物。这种“泛文化”的论调对那些疲于思考的人来说的确有吸引力,对那些借文化名义创造“利润增长点”的人也有相当的号召力。然而,“泛文化论”的危害主要是从主观上破坏了文化的真正价值,把民族文化引向“商业领域”而娱乐化、庸俗化,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文化特征的“符号化”倾向,使民族文化逐渐断绝了生活的来源,背离了民族文化发展的自然规律和社会作用。
一
在分析什么是文化和民族文化的价值之前,我们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关于文明与文化的关系。这是对文化进行研究遇到的第一个逻辑门槛。事实上,这并不是一个可以“一目了然”的问题,在民族学和人类学范畴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至今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回答。
在人们把自己创造的世界称为文明世界的时候,文明早就产生了,不管是古巴比伦文明还是古埃及文明,是希腊文明还是中国古代文明,这种称呼特指那个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内当地人们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明,但古巴比伦文化、古埃及文化、古希腊文化、中国古代文化却只指上述古代文明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即那个时代那里的人创造的文化。从这个对比角度看,文明包含的范围比文化大。如果谁硬要说希腊文化超过希腊文明,显然犯了常识性错误。
问题在于,文化和文明在很多情况下表达的含义是基本一致的,而且人们今天往往习惯用文化表达一切人类特有的活动,因为文化是人独有的特征。也有这样一些学者,他们认为文明包含在文化之内,是文化的一部分,甚至有人认为,文明只代表人类的一部分特征,而文化才是人的所有特征。这种对文明范畴的错误理解,显然来自于“泛文化论”。这种观点认为,除了文化以外,人类的其他创造或特征都是次要的。这一派的极端理论甚至认为人类社会的一切都属文化范围,人的所有特征概括起来就是“文化”,包括物质生产也是一种文化。这种观点的实质是一种“思维懒惰”,他们懒得对人类创造进行细致区分,也懒得把自己不懂的应用技术理论进行归类,更懒得从文明中找出文化的内容,干脆都归到文化范围内,想用什么就用什么,想拿什么就拿什么,只要冠以文化的名称就可以。现在这样的研究家不在少数。对于文明与文化的关系,我们首先关注的是文明和文化哪个更应该具有基础性意义。
第一,文明也好文化也好,它们只有在人出现以后才开始产生,但最早的人类无论如何是不知道他们是在先创造文化还是先创造文明,只是现代才出现用文明概括还是用文化概括之争。这种文字游戏式的争论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但有一个比较鲜明的对比,就是人们在形容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最初时期,是用“文明的曙光”还是用“文化的曙光”来形容呢?显然,“文明的曙光”意义更确切。在这里,“文明”的含义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
第二,原始文明的出现是原始文化产生的基础。文明所包含的内容代表了人类社会的一切方面,特别是在人类社会早期,人类主要从事的社会活动是劳动生产活动,其文明的遗存也更多的是物质形式方面,文化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当然,我们今天很多人把那些物质形式用原始文化来概括,只是因为在现代人眼里它们除了考古学的研究价值外,它们的意义完全体现在文化的范畴里,当代的那些文化人也就更容易用想象来赋予原始人丰富的文化生活。其实,对当时的原始人来说,一切都是与生存本能要求相联系的,正像老虎与虎仔经常戏耍是为了训练虎仔的搏斗能力一样,在现代人眼里却是一幅多么动人的“母子游戏”。
第三,人类社会在登上文明的舞台之前,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当然是无意识和不自觉的,在长达数万年的准备过程后,人类文明终于由量的积累达到质的飞跃,也就是人类终于以真正人的身份登上了历史舞台。在这之前是不是就没有文明的遗迹呢?显然不是,正如一株早熟的麦穗并不代表收获季节的到来一样,但这株麦穗并不能因为早熟而否定它是麦穗。问题就在于,一些文化学者因此认为那些文明的遗迹是人类最早的文化标志,因为,对于现代人来说这些文明遗迹只代表着文化的含义。由此,他们认为文化的产生早于文明,进而认为文明是文化的一部分。其实,文明产生以后的“文化”的本质不同于文明产生以前的“文化”,尽管它被现代人称为文化,但那不是“进入文明的文化”,是原始人完全受制于自然支配状态下的本能流露,就像饥饿的人看见食物时唾液的自然流动一样,它产生时不完全具备文明的物质基础。
第四,在创造文明的性质上,既然文明是人创造的,那么一切文明创造物中都包含有人的精神意识因素,而对于文字产生以前的文明史来说,人们只有通过那时人类创造的物的形式来把握,如尖状器、刮削器、岩画、粗陶等。这种把握物质形式的力量,是人类能够征服自然的奥秘所在。
总之,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诚然,动物也生产。它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1](P46)今天,我们把握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依然是从人类所有创造物蕴含的精神意识中才能实现,虚空中不可能存在精神意识。那种企图把人类精神意识发展史看作是超自然的、独立存在的,即如把自己的想象当作现实世界一样荒谬。或者为了突出精神意识而抹煞人类创造物的物质形式力量,甚至把劳动也称作“一种文化”,则完全背离了科学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因此,一切对历史的思考,都是思考者历史观过滤的产物。不同时代人对文明的探讨,只能是不同时代文明程度的人对以往文明的衡量。然而,文明的历史不同于历史的文明,用一个形象的比喻,一颗炮弹穿过一片成熟了的麦田,当人们把全部麦田收割干净以后,第二年春天发现在收割干净的麦田里长出一行新麦苗,那是炮弹飞行时碰落的麦粒,它展示炮弹飞行的轨迹。历史就是永不停歇的飞驶的炮弹,麦苗就是标示历史进程的文明成果。研究“炮弹飞行史”与研究“麦苗成长史”,尽管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毕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研究它们的共同的目的,都是为探讨“炮弹飞行”的未来轨迹和扩展人类文明的成果。
文明是人有意识的自觉的创造,文化正是这种意识的记录和反映。人的意识再超前、再丰富、再伟大,它必须与物质形态结合才能得到现实的肯定。那么意识与物质形态的结合有两个途径,一个是人用劳动实现自己的精神,一个是用文字、图画等专门形式记录下自己的思想,前者创造出了伟大的物质文明,后者成了文化的专门领域。每个时代的人都在不懈地追求这两种创造结果,它们都是文明的标示,而文化是对这种体现在物质形态上的文明的解释。
那么,已发生的“历史”是否就是文明史?是否留有“人工”的痕迹就可以断定为文明的开端?显然,这其中的问题已超出“历史情结”,还有一种“国民心态”的作用,正像在历史考古学上撒下弥天大谎的所谓日本“石器之神”藤村新一,为了满足“日本是文明古国”这种国民心态,不惜演出“自埋自挖”的丑剧[2]。显然,文明的历史决不仅仅由留下“人工”痕迹的石头作为开端的证明,文明的开端是一个由个别人类劳动成果发展到整体演进开始的标志,正如舞台大幕拉开后,剧情的合理演进是其必然结果一样,文明的历史开端正是人类生产劳动成果达到一定程度时才开始拉开巨幕的。
二
在探讨了文明与文化的关系以后,需要对文明与历史的关系进行考察,这是进入文明与民族历史关系的前提。因为,只有正确理解了文明与历史的关系,才能正确理解民族历史与民族文化的关系,才能最终正确分析民族文化价值的所在。历史就是这样,创造者被创造,主动者非主动,在历史研究中,人始终交替处于主体和客体双重位置上。对于纯粹历史研究来说却正好相反,历史研究的水平取决于历史研究者的水平。所以,历史永远是现代史。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制度下的人们需要从不同观点、不同立场、不同方法出发去研究历史,得出不同的结论。正如人们只能对已发生的历史进行研究,对未来历史运行的轨迹只能是推测。而一般的历史与文明的历史相比,我们可以发现这样几点不同:
第一,文明的历史有一个生长成熟的过程,而发生过的事件都可以是历史。对何时算作文明的开始,历史学家、考古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都各有看法,但有一种普遍的观点我们不能苟同,那就是人类历史从何时开始,文明就从何时开始,他们把每一次考古学的新发现,都冠予一种文明称呼,或又把文明的起源向前推进了多少年。这是一种看似“激进文明”的做法,其实并不懂文明的真实含义,把人的最初的生成历史与文明的历史混为一团,这正如把“炮弹飞行与麦苗生长”当作一回事。文明是人类某方面成熟的表现,成熟的方面越多,也就越文明。
第二,文明的产生与人类的生成的历史作用力不同。人之所以成为人,是一个生命演化和劳动创造的结果,文明的出现是人把自己从动物界分离出来后才开始创造的。而人的生命演化和劳动创造过程却是一个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说,在人的生命活动还处在不自觉的被动状态时,他们生存和劳动所创造的结果的历史作用力不同于人类超越生命活动而自觉劳动创造文明的历史作用力。有人认为“人类使用和创造过的”,既然与人发生了关系,就应该是文明的产物。这种观点的前提是“人类”,但我们要知道:首先,这里指的“人类”必须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就是说人起码会“说话”。据最新的科学研究,人类之所以能够讲话,是因为人类基因中有一个被称之为FOXP2的基因,这是有史以来发现的第一个与人类语言功能有直接关系的基因。研究发现,正由于这种基因的微小差别,导致了人类能够开口说话,而大猩猩等灵长类动物却不会说话。科学家研究认为,FOXP2基因很可能是在12万至20万年前发生改变。[3]而大约10万年前左右,正是人类进入“现代人”的关键时期,身体结构获得大发展,语言能力极大地促进了“现代人”的生息繁衍。其次,并不是所有人创造的就是文明的,某些创造可能是历史的产物,但不能称其为文明的产物,即使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的劳动创造,也有文明与不文明之分。其三,有了剩余劳动是文明产生的物质基础,因为,当人猎获的所有物质财物仅够维持生存,人还谈不上文明,有了剩余劳动,人才能够进行真正的创造,才有可能产生精神上的需求,并创造只属于人才有的文明的物品。
第三,文明的产物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文明的历史也具有很大程度上的共性。虽然地球上有不同的文明类型,各国、各民族也有自己文明的历史,但只要是人类文明的产物,都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无论是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都可以借鉴和学习。文明的历史,在不同文明类型之间有很大共性,这是因为文明是人类进步的标示,是人类劳动实践必然产生的结果,因而文明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历史却是各国、各民族成长发展的过程,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不仅形式上不同,内容上也不同,正如从不同方向和河道流向大海一样,流动的各色各样的河流不仅他们之间不同,也与汇集的大海迥异。这就是文明的海洋与文明的河流的关系。当然,这其中包括文明的河流的起源、大小、早晚等因素。
第四,先进文明总是影响落后文明,先进文明的历史是人类文明史的代表。衡量文明的尺度是人类共有的,是以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最高标准作为坐标,尽管不同民族、不同国家文明的程度有差别,甚至差别很大,但对人类文明史的贡献却不能因其文明落后而忽略,因为,即使是最落后的民族,他的存在本身就增加了人类文明史的种类和内容,他们生存下来具有的独特文明,就为人类文明史增辉。
如果以上观点成立的话,那么,一个民族的历史与他们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创造的文明就可以区分出先进与落后,就可以肯定这个民族为这个文明类型所做出的贡献。那么,在现代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发展过程中,民族文化的价值如何体现、如何发展,就是一个文明的历史和文明的民族的关系,而不是文化的生产和表现的问题。
三
如果从文明的历史和文明的民族角度考察一个民族的发生和发展史,会发现目前中国的民族认定存在问题,也就是说,有的民族缺少明确可考的文明历史而被认定为一个民族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特定的历史环境下的特定结果。于是,与那些拥有明确漫长文明历史的民族相比,这些“被提升”为民族的族群就需要不断地从文化创新的角度“确证”自己民族的历史和特征,以此证明悠久的族源和文化传承。事实上,认识这个问题的难度不在于理论的高深,仅仅在于理论的勇气,因为,对于那些只是“族群”意义上的人们,被认定为民族是一个“历史的超越”,否认这个历史的超越将面临来自“认定者”和“被认定者”两方面的反对。然而,我们都知道,任何超越历史的行为终将有一天会被历史发展本身否定,正如苏联被自我否定一样,“历史的反正”来得是那样迟缓却不可改变。今天,中国的民族问题很多也来自“苏联模式”的影响,包括当初对民族认定的做法和绝对平等的理想愿望,因此,从根源上反思这个问题就带有必然性。
首先,现代民族的形成与这个民族是否经历“近代化”过程有直接关系。今天的“民族”概念与近代工业革命前的含义大有不同,这与现代民族国家产生有直接的关系,因为,工业革命促使部分欧洲国家率先以国家的方式侵占原料和市场,建立起资本主义制度,而最先建立起资本主义制度国家的民族充分利用国家的力量向外扩张,这些民族就是斯大林所说的“资产阶级民族”,他们使拥有国家的民族迅速发展起来,侵略和殖民其他落后的国家和民族,此后,世界便进入一个民族解放和独立的历史时期。经过19世纪的欧洲革命和两次世界大战,摆脱殖民统治的国家都以民族国家的方式建立新政权,一些民族从旧的国家统治下获得解放并独立出来,一些民族打破旧的国家体系统一为一个新的国家。总之,随着现代国家制度的完善和更迭,每一个经历了这个历史阶段的民族都完成了民族政治化和国家化的历程,成为多民族国家中的一员。而没有经历这个过程的那些族群,以“亚民族”的方式存在,他们一般是大的民族的分支,或者是流落异域的外来族群,或者是由于方言的影响而出现的同一民族的不同“语族”。苏联搞民族识别是因为沙皇时期侵占了太多的他国异族,他们必然以“对大民族的不平等来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这是一种赎罪心理,一种维持国家统一完整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建立在一个有2000多年民族融合史的国家基础上,汉族作为主体民族占人口的绝大多数,而在以往的历史过程中,少数民族也有入主中原的历史。所以,周边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就像是植物的主干与枝干的嫁接,是“同类同科”之间的互生,而不是沙皇时代民族间的“水火不容”和苏联时期“民族冲突的火山”。我们不需要回过头重新确认民族和创造新的民族,而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法治。
其次,现代族群的出现是对民族国家内部人们构成差别的肯定。现代民族国家的出现无疑是现代意义上民族走向国家的结果,但实现这一过程的主要方式是征服和战争,结果,在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结构中,主体民族与非主体民族并存成为当今多民族国家的主要形式,也就是说建立起这个国家主要是由一个或者几个民族,其他弱小民族在这个过程中部分融合纳入到主体民族中,部分以族群的方式存在下来。如果征服、瓜分或者迁徙的土地上居住的民族有其民族建立的国家,那么,这些跨国民族可能长期存在并形成国内少数民族。因此,在现代民族国家向现代民主国家发展过程中,族群的出现是对主体民族形象“弱化”的需要,是突出公民身份弱化民族身份的“转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政治制度不但没有弱化民族身份,反而通过民族识别突出了民族身份,更以民族优惠政策强化了民族身份。从宏观历史发展角度看,中国是以现代民族国家的性质向现代民主国家演化,有必要突出公民身份而弱化民族身份,但就现实而言,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与民族的“保护性”政策存在一定矛盾。因此,一方面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市场化改革快慢不一,一方面社会公民化和民族区域化统一进程难以协调。从这样的历史发展高度看,民族文化的价值不在于确证自己是否是古老的民族,相反,在于证明民族的创新和发展,在于确立民族的自信和自尊。
其三,早期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脱离中国实际和对中国民族政策理论的影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实事求是,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序言中反复强调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4](P258),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社会环境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民族理论产生都与中国的实际相距甚远,但在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盛行的年代,中国的民族政策理论照搬和套用经典作家的语录作为自己的理论观点成为常态,理论探索上的谨小慎微和政治言行上的胡批乱扣成为一些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研究者的作风,阻碍了中国民族政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紧密度。理论上的这种状况是导致无法准确判断中国民族问题与民族文化发展现状的原因之一。比如,对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和制度的研究就是如此。再比如,对少数民族文化价值的讨论,似乎任何民族文化的价值都必须首先从正面给予肯定,否则你就有可能被认为是“狭隘的”、“专制的”民族主义者,而且,他们自认为是与西方民主的“普世价值观”站在一个高度,因此,似乎“从里到外”都获得支持。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有些西方学者认为“欧洲只是地球的一角,人口占世界人类的很小一部分,却能够站稳脚跟,控制世界,利用世界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这只是因为它建起了一种严格办事,努力进取和求胜的文化”[5](P122)。把一个民族的落后完全归咎于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在今天是令人怀疑的。“尽管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的一些现象继续存在,但是在半个世纪之后,再利用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来解释黑人的成就不足,已经说不过去了。这一点还可以得到旁证:今天,拉美裔美国人成就不足的问题比黑人更大。”[5](P29)因此,更为有力的理论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价值观与这个民族的进步有直接关系。
其四,从根本上讲,民族文化价值与民族社会经济发展有直接的联系。一些民族学人类学家认为,文化的价值观与社会进步之间没有关系,相应的经济政策只要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就会产生同样的效果,而不论文化如何。如果是这样的话,国家把对深圳特区的政策拿到新疆喀什同样会出现深圳的发展结果?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说我们能从经济发展史学到什么东西,那就是文化会使局面完全不一样。”[6](P564)已经证明 :同样一个成功的发展模式放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会产生出人意料的结果;同样,在一种文化价值观看来是美好的进步的,但在另一种文化价值观中可能就是坏的。更重要的是,文化的价值观始终处在变化当中,在不同的经济发展程度下,文化推崇的价值认识体系始终与财富的积累呈现交织状态,在更多的情况下,外来财富的进入往往改变了民族文化原有的价值认识体系。所以,民族文化价值的取向应该是与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一致,而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应该是与整个社会倡导的发展目标一致,而中国社会倡导的发展目标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立一个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每个民族文化的价值观符合中华民族的历史和进步要求。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主流文化的价值和大众文化的先进性,根本意义就在于此。也就是说,使沿海和东部地区迅速发展起来的正确的措施和先进的方法在西部民族地区遇到了来自民族文化价值观中与之矛盾的方面的阻滞,到了一个提倡普及发展“科学的民主的大众的”文化的时代了,而这个口号60多年前中国共产党就已经提出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意识形态的革命比推翻一个政权要漫长和艰难得多。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施展“魔手”自埋自挖 编造日本历史“神话”[N].环球时报,2000-11-10(2).
[3]李兰.猩猩为什么不说话[N].世界新闻报,2002-08-22(15).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5] [美]塞缪尔·亨廷顿,劳伦斯·哈里森.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
[6] [美]戴维·S·兰德斯.国富国穷[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