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网民的自由与边界——关于微博公共领域中言论自由的反思

2012-02-28郑燕

社会科学研究 2012年1期
关键词:公共领域言论自由微博

郑燕

[摘要]从媒介变迁史中我们不难发现,一种新媒介的产生必定是为了弥补旧媒介某一方面的不足,微博的出现弥补了传统媒体的被动、非交互性和难接近性,其民主化特性吸引了世界各国网民积极参与,使得民众的言论自由达到空前高涨。但在这民主化媒体的喧嚣背后也必然产生一系列问题,比如网络围观、群体极化、话语权仍被少数微博精英控制等问题。所以我们有必要对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进行反思,以期寻找言论自由的边界,净化我们的网络空间。

[关键词]微博;公共领域;言论自由;网络围观;群体极化

[中图分类号]G20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1-0187-05

奥威尔在其著作《一九八四》中担心我们的文化成为受制文化,害怕那些剥夺我们信息的人强行禁书毁掉民主自由。而赫胥黎在其《美丽新世界》中担心人们在汪洋如海的信息中变得被动和自私,我们的文化成为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简言之,奥威尔担心我们憎恨的东西会毁掉我们,而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目前,微博正用它的自由、开放、交互、参与、时效等特性吸引世界各国网民共同创造一个虚拟的美丽新世界,而这正是我们所热爱的。最初信息分享与保持联络是社交网站早期文化的一大特色,即使它的用户成指数式增长之后,这种文化依然根深蒂固。如今在中国,微博作为社交媒体的功能已经发生重大转变,当红十字会、中石化、故宫等机构在微博时代狼狈不堪时,从单纯的社交工具到舆论监督利器,微博已经悄悄完成了一次华丽转身。作为一个强大的舆论场,微博正全面参与并影响着现实世界,其作用从某种程度上已不仅局限于简单的个体事件。甚至在可预见的将来,微博或将直接改变中国社会生态和政治语境。而促成这种改变的原生力量就是你——来自微博空间的网民们。

一、微博及其创造的公共领域

因尼斯认为,“不同媒介对控制有着不同的潜力。不能广泛传播的,或者需要特殊编码和解码技术的媒介很可能会被上流阶层所利用,他们有时间和来源获得这些媒介。相反,如果一种媒介很容易被普通人接触到,它就会被民主化。”而微博就是这种民主化的媒介。

微博,即微博客(MicroBlog)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微博的传播方式“打破了传统媒介的垄断,使多元性小规模性、双向互动性、平等性的自主性传播行为得以实现,这对于新的社会舆论环境的形成和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的影响”。2011年9月27日14时10分上海地铁追尾事件中,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监测到新浪微博中名为“季法师”的上海网友在14:49分发布了第一条带有图片的微博,称“现在地铁十号线两车相撞了,大家保佑我们吧!”此条微博引发了广泛的转载,截至2011年9月27日下午16时,转发量已经超过三万。同时,在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等互动平台均开设专题时事直播。微博确实创造了一个“人人都能发声,人人都可能被关注的时代”。

调查机构尼尔森公司的报告显示,美国网民上网时间中,大约22.5%用于社交和写博客,排名第二的网络游戏时间不足10%。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微博用户数量达到1.95亿,和CNNIC统计的全国网民数4.85亿相对比,则意味着每10位网民中有超过4位是微博用户。现在微博已经成为了大部分网民上网的“入口级”应用,人们用微博传递新闻报料、视频、笑话和朋友间的问候,微博的“人气”效应已经显现。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口碑)研究所2011年7月发布的《2011上半年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显示,网络热点事件中,18.8%的源头是微博。中国舆论的重心迅速向微博转移,网民爆料的首选媒体更多转向微博。微博已经超越网络论坛成为中国第二大舆情源头,仅次于新闻媒体报道。微博话题也从日常琐事转向社会事件,逐渐发展成为介入公共事务的新媒体。微博创造了网络社区的公共领域,这一公共领域的舆论反过来影响和引导着现实社会舆论。

公共领域理论最早是由汉娜·阿伦特在《人类条件》中提出的,后来经过尤根·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对此理论进行开拓性研究而使其成熟。“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共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抗衡。”公众舆论的形成是由独立人格的公民就公共利益问题自由、平等地辩论和交流,进行理性批判达成共识的过程。“如果没有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的相互交流,即便舆论有公共潜力,也不会发展成一种公众舆论。”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应具有批判性、开放性、多样性和平等对话与协商的品质。而微博等社交媒体的去中心化、平等民主、社会互动等特点使得公民的言论自由、知情权、社会参与更充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微博确实是一种民主化媒体的最好载体。但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中国的网络力量从虚拟走向现实,从“打酱油”走向“围观”,事件本身没有偏向性,但“围观”的人多了也就有了偏向性,使得人们在网络舆论的洪流中失去了普通的判断力,其批判性、去中心化也就被失去了普通判断力的“民意”裹挟而去。所以,对微博舆论场中的言论自由进行反思,既能使我们的言论自由获得真正的保障,又不背离理性批判、理性表达的本意,这应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二、对微博舆论场中网民言论自由的反思

反思之一:微博用户不具备鲜明的专业组织性,不能为大众“提供参照框架”,导致了面对重大社会问题时“高贵的”业余者妨碍了专业人士对此问题的专业解读。

微博用户因为在同一时间关注着同一事件而集结成网络群体,有着暂时的心理认同。所以作为传统媒体报道的辅助性自媒体,在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中,微博能够迅速传递信息,向全社会快速而全面地发出预警,搜集、整理和储存详细信息并部分地引导舆论。这个临时性群体的特点又是非常态的,不是目的明确、稳定的社会组织,不具备鲜明的专业组织性。而“组织中权力的行使就是一个群体得以以自己的旨趣对其他群体的旨趣进行框定。换言之,掌握权力的群体对组织的一切活动提供参照框架”。微博的易操作、不容易受监管的特性使得众多微博用户面对社会重大问题的时候有机会挑战政府和主流媒体的统治性话语,有更多机会表达和获取替代性信息,但是这些信息和观点更多地是从个人观感方面解读,缺乏深入的专业考量,这就使得某一种契合了社会某阶层的观点在网络的流行和对社会现实的重大舆论影响,而专业人事对此问题的解读却被淹没在大众无根据的喧嚣中,显然,微博并不能为大众“提供参照框架”。古斯塔夫·勒庞在其名著《乌合之众》中对群体特点做了精辟总结:“群体永远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会随时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影响无动于衷的生物所特有的激情,它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轻信外再无别的可能。”当然主流媒体和专家对重大问题解读的缺位和不深入也是造

成网民在网络上众声喧哗的一个重要原因。以大连PX事件为例,2011年8月14日大连市民聚集在市政府门前抗议,要求“PX滚出大连”,“要求真相”。在公众对PX项目安全性提出质疑后,大连市委市政府宣布福佳大化PX项目立即停产并搬迁。目前揭示出来的资料显示,福佳大化PX项目上马本身就是违规建设的产物。而在民众抗议的阶段,对于PX危害的夸大和相关谣言网络上充斥一时,显示了很多不理性的成分,缺乏专业解读,很多地方受到误导。在网上视频中。可以看出此次抗议活动与2007年厦门市民反对PX项目的“市民大散步”相比还是有些混乱。聚集行为可视为一种“集体行为”,即在某种特殊场合下,缺乏组织的一群人受到某一因素的刺激或影响而形成的众多人的共同行为。对于并不熟悉集体行动规则的中国民众和政府来说,群体性事件的增多暗示着社会失序程度的增加和社会治理成本的增加。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告诉我们,专业化和劳动分工是资本主义取得的最有革命意义的成就。安德鲁·基恩在其著作《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一书中指出,“在Web2.0时代,人们的梦想是成为高贵的业余者”。在微博创造的公共空间中,“高贵的业余者将实现专家统治”。在变平的世界里,人们可以任意编辑和发布信息,独立的视频制作者、论坛主、博主等可以随意发布独创的业余作品,没有人愿意雇人评估这些作品的真实性和技术含量,这些信息有可能来源于此领域的专家,也有可能是一个高中没毕业的孩子。《纽约客》的莱曼指出:“社会创造了一种能够生产也分配知识、信息和观点的权威机构。”因为这让我们知道该相信谁。我们之所以相信权威机构和报刊的文章,是因为这些文章从那些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机构发布出来之前,已经经过许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的研究、筛选、核实、编辑和校对。如果没有这种筛选机制,我们这些普通民众如何能从浩如烟海的信息中辨明真假?而当网络信息都由业余者编写时,我们要分辨对错就困难了。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结果是:媒介的民主化最终会导致我们每一个人同时成为业余评论家和编辑。由于越来越多的网络信息未经编辑、修改和核实,我们不得不对任何信息都持批判态度。免费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不劳而获,最终,我们将为甄别和使用这些信息付出最昂贵的代价——时间。

反思之二:草根话语权与批判精神的缺失,社会精英依然把持微博话语权。

微博的传播特点容易让人得出一个看似正确其实不然的结论:微博上,人人拥有话语权。这是对话语权的误解。在传播学中有个名词叫做“有效传播”,即你的声音是否被听见、被多少人听见、是否能引起这些人的共鸣,以及产生多大的社会影响。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博导、舆情分析专家沈阳教授2011年8月发布《微博意见活跃群体分析报告》。报告中称“公共事件中的微博话语权依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草根阶层要么‘自说自话,要么受微博意见活跃群体潜移默化的影响。”

《报告》基于2011年上半年国内27件重大网络公共事件的微博数据分析,在微博发言最活跃、影响力最大的175个用户中,从事媒体及其相关行业的超过一半。在整个意见活跃群体中,草根人物非常少见,他们的影响力、追随者数量等都逊于社会各界名人。例如“粉丝”数量综合排名前三位的是黄健翔、周立波、任志强,而排名最高的非名人用户“作业本”只排在第52位,“染香”排在第84位。2011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新浪微博热门话题排行的前五位博主分别是:演艺明星姚晨、知名评论家童大焕、21世纪经济报道知名记者“想做薛定谔的猫”、“小崔实话实说”和CCTV经济年度人物评选、央视一套节目部副主任许文广。这些博主都是拥有较大话语权的精英,他们的声音通过“粉丝”的转发和关注而得到无限的扩大,形成话题中心,搅动社会舆论,聚集公众关注,而草根微博只是收发、消化、评论、转播的中转站而已,他们在网络上依然扮演着墙头上随风而倒的“草”,对社会事件既不具备影响力,也缺乏一定的批判精神和独立性。这在沈阳夏俊峰案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夏俊峰案作出终审判决。13日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发出第一条新浪微博。几天后一个粉丝改变了张晶及其家人的命运。“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开围脖了沈阳张晶,她现在的粉丝是1537人。我成为她的第1538名粉丝。如果你认为夏俊峰罪不该死,请用关注张晶的方式表明你的态度。我希望今晚张晶的围脖至少站着上万人,表明我们的态度:城管制度必须改革。”这个人叫郑渊洁,当代中国最著名的童话作家。他有180多万粉丝。一夜之间。张晶的微博粉丝破3万。5月25日,郑渊洁发了一条微博:“我恳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不核准夏俊峰死刑立即执行。以使该案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并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建议适当提高民事赔偿,以使死者家人获得更多经济保障。本微博征集万人联名恳请高法对夏俊峰刀下留人。”这条微博有1.8万多条回复。同一天。张晶也发了一条:“刚才和李承鹏老师通了电话,李老师把自己的稿费十万元捐助给我们,作为我儿子以后画画的费用,代全家感谢您,我会努力带好儿子,照顾公婆,谢谢……”这条微博有2608条评论。她的粉丝至今已有4万余人,其中站着为数不少的社会名流。试想一下,张晶若没有郑渊洁们的振臂高呼,她的微博自不会引起人们如此的关注和同情,夏俊峰案件也不会在全国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度。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作为社会弱势代表的张晶在微博时代已经由弱转强了,她的微博有4万多粉丝,每一条新微博、新动态都能牵动万人的心,她带儿子的北京之行引来多家媒体的争相报道,而原本作为强势代表的城管们,在微博时代却是一言不发。而张晶的成功或许更应该归功于郑渊洁们微博上的高声呐喊。凤凰卫视梁文道表示,在中国,微博网站的做法是名人认证,还特别捧一帮人出来,这其实已经违反了媒体原来平等的精神。

反思之三:微博成为了群体性社会运动的动员工具,一旦被非理性情绪控制,易造成极高的社会成本。

互联网最初的媒介形式已被证明为一种强有力的自我表达工具,微博等社会化媒体进一步证明了其还具有极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和集体行动的组织手段,它通过草根性的传播在目标群体之中组织起一场场群体性运动,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例如,微博打拐、对弱势群体的声援救助活动、对国家强权部门的舆论监督就是微博所具有的舆论动员和组织作用的典型体现。在这些事件中我们见证了微博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同时,世界各地的社会冲突中也随时可见社会化媒体的影子:美国的“快闪”(flash mob)与“快抢”(flash rob)、西班牙的15-M抗议集会、希腊和以色列的泄愤示威、英国伦敦“骚乱”等。尤其是源于英国伦敦北部托特纳姆区的骚乱代价未免有些昂贵:电视画面中燃烧的房屋、血腥的暴力和疯狂的抢掠造成4人

死亡、1200余人被捕、数亿英镑的财产损失,同时,由于英国政府在平息骚乱过程中采取的非常手段,如公权力对基本人权肆无忌惮侵犯(对特定区域的信息管制)所引发的国际社会对其人权保障的关注,使得英国人引以为傲的民主制度蒙羞。无可否认,“伦敦骚乱”产生的社会动荡根源在于制度,但社交网站、微博和手机等现代通信工具也在骚乱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社交媒体既是有益知识的传递者、国家民主制度的最好体现形式,但同时通过这些工具传播信息匿名性、免责性强,海量信息的流动往往真伪难辨,甚至掺杂谣言和不负责任的煽动。一旦虚拟空间的煽动演变成现实社会的行动,就可能给更多人带来不幸。“埃及艾因·夏姆斯大学传媒学教授希夏姆认为,社交媒体助推社会事件发展。激化固有矛盾甚至制造新矛盾的现象,跟一个国家制度的好坏没有任何关系。”社交媒体是西方国家推动社会变革和普及民主化进程的一个重要工具,在阿拉伯国家发生动荡时,西方国家极力鼓励年轻人使用这一工具,如今这把双刃剑却伤到了他们自己。所以如何规范微博等新媒体,让它们既有利于人们交流信息,又能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无疑是值得社会管理者长期思考和探索的课题。

反思之四:微博表达的内容更多的是一种琐碎的生活秀,博主们热衷于向陌生人暴露自己的私人世界,形成网络时代的自恋文化。

2011年十大微博丑闻事件出炉,微博开房、微博私奔、微博求婚、微博偷拍、微博自杀、微博裸奔、微博乱伦、微博卖身、微博选美、微博炫富,无一例外都是一场场触动人们神经的生活秀,无论是微博私奔的王功权还是微博乱伦的羽扬,为了搏出位已经沦落到要靠私奔、乱伦来吸引眼球的地步,让人不禁要问,我们的社会怎么了?胡泳在《众声喧哗》中说,“在网络时代,我们越来越多地被迫同我们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交往。结果是,个人受到空前的压力,有披露自己私生活细节的欲望,同时却无法预估观者的反应。名流们非常熟悉公众要求知晓他们的私人信息的压力,一种要同追随者达成亲密关系的幻觉,推动他们不断敞开自己的个人生活,以便维持与不可见的观众的情感联系。在互联网时代,普通人感受到同样的压力,为了向陌生人投射一种一以贯之的、能够留住记忆的形象,必须显示自己无可隐匿。为了吸引注意力和赢得虚拟观众的信任,许多人发现自己难以抵挡‘宽衣解带的诱惑。”

人们希望看到他人的隐私,是出于窥视欲望,对情感交流的渴望,对陌生人的恐惧,对精英主义的反叛,对信任的需要,压力和焦虑的释放等。在当今多元的社会中,人们似乎可以也应该自由决定何时保持沉默,何时自我暴露,如果大出风头能给那些有表现欲望的人以愉悦和一种同虚拟观众的情感联系,如微博炫富的郭美美、微博乱伦的羽扬,微博选美的木子美,除了这些人的个人尊严外不会造成别的伤害。凤凰卫视梁文道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很多人用微博和大家分享,‘今天去某某地方下雨了。吃饭的时候也是头低低的,一边吃一边发微博。无时无刻不跟人分享。这样下去的结果就是,你分享的是你人生的轨迹。如果我持续看你的微博一年,我能够完整地知道你过去一年做了什么,在什么地方,见过什么人,这使我掌握一个机会可以伤害你。这就不仅仅是个人隐私权的破坏了。”正如胡泳所说“自我暴露的随意性实际上表明了,人们对认同存在普遍焦虑,越来越想取悦他人,而不顾这样做所带来的个人和社会代价。”

我们生活的社会变成了如福柯所说的一个坦白的社会,大家迷恋于个人隐私的暴露,同时习惯于日益增多的监视。家是每个人最私密的空间,在家里你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然而微博偷拍却让网友心里绷紧了弦。一位网名为“对面楼上那点事儿”的北京男网友在微博中陆续晒出自己拍到的对面楼上美女的私人生活照,其中甚至包括裸体照片,该组照片招来骂声一片。被斥为“不道德”、“偷窥狂”,但也引发大量网友围观甚至是效仿,正如凤凰卫视主持人窦文涛所说“全民参与织微博玩的就是暖昧和意淫”。

反思之五:微博“围观”极易导致“群体极化”。

虚拟的网络世界让曾经一度失声的中国平民拥有了空前的话语权,许多人也就因此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所以《南方周末》评论员笑蜀说“围观改变中国”。确实,从江湖之远到庙堂之高,“围观”已然成为一种有中国特色的风景。从“日记门”事件的广西烟草局长到“微博开房”的江苏溧阳卫生局长,从“微博参选”的李承鹏到“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中的网络“人民大会堂”,网络围观都秉承和发扬了传统舆论监督所具有的建设性作用,体现了现代社会公共事务参与的广泛性。但是,我们也确实看到,网络为公众情绪宣泄提供了渠道,而公众舆论本身就是一种非理性的力量,一旦偏激的情绪或态度形成规模,很容易导致舆论失控。

在微博围观之中,伴随理性声音而来的往往是一堆堆的粗话、谩骂和诅咒,很多也是对隐私、暴力、审丑的肆意追逐和放纵,体现了网络群体极化与群体盲思,这种状态下的人是不理智的。“群体极化”最早是由James Stoner于1961年发现群体讨论时的现象而提出。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一书中正式提出“群体极化”的概念:“群体极化的定义极其简单: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芙蓉姐姐”、“风姐”和“小月月”等网络人物在骂声中走红,显现出极大的破坏力。2011年备受关注的夏俊峰事件、药家鑫案件和徐武事件中均凸显了网络围观的作用。网友并非都谙熟法律,他们更多的是凭借自身的经验并受到意见领袖和朋友的影响来对事件做出评价,而这些评价包含着大量的情绪内容。网友情绪化主要是受传统的同情弱者的心态影响,以及对公权力强烈的不信任感。很明显,相对于政府而言,夏俊峰和徐武是弱者,但他们都得到了大众的力挺,这一倾向在夏俊峰案件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此案当中,受害人应该是两名被刺死的城管和一名被刺伤的城管,但网友却一边倒地支持杀人的夏俊峰。民众对夏俊峰的“偏爱”,更多的是出自对夏俊峰只是一个“卑微的,为谋生存的小民”的同情心态。社会舆论把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对城管阶层的痛恨带进了案件评价,而忽略了生命的尊重和关怀。所以网络围观只是公共参与的初级阶段,它距离真正影响公共决策,真正付诸集体行动,仍有很远的路要走。

三、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

不受监管、自由表达应该是微博最为人称道之处。那么一个人到底是否有权自由表达他们自己的意见呢?在天赋权利论者看来,表达自由是一种不可侵犯的人权。而以边沁为首的功利主义论者认为“表达自由有利于其他权利与自由的行使”,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战争、社会动荡等),无限制的表达自由与言论自由可能导致更大的弊端,因此有必要对这种自由给以必要的限制”。正如密尔所说:“一切意见是应当允许其自由发表的,但条件是方式上须有节制,不要超出公平讨论的界限”。但当下的问题是当人们都在欢呼雀跃终于找到一种媒介可以自由地表达,一个桥梁可以上下沟通、一个出口可以发泄不满的时候,人们是否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失控,能够让意见表达限制在有节制、公平讨论的界限之内呢?

孟德斯鸠认为,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事情的权利。各国宪法在宣告言论自由为天赋权利的同时,都清晰地规定了这种自由权利行使的界限。对言论自由如何限制,“美国法院曾先后确立了:明显而即刻危险原则,恶劣而危险倾向原则,优先适用原则,明白而可能危险之原则。”这些原则主要用来解决言论自由与国家利益、公共秩序的冲突。它明确规定了只有言论在对社会秩序或公共福利已经造成或极有可能造成重大而实质性的危害时,才可予以限制。日本宪法对基本人权的限制也是以是否违反公共福利为要件,该法的第13条规定:“只要不违反公共福利,在立法及其他国政上都必须受到最大的尊重。”分析这些原则不难发现,言论自由的界限跟言论自由与公共福利的冲突密切相关。我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所以,网络言论自由应当以不侵犯公共福利为底线,同时不得侵犯与言论自由平等的公民享有的诸如名誉权、隐私权等。

从各国对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无论秉承着什么样的法理精神,大家对言论自由的边界做出了一致裁决,即:言论自由必须限制在这样一个范围之内,不能对国家、社会及他人造成危害和妨碍。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网络监管与网民自律。2005年10月7日,新加坡首次对两名在博客中发表种族煽动性言论的年轻男子判刑,旨在警告他人:网上言论自由也要有限度。

猜你喜欢

公共领域言论自由微博
传统媒体所办新媒体的传播特性分析
中国语境中的公共道德与公民道德辨析
公共领域道德缺失问题的解析与研究
理解公民道德
浅论公民言论自由的尺度
浅析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及其法律保障
事实与流言的博弈
重大突发事件中微博之力不微
西方又想用“言论自由”忽悠中国人
宗教式笃信“言论自由”挺吓人的(社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