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股权激励试点观察
2012-03-09贺海峰
■本刊记者 贺海峰
股权激励是一柄“双刃剑”,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刃损剑折。中关村积累了哪些经验?其具体操作的难点何在?应重点把控好哪些环节?
戴斌很忙。在接受专访的90分钟时间里,他接连被11个请示工作的电话打断。
作为北京理工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戴斌眼下最为棘手的一件事是,员工数量激增,办公用房紧张。接受采访间隙,他拨出了一个电话:“三层那间80平方米的房子,房号是301吗?让出来吧。”
理工雷科创办于2009年,注册资金仅为100万元,由学校和技术人员投资。当时,国务院刚刚批复支持中关村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随后又在中关村率先启动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理工雷科即在首批350家试点企业之列。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2011年,理工雷科就已实现产值7000万元,注册资金也变更为2000万元。如今,员工数量已由30人剧增到300人,办公面积则由370平方米剧增到3000平方米,但仍难以满足业务快速扩张所需。按照规划,2014年,理工雷科还将力推企业上市。
股权和分红激励的巨大威力,由此可窥一斑。很快,继中关村之后,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安徽合芜蚌三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也高调启动了股权激励试点。
但股权激励实质上是一柄“双刃剑”,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刃损剑折。中关村积累了哪些经验?其具体操作的难点何在?应重点把控好哪些环节?
孤独的先行者
早在2006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科技部和北京市就联合发文,组织中关村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和转制科研院所开展股权激励试点。京鹏环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正是踏着这个鼓点,完成了惊险的一跳。
京鹏的前身是北京市农机所的一个课题组。在中关村区域内,由高校和中央科研院所构成的林林总总的科研团队,以事业单位的形式,运行了半个世纪。2000年,作为北京64家院所转制试点之一,北京市农机所较早确定了“转制-改制-上市”的改革路径。
2003年,农机所全资控股的京鹏应运而生。这是一家以温室工程为主的现代农业装备高新技术企业,当时从全国招聘和引进了一大批技术人才,开启了市场化之路。现任农机所所长、京鹏董事长田真,也是那时外聘而来。“有关系不在农机所的,有户口不在北京的,再加上农机所原有人员,构成了京鹏的研发骨干团队。我们从温室大棚的产业化着手,逐步打开了市场。”
对处于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稳定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尤为关键。“发明装在科技人员的脑子里。一旦他们跳槽,连人带项目都走了。”北京市新技术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济朝感慨地说,一项科研成果研发成功之后,距离产业化仍存有一段距离,但科研人员对此积极性明显减弱。
这就凸显出股权激励的重要作用。1970年代以来,中长期激励是欧美等国家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必然实施的一项策略。在人才流动频率极高的当下,任何企业要想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都会遵循此道,设计出合适的股权激励办法。
一段时期,北京市农机所出现了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田真回忆:“当时职工是分级的,农机所原有人员是正式职工,我们属于编外职工。”农机所和京鹏同在一个大院,但是各自独立运行。
在商海摸爬滚打的京鹏,很快尝到市场化的甜头,总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到了七八千万元。但让编外科技人员伤感的是,虽然他们立下汗马功劳,但工资收入却一直与农机所职工持平。曾有一年,为给创造效益的骨干科技人员发奖金,京鹏的老总甚至和所里吵了一架。
住房、户口、子女教育……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单纯依靠农机所拨款的固定工资,难以维持科研队伍稳定。于是,京鹏逐步争取到收入上的差别化,逐渐拉开收入差距。不过,这也引起老科研人员的不满,两种分配体制的矛盾与博弈日益激化。
京鹏决定釜底抽薪。2005年,在明晰企业产权、完成农机所全部职工身份转换之后,京鹏率先启动1:1的股权奖励计划。让骨干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权,并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决策,京鹏开创了科研院所股权激励改革的先河。
“刚实施时,连我们自己的思想观念都跟不上。有人认为,好不容易赚到了钱,为什么要入股?要给我们戴个金手铐吗?”田真笑道,“事实证明,股权激励这件事我们做对了。”
2008年,京鹏在深圳交易所挂牌,成为我国设施农业装备行业第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回过头看,科研团队的稳定很大程度受益于那次股权激励改革。如今,技术骨干都不愿卖股份,也没有人愿意离开。当年持股的职工,每股成本只有0.25元,而现在市场价已经涨到四五块钱。
尽管京鹏实现了华丽的转身,但就整个中关村而言,距离期待的风潮涌动,仍有相当长的距离差距。
症结在于产权不清。这是中关村诸多高新技术企业难以摆脱的体制桎梏。特别是前些年,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延伸到了大学、科研院所,延伸到了科技成果,一步步捆住了科研人员手脚。
而清华紫光、科海等知名企业无不受困于此。其创始人从无到有创办公司,却难以获得任何的股权激励。这就势必将企业推入了两难境地,使股权激励改革每迈出一小步,都显得格外迟缓与凝重。
创业者有其股
2010年2月,财政部、科技部发布实施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随后,中关村“1+6”新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也相继出台。此举标志着第二波改革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本次改革涉及的领域,比2006年更为广泛。具体来说,就是把中关村的高等院校、科技院所和企业尽纳其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形式激励。其目的在于使创造、创新与收益之间形成更紧密联系。
对此,北京龙芯中科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胡伟武感慨万千:“如果没有中关村先行先试的氛围,龙芯现在可能还躺在实验室里睡大觉。”
2009年8月,胡伟武领衔的中科院计算所龙芯团队,已为“中国芯”奋斗了8年。他们研制出我国第一枚通用CPU芯片,龙芯2F、龙芯2G、龙芯3号在应用上具有明显优势,还拿到江苏省15万台龙芯电脑首购订单……
发展瓶颈竟随订单而来。“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这是技术产业化的必经之路。”胡伟武说,产品需要资金、服务、管理、销售才能成为商品,而科研机构计算所恰恰欠缺这些。“可以说,龙芯当时的市场化已经碰到天花板了。仅靠计算所的力量,龙芯就像小马拉大车,很难走远。”
龙芯团队提出,成立“种子”公司,然后借机引入外部资金,促进龙芯的产业化。中科院和北京市对此给予了大力支持。
但是,风险不言而喻。首要难题就是中科院计算所、龙芯团队在新公司的投入及所占股比。
“以前,我国许多高新技术都来自于国外,而我们自己的科研成果却经常锁在档案室中没有用起来。为什么呢?因为按照规定,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都属于国家,绝不能转让给个人,个人随意使用会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胡伟武无奈地笑道。
以龙芯为例,目前已接受国家10亿元以上资金支持。在新公司成立之前,国家就已为芯片的研发投资近3亿元。如果股权激励处理不好,必然会被指为国有资产流失。
由此,胡伟武向计算所提出一个开创性方案:新公司拥有龙芯技术的使用授权,未来每卖一枚芯片,都向计算所上交技术使用费。“新公司仅有偿使用,国家财产没有流失,且无形资产价值不计入新公司,团队在经营中少了包袱,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同时,为了避免日后行政干预企业发展,他明确要求企业人员不能“脚踏两条船”,必须辞职,舍弃职称、编制,才能进入龙芯。
“股权搭台,龙芯唱戏”,新公司最终成为了一个在体制上与中科院没有关联的“单独体”。
龙芯还实施了三步战略。首先,中科院计算所成立种子公司,计算所和团队各掏了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让团队成员出一定的钱很有必要,这样才能够保证团队成员股份的存在。”
其次,为解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由北京市政府牵头,对龙芯进行了增资扩股。政府投资同时又带动社会上投资机构和基金的涌入。目前,龙芯已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接联想、曙光等大型合同项目。
再次,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龙芯也预留了足够的股份空间分享给后续经营团队人员。
“我们在未触碰国有资产的前提下,搭建起了从初创、融资到未来经营的全方位股权激励平台。兼顾了投资人利益,兼顾了各方面利益。”胡伟武说。
随后,龙芯60余名核心科研人员获得相应股权。2010年,企业销售额与合同额分别较2009年增长10倍,实现了“开门红”。
在整个中关村,龙芯并非个案。例如理工雷科,根据工信部的批复方案,北京理工大学持股30%,以中国工程院院士毛二可为首的技术、管理团队持股52%,其他战略投资者持股18%。
如今,理工雷科已有30多名员工持有股份,其中仅有6人获得了股权激励,其他人员都是个人现金入股。“这说明股权激励不仅仅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更反映出教师对政策的认可。”戴斌认为。
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王汝芳介绍说,2011年,中关村共有481家单位实施了股权和分红激励,其中,市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75家,中央企业和中央级事业单位35家,民营企业287家,上市公司84家。通过改革,上千名科学家凭借研究成果,成为高科技企业的股东。
中关村的试点,可以说担负着“改革突破口”的重任。
改革再攻坚
股权激励,本应是创业者对研发人员、对公司参与者的一种激励方式。然而在中关村,实际上变成了政府对创业者的激励,属于典型的政府对创业者的“恩惠”。显然,这与新经济要求的“创业者有其股,而且要控其股”,还有很大差距。
产权问题,依然是挥之不去的主要障碍。作为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中最重要的一条,财政部和科技部的联合文件,已明确中关村股权激励试点的实施主体是中央级事业单位全资与控股企业。
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股权激励常被认为是白送的“金项链”,而非与业绩挂钩的“金手铐”。2005年的“郎顾之争”,更是引发了一场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大争论。在央企实施的股权激励试点,随之戛然而止。
2011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启动央企分红权激励改革。两家中央企业旗下的子公司航天恒星、有研稀土,成为首批试点企业。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家企业都坐落在中关村。
业内人士认为,不少国企所在的行业结构寡头化倾向已经非常明显,其行业稳定性远远强于民企。垄断企业如果激励到位,反而会使成本得到控制,相比民企更能显著提升市场绩效。
不过,中央企业情况复杂,基础也不一样,特别是转制院所企业,是否愿意打破原有平衡,需要下很大的决心。另外,改革还涉及到国有股权转让定价、股权分配等敏感问题,以及多年积累的科研成果产权归属问题、激励对象固化后带来的问题等,各方存在较大争议。
此次试点,国务院国资委试图设计一种“更加适合央企实际情况”的激励模式。也就是说,“选择了分红权激励而不是股权激励,选择了激励对象是岗位而不是具体员工,选择了业绩增量而不是业绩存量”。之所以这样做,其主因是,阻力会小很多。
从航天恒星和有研稀土的试点方案看,科研类岗位和激励额度占比均达到90%以上,其余岗位也均为与科研成果转化密切相关的经营管理岗位。
当然,这仅仅是一个起步。国资委设计的路线图是,从中关村开始,从科技型企业开始,从分红权开始,央企激励方案的最终目标仍是股权。
中关村的试点,可以说担负着“改革突破口”的重任。而到2020年,中关村能不能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与此关联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