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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产权交易行业涉诉资产和文化产权交易专题培训班举办

2012-03-09李云清

产权导刊 2012年10期
关键词:产权交易培训班产权

■ 李云清

(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北京100011)

全国产权交易行业涉诉资产和文化产权交易专题培训班举办

■ 李云清

(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北京100011)

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会长蔡敏勇讲话

由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主办、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分别协办的“全国产权交易行业2012年涉诉资产专题培训班”和“全国产权交易行业2012年文化产权交易专题培训班”于6月6—8日、8月21—23日成功举办。学员为全国102家产权交易机构和企业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共计 236人。

涉诉资产专题培训班旨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2]30号,以下简称《通知》)。文化产权交易专题培训班旨在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及中宣部等五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2011]49号)。通过两次专题培训,大力促进涉诉资产、文化产权进入产权市场依法合规有序流转,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

两期培训班课程安排均为两天,四个讲座、一次实地考察、一宗电子交易模拟演示。两次培训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课程紧凑,内容丰富实用。“3+1”的培训模式使整个课程上下贯穿,前后呼应,既完整宽泛、理论性强,又贴近实际、可操作性强,收到极好的效果。二是授课教师准备充分,讲课内容质量高。授课教师虽然来自不同领域,所站位置不同、视角不一,但授课内容均立意高远、观点深刻、内涵丰富、逻辑性强,课件形象生动、观赏性强。三是学员学习热情高涨。两期培训班学员多为一线业务骨干,且年轻人居多,无论是来自已经开展涉诉资产和文化产权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所,还是来自尚未开展此类业务的机构,整个培训期间都认真听课、提问题,坐得住、听得进,表现出强烈的求知欲望。

两期专题培训班,学员普遍反映很好,认为办得非常及时,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都很好,特别是来自准备开展涉诉资产和文化产权交易业务机构的学员,多数带着疑惑、问题甚至纠结而来。这些学员收获颇丰,反响非常好。

两期专题培训班,收获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学员对涉诉和文化资产进场交易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有了新的认识和领会。对于涉诉资产和文化产权交易业务,绝大多数会员机构尚处于观望或准备状态,而涉诉资产和文化产权交易覆盖的社会领域与行业相当广泛,内在结构、权益属性、流转条件也相当复杂,对交易机构资质以及执业人员素质要求更高更专业化。这些机构虽然期望开展这两类业务,但对于相关政策法规理解不透,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把握不准。协会举办两期专题培训班,无论是时间安排还是课程设计都顺应了绝大部分机构的需求。通过培训,学员们对涉诉资产和文化资产进场交易推进的过程和意义有了新的认识,对相关政策法规有了更深入的领会,进一步增强了开展涉诉资产和文化产权交易业务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对容易混淆的司法概念和政策界限有了准确的理解和把握。通过培训,涉诉资产交易业务涉及的一些重大法理问题得以廓清,对于指导全行业开展涉诉资产交易业务,特别是协调与拍卖协会的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培训,学员对于整个产权行业面临的重大问题,对于妥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市场,规范发展文化产权交易市场,构建文化产权交易制度体系有了更深的认识,特别是对于对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的出台背景,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范围、政策界限,以及机制和程序等有了更好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

三是全行业大范围学习了重庆联交所和上海文交所较为成熟的实务经验。重庆联交所是先行开展涉诉资产交易业务的机构,上海文交所则是中宣部等五部委49号文指定的重点文化产权交易所。多年来,他们努力探索交易方式,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为推动涉诉资产和文化产权进场交易做出了贡献。任斌总裁和蔡敏勇会长所授课程,内容丰富、观点深刻、与时俱进,形式生动,特别是22个经典案例分析,由浅入深、寓意深远,使学员开拓了思路,增长了见识,振奋了精神。张天总经理和彭涛副总裁毫无保留地介绍了其开展涉诉资产和文化产权交易业务的经验体会、交易流程和风险控制机制,并且现场解答了学员提出的疑难问题。现场电子竞价演示,为学员展示了交易实际过程。重庆联交所和上海文交所为两次培训提供了实质性的有用经验,他们的经验必将成为推动全行业涉诉资产和文化产权交易业务规范发展的强大动力。

重庆联交所总裁任斌讲课

四是加强了协会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宣部相关部门,中央文资办的交流。两期培训班筹备期间,协会秘书处多次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宣部相关部门,中央文资办联系,商洽培训班授课事宜。协会秘书处负责人带领有关同志先后多次拜访三个部门的负责人。作为涉诉资产和文化产权交易相关法规的起草部门和监管部门,他们对协会举办此类专题培训班,非常赞同和重视,并给与积极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委派参与《若干规定》和《通知》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多位起草者为培训班授课。中央文资办认真准备课件,授课内容经过反复讨论研究,整个内容起点高,政策性强,深刻务实,逻辑性极强,是一篇水平极高的权威材料。涉诉资产和文化产权交易业务对于产权交易行业来说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空间巨大,道路也会艰难曲折,协会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宣部相关部门,中央文资办的沟通交流,有助于推进产权行业规范开展涉诉资产和文化产权交易业务,有利于全行业更好地接受中央相关部委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管。

五是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两期培训班坚持了“3+1”的培训模式,从筹备到实施规范有序,注重实效,进一步提高了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积累了举办业务培训班的经验,为今后开展产权交易资格认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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