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科斯产权理论与企业制度设计
——科斯产权理论在国企改制中争论之我见

2012-03-09朱冰张智嘉

产权导刊 2012年11期
关键词:科斯交易成本外部性

■ 朱冰 张智嘉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081)

科斯产权理论与企业制度设计
——科斯产权理论在国企改制中争论之我见

■ 朱冰 张智嘉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081)

科斯理论是建立在比较交易费用大小基础上的权衡理论,是一种新的制度设计的思路,而非具体的方法论。联系其应用中争议较大的国企改制的问题,用科斯的产权理论解释国企改制的行业差异,分析倒逼国企进行改制及股份制制度设计的本质,期望通过理清科斯产权理论的基本思路,减少对其思想的一些误解。

科斯产权理论 交易费用 产权的可分性 国企改制

罗纳德·哈利·科斯 1991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问题争论由来已久,主要是两大派: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和科斯产权学说。科斯的产权理论在我国开始流行是在20世纪90年代,正值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转型时期,作为过渡经济学之一的新自由主义的代表,科斯这一理论在当时引起了广泛争论,尤其是遭到了许多马克思主义学者的抨击,认为其主张的产权学说新自由主义是动摇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反面力量。

90年代初,新制度经济学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新的理论,开始是由一些研究西方经济学的学者引入,如高鸿业先生在1990年写的《科斯定理与我国所有制改革》一文,详细讲述了科斯定理的含义,评价了科斯定理运用在我国所有制改革中可能产生的影响,但其最终立意也是反对科斯定理应用在我国所有制改革中。荣兆梓1991年撰文《“科斯定理”与两种经济制度》,从与科斯相反的逻辑出发,推出相反的一种制度设计进行评述,立论在反对根据科斯的理论建立经济制度。而后随着我国经济制度改革的深入,西方经济理论逐步占据主导地位,新制度经济学在我国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新自由主义越来越盛行,尤其表现在产权虚置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中,这又引起新自由主义者和马克主义学者的激烈争论。如吴易风教授的《不能让西方产权理论误导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通过引用国内外学者对科斯定理本身不完善和比较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性质,认为科斯的产权制度有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胡代光教授的《评析科斯产权理论中的两大支柱》,也对科斯产权理论进行了抨击。通过阅读正反两种观点的论战和科斯本人的著作,我们发现不论支持者还是反对者,其实不少讨论对科斯都存在误读,造成以讹传讹的现象。

1 对科斯产权理论的误读

仔细梳理争论的焦点发现:不少反自由主义者都认为科斯的产权理论主张的是完全私有化的产权,主张完全无政府干预,由此推出纯私有制在我国经济改革和运行中行不通。其实极端左和极端右都是对科斯的误解。科斯的产权理论主要体现在其所著的《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中,科斯的一系列案例是在分析政府行为同样具有外部性侵害时举出的,他的研究目的是寻找如何降低市场交易的外部性,由此进行制度运行成本的比较。科斯的主要贡献在于提供了一种新的描述世界的坐标系,供后人在此研究思路上提出新的理论,更多的是基于自由市场形态上一种理论假说,并非完全意义上的经济改革的方法论。

科斯的理论阐释方法是和牛顿力学的阐释方法一致的,先给予严苛的假设条件推出一般运动规律,再一步步放松假设,与现实经济运行形态逐渐契合。正如牛顿的力学定理假设的完全无摩擦的世界一样,科斯第一定理就是假设一个完美世界:假设交易费用完全为零,然后通过一系列的证明得出此时产权界定对于经济运行结果无影响,这时就不需要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这里不少人产生对科斯的误解,认为科斯就是完全的无政府主义,完全的放任自由市场。然而,科斯本人也说,提出完全无交易费用的假说是为了引出有交易费用的情况下界定产权的重要性,重点是在后者,由此才会出现科斯第二、第三定理,即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产权的界定对于经济运行非常重要。

实际上,科斯的论述重点是在经济运行中如何使得交易费用最小化。最理想的情况当然是交易费用为零,此时不需要政府或者企业。但真实情况是界定产权的这一交易费用的大小不定,使得产权划分到每个个体的成本太高,因而政府和企业的出现都是为了达到减少交易成本这一目的,是作为一种使减少经济运行效率的外部性转化为内部性的组织运行机制而发挥作用的。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有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指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则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科斯的外部性理论主要是针对“庇古税”理论提出的。科斯的本意实际上是要使得经济运行有效率,必须比较政府和企业对资源的控制程度与交易费用的变动,因此把政府和企业描述成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妥协”,是对私人的一种替代,也就是说,他所谓的产权的界定对象并没有指明是个人还是集体。因而那些把科斯所说的界定产权等同于完全的私有化也是一种误解。

2 国企改革制度设计中的交易费用

科斯的本意着眼于不同制度安排下交易成本的大小。用此理论反观我国国企改革,之所以在不同性质的国企中国家垄断地位不同,就是因为在不同性质的行业企业中,对于资源的控制程度不同,产权的界定对于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率都各不相同,由此带来的交易成本也不相同。例如,在一些传统国家绝对控制的能源型企业像水、电、石油等等,界定产权给私人有很高的交易成本,换句话说就是划归产权给个人会出现诸多问题,如资源过于庞大、不易分割,资源的归属争议较大,监管困难等等,这些都属于交易成本。因此,在这些产权交易成本较大的行业中,政府通常选择保持国家拥有绝对控制力。而在有些行业如零售业、制造加工业等,由于行业属性,界定这部分产权的成本相对比较小,划归私有产权就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因此这部分原由国家控股的部分就比较容易划归到私人,市场竞争也就较为充分。

然而,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在市场运行中企业的交易费用也在不停地变化,这种产权的划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种力量之间的此消彼长引发一次次的讨论。一方面,有时市场运行比较顺利、竞争相对完善的阶段,国企的交易成本就比较大,在许多国家占绝对权力的企业中,很多企业长期依赖政府补贴和既得垄断地位获得利润,而自身的新增财富能力却很弱,陈旧庞大的机制早已根深蒂固,实际运行周转不灵,诸如资源利用效率问题和冗员低效等问题日益突出,这就加剧了政府作为产权代理人的交易成本,甚至超过了划分产权所带来的“阵痛”的成本,此时必然会出现要求重新界定产权的诉求,即“倒逼改革”。而在危机发生时,通常又会产生相反的效应。所以,对于社会上一次次的国企改革的问题讨论,实际上都是对改与不改的交易费用的考察。科斯重在最小化交易成本,而非刻板地界定属于国有还是私有,只不过在论述中说到政府行为的成本有可能大于界定给私人的成本,就引起了很多人的口水战。

3 产权的可分性在国企改制中的应用

除了上述关于私有与否的曲解,对于科斯的产权可分性,不少人的理解也存在不完善之处。科斯曾举过著名的山洞使用权的例子,说明产权是一系列权利的集合,具体包括对客体的占有、使用、分配、转让的权利等等,并且这些权利是可分的。具体来说,企业的产权分为剩余财产所有权、最终决定权、经营权等几个部分。

关于企业剩余索取权的问题,对要素所有者来说, 尽管组成企业存在着潜在利益,但如果剩余索取权的分配与所承担的风险不相符合,相对于其所得的剩余索取权来说,承担过多风险的一方迟早会退出企业而使企业解散。如果剩余索取权的分配不能将各合作方的损人利己行为(例如偷懒)限制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使用也将不复存在。

对于企业最终决定权的归属,基本上有两种观点:一是“ 资本雇用劳动”,另一是“劳动雇用资本”。一般情况下,还是资本雇佣劳动比较现实,即谁投资谁收益。

至于经营权所有者的选择,个体在经营才能上存在较大差别,信息又不对称,而准确地测出个人的经营才能的费用却相当高昂,于是大批平庸者与小批确有才能的人共同争当企业家。企业需要根据某种信号缩小寻找范围以节省信息费用,最强的信号是资本,其次是学历。资本所有者必然以自己的资本承担相当大的风险,一个理智的人不大可能拿自己的资本去做无谓的冒险,所以又有资本又想当企业家的人中有大部分是有能力的;相反,对身无分文的穷光蛋来说,当普通劳动者肯定是贫穷,而当企业家失败了同样是贫穷,所以他有冒险的理由。

这几个权利如何划分实际上就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制度。具体到国企改革中来,折中的模式股份制可以说是改革史上重要的一步,股份制就是让政府和个人同时持有一部分企业的产权,使得政府的控制力和个人经营效率相结合,从而最小化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但是理论是理论,具体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4 现实问题制约了产权理论的使用

科斯定理中所说到的产权界定是和交易紧密联系的,而对于我国的国有企业的产权界定,是一个非交易过程,当中对国有资源划归讨价还价的成本、社会民众对产权划分的质疑产生的成本等等都是实际发生的,可这些产权的界定又是在非交易情况下发生的,自然这样的交易费用就难以衡量。随着企业的深入经营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新的问题产生了:在企业内部,关于原有的产权划分比例或者说持股比例的划分出现了新的争议,其实就是我们熟知的公司治理问题,出现在一般公司内部的委托—代理问题、内部人控制、经理人革命等等问题同样适用于国企,又由于国企的产权虚置,代理人问题更加明显,根本上就是原有的产权界定不适应现在的市场竞争发展,才会产生制度与效率的矛盾。所以这些公司治理的产生不能说是因为划分了产权所导致的,恰恰是产权没有很好界定的问题,这就需要在实践中具体操作层面通过机制设计来解决。从外部来说,国企又处于一个大的市场环境中,参与市场竞争,而整个市场资源又由于存在被部分国企垄断的问题,其运行必然会加大整个市场的交易成本,侵害到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因此,国企改革的焦点就在怎样有效地界定产权,使得国企运行的交易成本最小化。这恰恰证明科斯的产权理论指导着我国的国企改革,而非像之前许多学者狭义的理解,认为科斯的产权理论是纯私有制,动摇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这些错误的观点就在于没有辩证地认识科斯的理论实际上是一个权衡理论。

科斯的产权理论从产权如何有效配置资源、进而减小交易成本的角度,为企业制度设计提供了新的思路,有效的企业运行必然是建立在产权合理明确划分基础上的,同时产权的划分还应适时遵循市场的需要进行微调。科斯的思想是一种权衡性思维,生存于比较之中,企业和政府都是对现实市场中资源配置的一种有效替代,但当政府干预企业的行为产生的负外部性大于一定的交易成本时,必须进行产权的调整,使之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左和右的思想都会把科斯想要传达的本意带入歧途,对科斯思想的准确把握进而让其理论更好地为我国的企业制度设计和经济运行服务需要我们进一步学习。

[1]R H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 ia l Cost,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3 ( October 1960 ): 1- 44

[2]R H Coase, 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October 1959 )

[3]高鸿业,科斯定理与我国所有制改革,经济研究,1990

[4]荣兆梓,“科斯定理”与两种经济制度,经济研究,1991

[5]吴易风,不能让西方产权理论误导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5,1

[6]黄少安,科斯定理的表述、本质及人们的误解,天府新论,1995,2

[7]俞志芳,国企产权改革的理论选择与现实路径,求实,2009.11

[8]高云红,“科斯定理”与科斯的核心思想——读《社会成本问题》,兰州商学院学报,2006,2

[9]李锦学,国企改革的产权制度理论分析,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0.3

[10]周明生,苏炜,卢名辉, 马克思和科斯产权理论在中国改革进程中的运用,江海学刊,2009,1

[11]熊志军,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及其现实意义,江汉论坛,2002,22- 25

猜你喜欢

科斯交易成本外部性
采暖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外部性分析与应用研究
“美国老爹”性侵案被推翻引众怒
环境负外部性的环境法新解析
具有交易成本的证券投资组合策略的选择
具有交易成本的证券投资组合策略的选择
交易成本对西藏青稞种植农户纵向协作选择行为的影响
试论工程采购合同谈判中的交易成本
市民化与个人劳动收入:外部性视角
既有商品住宅节能改造外部性及其测算研究
阿里巴巴并购新浪微博的动因分析——基于交易成本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