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的研究
2012-03-18陈敬慧
陈敬慧
一、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缩小、扩大、再缩小、再次加速扩大的发展过程。改革开放初期,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4元,是农村人均纯收入133.6的2.57倍。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推行和国家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1983年降低至1.82∶1。然而,自1985年开始,差距又开始逐渐扩大,截止到1994年,两者之比扩大到了1.861∶1,之后三年差距略有缩小,但1997年之后差距又开始扩大,截至到2009年底,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达到333倍。而这些数据只是一些名义数据,并没有考虑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实物性补贴等。总体来看,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是璺不断扩大趋势的,并产生了“富的更富,穷的更穷”的马汰效应。自2004年以来,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纯收入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城镇人均收入相较于农村人均收入的倍数却在不断扩大,即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扩大,自2004至2008年,城镇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一直是农村人均纯收入的三倍以上。考虑到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了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二左右,这就意味着提高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也就是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即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必经之路。
二、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的原因分析
1.农产品附加值低,农民收入水平在低位运行
虽然近几年农产品价格有所提高,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农村支持城市”的政策,实际上是通过牺牲农业、农民的利益来支持城市的发展,因此,农产品价格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使得主要依靠种植收入的农民收益较低。另外农业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农民收入很大程度上受到天气、气候的影响,一旦遭遇洪灾、霜冻等恶劣天气,农业势必减产,农民收入也随着减少。另外,农民还需要向国家缴纳税收、向集体提留农产品等,这又进一步减少了农民的收入。近几年国家对三农进行了大力的支持,但是由于耕地的目益减少,农民收入依然不高,农产品价格却一直处在较低的水平上。
2.户籍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根据地域和家庭成员来划分城市户口和农业户口的,这种制度在初期曾经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这种制度也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该制度在初始时期剥夺了农民工自由迁徙的权利,阻碍了城乡人员之间的流动,使农民无法通过城市务工获得相应的收入。该制度后来虽有放松,但是在就业和子女教育问题上,仍设置了很多障碍。例如,农民工子女需缴纳昂贵的费用才能在城市读书等等。这些规定都增加了农民工的生活成本,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另外户籍制度还滋生了户口买卖等腐败行为,农民为享受城市居民的福利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
3.文化技术水平低下
在政策允许农民工进城之后,大量的农民涌入城市。但是由于农村教育体制落后、技术培训能力差,很多农民工并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术水平。这就决定了他们只能从事城市最底层的工作,如清洁工、搬运工、建筑工人等体力劳动。这些工作不仅消耗体力大、工作环境差,而且薪酬水平特别低。另外,很多农民工缺乏法律常识和必要的文化意识,在自身权利的维护方面显得非常薄弱,很多农民工面临着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的问题。加之城市较高的生活费用,使得农民工的收入一直处在较低的水平上。
4.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社会保障是对公民维持基本生活的重大保障制度,目前,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居民医疗救助制度、五保供养制度、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开始试点,初步保障了农村群众基本生活。然而,农村的社保体系并不完善,许多问题尚待解决,很多农村地区还存在“养儿防老”问题。
三、政策建议
1.户籍制度改革
我国是根据地域和家庭成员关系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这种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曾起过积极作用,然而现在它已经不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亟待改革。总体来说,户籍制度有几个弊端,一是它剥夺了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阻碍了城乡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二是它附加了很多不平等的利益,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就业和教育,农民工的孩子必须缴纳借读费才能在城市就读;三是产生了户口买卖等寻租腐败行为。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2.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初级农业需要的直接劳动力越来越少,这就直接导致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队伍的不断壮大,从而导致了农民平均收入水平低下。近年来,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然而,这种转移是以农民工为形式的,是自发的盲目的,农民工的就业及其子女受教育的权利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同时,农民工过多还引致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政府应该制定适当的政策规范农民工问题,最大限度的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他们提供同等的就业机会,也为其子女提供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另一方面,要加快小城镇建设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中国农村人口众多,不可能走发达国家的发展大城市的道路。小城镇是介于大的城市与农村之间,可以利用其信息发达,交通便利的优势,大量吸收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同时,要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现在农村的消费水平低下,尤其是第二、三产业发展落后,信息、保险、通讯和金融等行业刚刚起步,因此,乡镇企业存在很大的发展的空间,可以成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战场。
3.加大对农村的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
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收入水平低的问题,需要从农村的基础教育抓起。只有提高基本的文化素质,才能更好的提升农民的技术实力。因此国家应该加强对农村的教育制度,完善九年义务教育,改善和提升教育的软、硬环境。另外农民向非农转变的一个限制条件就是缺乏非农技术,因此,应该完善技术培训机制,增加财政支农基金,组织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等,提高农民工的技术水平。
4.继续加大对农业和农民收入的支持保护力度
首先是加大直接补贴范围。我国的农业补贴主要是停留在流通阶段,农民受益很少。因此,补贴要向生产阶段转移,使得农民成为补贴的直接受益者。其次扩大价格支持,总和运用营销差价补贴、最低收购价格、保护价格等措施,保障农民在农产品价格上享受实惠。再次,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事业的投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科研经费支出。最后,在信贷方面,完善农村的信贷机制,增加支农基金,对农民信贷采用低利率和担保制度,防止支农基金流向城市。同时,还要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对受灾农民给予灾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