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谈“双非”引港媒关注
2012-03-09
香港与内地关系近来风波频起,包括“蝗虫论”、“狗论”、“双非孕妇和儿童”以及“自驾游”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讨论。7日,港澳办主任王光亚等人在北京与部分港区两会代表见面,成为8日香港媒体关注的焦点。
香港《明报》称,港澳办主任王光亚7日首次表明,困扰港人的“双非”问题同样影响内地户籍制度,两地要在行政措施以外寻找解决办法。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梁爱诗援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的话说,不适宜用修法解决“双非孕妇”子女的居港权问题。香港《文汇报》称,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就是父母均非港人而在本港出生的儿童并不能取得居港权。新民党副主席田北辰建议,最务实的做法是推行“专科医疗签注”,规管“双非孕妇”赴港产子数量等,从而控制这些“隐形人口”。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则建议,政府可为“双非”婴儿签发出世纸(出生证明),但上边不标示拥有香港居留权,以此引起司法复核案件,将问题再次带入法律途径。
两会召开以来,“双非”字眼频频出现。4日,人大发言人李肇星表示,内地已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打击组织内地孕妇赴港生育等非法活动的力度。6日,中联办主任彭清华提出三点建议,包括正确看待两地差异、尊重港人生活方式等。广东省长朱小丹称,广东堵截“双非孕妇”拥港,其中打击非法中介公司最见成效。《经济日报》8日的社评称,人口老化确实需要尽快处理,但港府要做的是制定长远人口政策,而希望借“双非婴儿”为本港补充年轻人口,会带来很大不确定性。《香港商报》称,长远来说,香港应探讨其他办法的可行性,比如在本地法律层面解决问题,由本港法庭自行纠正问题,效果更好;但行政措施始终是中短期防止“双非”问题持续恶化的良药。香港《文汇报》称,“双非孕妇”拥港问题的根源不在基本法,解决它必须从纠正终院的判决上着手,一是由终审法院自行纠正错判;二是通过其他案件的审理,重提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借此取代“庄丰源案”上的法律解释。香港《大公报》的一篇评论还指出,香港和内地之所以发生一些摩擦,有其历史和现实原因,不必大惊小怪。
所谓“双非”是指在港出生的婴儿,其父母均非港人。2001年,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在“庄丰源案”中裁定,无论中国公民是否已在港定居或拥有香港居留权,他们在港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均享有居港权。香港《大公报》回顾称,“庄丰源案”判决后,公民党一些人千方百计阻止特区政府采取跟进措施,声称判决无关中央事务。但现在,他们又极力撇清责任,鼓动不知情的市民要求修改基本法,是“双非”产生的罪魁祸首。
统计显示,去年香港共有约9.54万婴儿出生,其中内地孕妇所生婴儿近4.2万,包括“双非”婴儿3.57万。未经预约而冲到公立医院急诊室分娩的“双非孕妇”,去年平均每月138宗。香港入境处自去年12月起,向内地提供被拒入境的内地孕妇名单,令闯关孕妇有所减少。2月,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又宣布,如有需要会降低或取消全部非本地孕妇分娩配额。▲(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