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税收的物价问题研究
2012-03-11段然陈玉娟
■ 段然 陈玉娟
(济宁银监分局,山东济宁272000;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基于税收的物价问题研究
■ 段然 陈玉娟
(济宁银监分局,山东济宁272000;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当前物价已经成为街头巷尾谈论的一个热点话题,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使人们的收入提高了,同时也带来了物价的上涨。当然引起物价上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政策结构性因素,也有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因素。本文仅就税收对物价的影响展开讨论,从税收的角度阐释物价上涨的原因及相关的解决对策及建议。
金物价 税收 调节
物价的上涨始终牵动着农户、中间商、消费者脆弱的神经,左右着百姓的幸福感。在影响物价的各种因素中,税收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目前国内专家指出,在上半年的税收中,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的占比高达46.6%,绝大多数税收由企业缴纳,这种不合理的税制结构已成为我国宏观税负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并导致税收增长和物价高度正相关,不利于通胀管理,这种现状亟需改变。
1 影响中国物价的因素分析
当前物价的上涨是多种因素互相交织、互相叠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税收可以作为一种生产成本,会向前转移,使物价上升,因而当前影响物价的因素基本上可以归纳为四种类型:需求拉动型、成本推动型、国际输入型以及税收因素。土地价格上涨、投机性炒作、产能过剩以及政策调整等难以量化因素也对物价上涨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1.1 需求拉动型
需求拉动可分为货币因素和实际需求。
1.1.1 货币因素主要是指货币泛滥、流动性过剩引发的物价上涨。为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国家采取了减支、增收、加大公共工程投资、增加中央和地方债务弥补赤字的积极财政政策,以及低利率、低准备金率、高额贷款和高货币发行的宽松货币政策。积极财政政策和宽松货币政策组合有利于扩大内需,缓解金融危机的冲击,但是由此付出了货币泛滥、流动性过剩引发通货膨胀的代价。货币泛滥、流动性过剩直接引发了房价、物价大幅上涨,进而转向对资源和原材料价格,并蔓延至消费价格,导致价格全面、持续上涨。
1.1.2 实际需求因素是指一些农产品结构性短缺造成的矛盾。如农产品供给的季节性和自然灾难造成减产。农产品是维持人类社会存在的必需品,农产品及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会由于其供给的季节性和自然灾难造成减产,导致市场短期供给不足而引发物价上涨。
1.2 成本推动型
商品的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力资源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以及货物运输成本。原材料和劳动力刚性需求的增长是成本推动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央政府4万亿投资刺激内需,带动了各产业的发展,新一轮的投资热潮也引发了对资源、原材料、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集中性需求增长,直接推动了原材料价格和劳动用工成本的上升。资源及原材料等上游的价格上涨使得下游产品不得不通过提价来消化成本上升的压力,从而引发产成品价格的上涨,并反过来传导带动上游资源和原材料成本上涨以及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引发新一轮的成本推动价格上涨。另外经济发展是要物流的畅顺为保证的,但是物流畅顺要依靠运输,都需要消耗能源,而以石油为主的能源正由于国际油价上涨和国家调控导致其价格不断上升,直接增大了运输成本,间接地加大了经济运作成本,导致物价上涨。
1.3 国际输入型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急剧增长,国内外价格联系越来越密切,开放经济下的输入性价格上涨对国内价格的影响越来越大。如国际投资和投资基金的流入,这些国际热钱形成的购买力对国内价格的影响不可小觑,国内货币流动性过剩易引发通胀,进而推动国内价格上涨。另外,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经济的发展不得不受国际经济的影响,国内价格也不得不受国际价格的影响。如原油等国际大宗商品在国际上需求的增长,提升了原材料和资源商品的国际价格,通过国际价格传导机制同样带动了国内价格的上涨。
1.4 税收对我国物价的影响
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
其一,以流转税或间接税为主体。2010年,来自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流转税的收入,占到了全部税收收入的70%以上。而来自所得税等直接税的收入占比,则不足30%。
其二,以企业纳税人缴纳的税收为主体。2010年,来自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公司、股份合作企业、私营企业、涉外企业等企业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收,占到了全部税收收入的90%以上。而来自居民所缴纳的税收占比,则不足10%。
据调查显示,中国商品中所含的税比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高:是美国的4.17倍,是日本的3.76倍,是欧盟15国2.33倍。另据财政部最新数据,今年前11个月,全国财政收入97309亿元,同比增长26.8%,其中税收收入85216.4亿元,同比增长24.7%。
税收与物价之间的这种密切联系,在我国有特殊之处。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70%以上为流转税,也就是间接税,其余的不足30%为所得税等直接税,而能够进入到商品和服务价格中的税收一般而言是流转税或间接税。这种税制结构与工业化国家差别较大。在后者的税收体系中,占较大份额的是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直接税。所以,即便同样的宏观税负水平,但因税收结构的差异,税收进入到价格的程度是不同的。我国税收收入总量的70%都有可能进入价格,而在一些国家,可能只有30%。由此可见,我国的税收对价格形成的影响无疑更大。
中国物价高原因在税负重、费负高,税制结构不合理,不利于价格管理。企业所缴纳税种比例过高,催生企业通过产品价格转嫁税收负担的偏好,特别是在通胀环境中会强化这种转移偏好。税收作为一种具有宏观调控功能的手段,理应在稳定物价中有所作为。
2 税收对中国物价的影响
综上所述,税收对物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间接作用:税收作用于收入,如所得税;增加直接税,可以用很多方式使物价上升。其中一种方式就是直接向前转移。例如,公司所得税在短期内会不会向前转移造成物价上升,几十年来,一直是个众说纷纭的问题。一般来说,转移的程度可能取决于市场结构,因此,这个问题就只能靠经验式的研究来解决。J·梅尔文(J·Melvin)使用了投入一产出模式,其结论是,提高公司所得税会使物价大大上升。它对物价的影响因各种不同的工业而明显不同,主要取决于它们的资本密集程度。我认为,企业所得税增加会相应的降低其利润,变相地等同于企业的经营成本上升,长期内企业势必会将税负转移到产品价格中,从而促使物价上涨。
第二,直接作用:税收作用于商品价格,如流转税。间接税如流转税,纳税人与负税人相分离,税负最终由商品或劳务的最终购买者承担,存在一定的税负转嫁问题。如果单纯的提高税收,增加的税收最终会以价格的方式存在于商品价格中,相当于提高了物价。根据一般的向前转移设想,增加间接税可能立即会对生活费用产生影响。
据国内研究税收的专家估算,目前在中国商场出售的100元的女性化妆品中,就有14.53元的增值税,25.64元的消费税,还有4.02元的城建税。单这三项,就占整个女性化妆品零售价格的44.19%了。如果再加上生产和运输环节的政府税收,比较保守的说,在100元的女性化妆品中,至少有超过50%部分被政府拿去了,也就是说,政府税收对女性化妆品的最终价格至少“贡献”了50%以上。
另外,也有专家测算过,在一件500元的女性时装中,大致政府要征85元的增值税和65元的营业税,光这两项加起来,就超过一件时装价格构成的30%了。如果是进口的时装还要加关税和其他消费税。即使在国内生产的女性时装中,加上生产环节、运输环节和销售环节中的各种直接税和间接税,政府的税收在一件女性时装的最终价格中也要占相当大的比重。
除非纳税商品的供应职能毫无弹性,否则提高货物税将因纳税商品价格的提高而降低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此外,除非供应职能完全没有弹性,否则纳税产品的产量就会减少。因此,即使货币供应没有变化,在短期内,同样数量的钱将只能购买较少的商品,这就意味着物价指数的上升。
3 从税收视角调节物价的对策建议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稳定物价。如确保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完善补贴制度,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增强调控针对性,改善价格环境;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以下是我的个人观点,从税收的角度调节物价:
3.1 改善非均衡的税收制度
如适当调节间接税与直接税的相对比重。降低货物流转过程中的间接税,如适当调整间接税税率以期相应的降低物价;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数额,也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降低相对物价水平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一些税制改革的大动作和税收优惠政策频频出台,结构性减税进一步推进,令公司和许多企业倍感振奋。如2011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个税费用扣除限额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并扩大了低档税率的使用范围。但这种改革仍然不够完善,对不同的中低收入家庭而言仍然会存在不公平现象;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家庭而言其税负削减作用也存在不公平现象。如两个不同的家庭,月收入均为6500元,其中一个夫妻俩均有收入,分别为3200元和3300元,而另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有收入,为6500元,于是两个家庭的实际税收就出现了差异。对于当前的中国而言,贫富差距依然存在且问题不断突出,要针对中国国情,将个人所得税主要针对富人征收,对中低收入家庭应适当减免,这不仅对物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还能缩小贫富差距。具体措施如可以采取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加大税收的宣传力度以及实证调研,增强居民的纳税意识,鼓励以家庭为单位联合申报纳税,降低中低收入家庭的实际税收差距。另外将遗产税纳入试点,尽量发挥税收调节收入职能,缩小贫富差距。
3.2 流转税改增值税,同时,大幅减税
实际上,从2004年开始我国就一直在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如取消农业税、增值税转型改革、出口退税适时调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多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大幅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减税的目的就是优化税制结构,服务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其落脚点就是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虽然国家从单位商品上摊薄了税费,但却因为该类商品绝对价格水平下降,大量购买力回流,有可能使得总税收量不减反增,算大账是划得来的。另外,还有隐藏在产品销售中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适当降低税收,减少产品中的税收成本,降低物价。
3.3 减少不合理收费,如过桥过路费等
对于目前国内种目繁多的各种收费进行清理,尽可能地加以取消,以此来降低商品成本,减少价格上涨推力。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可以大幅降低各类商品,也包括住房、奢侈品等商品的销售成本,从而对于物价上涨釜底抽薪,实现稳定物价的调控目标。这比过多使用行政办法干预物价,比如硬性规定商品的销售价格要好得多。另外,在增强城乡居民物价上涨承受力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藏富于民”,将国民收入的更大部分引向最终消费,以此来拉动多渠道投资,推动中国经济增长。从理论上来说,这种经济增长更健康、更均衡、更可持续,不会引起泡沫,应该成为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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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春雷.《间接税对CPI的影响-基于VAR模型的实证分析》税务研究,2011(11):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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