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任旅游”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2012-02-26张帆
张帆
(上海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上海 200234)
一、负责任旅游的发展及其特征
负责任旅游可为旅游业增强竞争优势,被誉为旅游目的地管理的最佳方式之一。在重视负责任旅游实践的旅游目的地,负责任旅游被视为最适当的旅游开发理念和指导原则。南非早在1996年将负责任旅游写入该国旅游开发与促进白皮书(the White Paper on the Development and Promotion of Tourism in South Africa)中,是第一个在国家法规中包含负责任旅游政策的国家,将负责任旅游作为旅游业获得较大正面影响的开发、营销和管理旅游业的方式,并于2002年制定了南非国家负责任旅游的发展指南(Development of Responsible Tourism Guidelines for South Africa),为旅游企业和目的地采取负责任旅游的方法提供支持与指导。继南非之后,英国、加拿大、印度、美国、冈比亚、斯里兰卡和新西兰都制定本国负责任旅游的政策,推动负责任旅游的实践。
在总部设在英国的国际负责任旅游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Responsible tourism,ICRT)的推动下,负责任旅游的研究和实践波及全球。ICRT在许多方面提供负责任旅游的顾问服务,包括认证、评估、旅游和保护事业、规划和管理、经济开发和扶贫、市场营销和产品开发、政策和标准、负责任旅游、私人部门和供应链管理等。中心还通过每年的国际负责任旅游年会与各国政府合作,经过多年的发展,ICRT将负责任旅游发展为国际负责任旅游运动,并领导在南非、西非、印度、德国、伯利兹以及加拿大设置的ICRT的分部。
认识到在全球实施负责任旅游的意义,世界旅游市场(World Tourism Marketing,WTM)还创立了负责任旅游日,并于每年11月举行庆典活动。这个组织认为:人们对负责任旅游已经达成了共识,负责任旅游不单单是产品或品牌的概念,它是一种从事旅游的方式,以到自然区域的负责任旅游以保护环境并维护其他生灵的持续性为主要特征。世界旅游负责任旅游日通过评奖活动,以及保持海滨清洁,保护独特的风景,保护野生动物,维持历史建筑和珍贵遗产的多样化等行动来实施。
然而,负责任旅游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呢?对于负责任旅游这个概念,一些学者和国际性的旅游组织及研究中心从各自的需要出发进行解释,形成了规模说、方法说、伦理说、开发说等几种定义[1]。从管理的角度而言,负责任旅游是一个管理旅游的方式,管理的目的是发挥旅游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最大效应,同时使目的地的成本最小化。这个目的是2002年在南非开普敦召开的旅游目的地负责任旅游第一次国际会议上确定的,当时来自20多个国家共280名代表参加了该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上签署了对于负责任旅游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旅游目的地负责任旅游的开普敦宣言”[2],号召旅游企业“采取负责任的方式,承诺负责任的实践活动,利用透明化和可审计的报告程序,在适当的时机发挥这个市场优势”,确定了负责任旅游是“为人们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和为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的发展方式。
在开普敦宣言中最重要的是对负责任旅游的特征达成以下共识:⑴减少负面的经济、环境和文化影响;⑵为当地人民产生较大的经济收益,加强东道社区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并为其从事旅游业提供便利;⑶当地居民参与决定他们生活和生存机会的决策;⑷争取使旅游对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起到积极的影响,维护世界多样性;⑸通过与当地居民进行有意义的接触,为游客提供愉快的经历,使其更多地了解当地的经济、文化和环境问题;⑹为残障群体提供介入旅游的方便;⑺对文化具有敏感性,可增进游客和东道地区居民之间的相互尊重,建立地方自豪感和自信心。这几个特征后来在历次负责任旅游国际会议上(即2008印度客拉拉邦第二次负责任旅游国际会议、2009年伯利兹贝尔莫潘第三次会议、2010年阿曼马斯喀特第四次会议、2011年加拿大埃德蒙顿第五次会议)每次予以重申。
上述负责任旅游的特征说明,第一,“负责任旅游”要达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果是旅游业发展良性与否一个重要的评判标准,这个评判标准说明负责任旅游与可持续旅游的目标维度是一致的;第二,它比可持续旅游和其他形式的旅游更加强调“人”的因素,非常注重人的权利。例如游客与东道主之间的相互尊重、为游客和当地人民提供接触机会以及为弱势群体提供参与旅游机会等等,均说明对“人”的因素的重视;第三,将当地发展置于优先地位,负责任旅游使当地人民真正受益,增加当地人的参与机会,提高当地人民参与旅游的能力,充分显示了负责任旅游尊重当地发展权利的特征;第四,“负责任的旅游”获得成功的关键在于透明度和责任感,即那些承诺负责任的行为主体必须敢于承认自身的所作所为;第五,它吸收了其他旅游方式的优点,例如保护自然文化遗产、维护世界多样性是从生态旅游的角度提出,但也被视为负责任旅游的重要特征。
负责任旅游的特征表明这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旅游理论和实践,它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表明这一领域的实践和理论研究逐渐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在对这个领域的研究中笔者感到,这个概念与可持续旅游和生态旅游等相关概念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本文将对此进行辨析。
二、负责任旅游相关概念
上世纪60年代后产生的大众旅游的发展模式引发了旅游对环境、社会文化和经济3个方面的负面影响,在解决旅游负面影响使旅游业良性发展的过程中,旅游学术界和业界相继产生了几个重要概念,它们是可持续旅游、生态旅游、替代性旅游、负责任旅游等。由于描述这些概念的学者采用不同的术语描述方式解释旅游现象,从而使不了解术语描述方式者产生概念模糊的看法。描述旅游的术语包括两种类型,一类术语侧重于描述游客的所作所为或者游客活动的地点,另一类术语侧重于描述旅游影响及其所具有的伦理价值。前者描述包括对活动类型和旅行行为者类型的描述,活动类型的术语包括探险旅游、自然旅游、文化旅游、游船旅游、度假旅游等,旅行者行为的描述如高端旅游、背包旅游、教育旅行等,这些术语针对旅游业的细分市场,基于将“旅游”单纯地定义为“旅行者的娱乐、休闲或商务”,对于旅游影响的阐述是中立的。后者的术语包括替代性旅游、生态旅游、可持续旅游、扶贫旅游、绿色旅游、地质旅游、负责任旅游等,这种描述不单纯是利基市场或旅游业的一个细分市场,而是以环境和社会原则为基础,并且是具有伦理意义的良好的实践活动,这类旅游概念的主要特征见表1。正因为如此,具有伦理价值的旅游概念在其发展过程中又形成为特定的旅游发展的模式,比较有影响的是替代性旅游、生态旅游、可持续旅游和负责任旅游,本文着重对这几个概念进行辨析。
表1 旅游百科全书收录的有关术语的定义
负责任旅游与上述概念存在边界不清的现象,究其原因,是在旅游研究和实践中采取的分类角度、研究出发点和研究范畴等不同,从而造成负责任旅游与这些概念之间从属不清、涵义重叠并在实践中常常混用的现象,本文主要就后一种描述进一步分析责任旅游与主要概念之间的关系。
三、负责任旅游与诸相关概念的差异
负责任旅游与诸相关概念在引导旅游发展方式和处理旅游与环境的关系方面具有共性,然而这些概念提出的角度、适用的特定范围和侧重点、实施的层面却存在差异。本文就负责任旅游与替代性旅游、生态旅游和可持续旅游的比较展开分析。
(一)与替代性旅游的研究角度差异
替代性旅游是针对大众旅游而言的。上世纪80年代初,为避免发展大众旅游会造成不顾环境限制而进行大规模开发活动所带来的弊端,Krippendorf提出替代性旅游,作为与传统的大众旅游相对的一种旅游形式[3]。替代性旅游从内涵来看是倡导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开展与自然、社会以及社区价值观念相符的旅游活动,主张游客与当地居民间建立融洽的互动关系以及对积极经历的共享。替代性旅游包括许多形式,如“防御性旅游”、“绿色旅游”、“自然导向旅游”、“软性旅游”、“知性旅游”、“生态旅游”和“负责任旅游”等,因此从代替大众旅游的角度来看负责任旅游是众多替代性形式中的一种,如Wheeler指出负责任旅游也被定义成小规模的旅游,是对大众旅游的回应[4]。由此可见,替代性旅游与负责任旅游不同,在这里负责任旅游与替代旅游的其他方式一起,是相对于大众旅游而言的特种旅游,这些方式的共同特征是旅游数量规模小,旅游目的地选择在非大众非常规型地方,发展的方式重视环境并尊重当地居民。
此外,负责任旅游与替代性旅游两者判断的基点不同,替代性旅游基于规模,负责任旅游基于旅游影响。负责任旅游不是以规模大小和产品的类型来判断,而是从旅游影响的角度来判断。替代性旅游不一定就是负责任旅游,如某些替代性旅游活动中出现破坏环境的负面影响;大众旅游也不一定就是不负责任的,如果采取适当的方式将大众旅游控制在环境和社会容限范围以内,则也可以视为负责任旅游。
(二)与生态旅游的研究侧重点差异
在替代性旅游的各种形式中也包括生态旅游,而生态旅游得到迅速发展,影响面也最广,不仅仅是研究者,游客和旅游供者对其知晓度也比较高。与生态旅游不同的是,负责任旅游研究的侧重点在于行为主体的伦理行为,而生态旅游的侧重点在于以自然为特征的目的地以及这种旅游的产品特征。如国际生态旅游学会(International Ecotourism Society IES,1991)指出生态旅游就是在生态旅游自然区域里所进行的在保护环境的同时维护当地人福利的负责任的旅游。国际自然保护联盟(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IUCN,1996)指出生态旅游是到相对未受干扰的自然区域进行的对环境负责任的旅游和游览,目的地是享受和欣赏自然(以及其他附带的文化因素——过去的和现在的),促进环境保护,旅游者的负面影响小,给当地居民提供社会经济利益。刘家明、杨新军通过对大量有关文献的研,究表明对生态旅游的看法主要有两类:一种是自然保护主义者的,生态旅游是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途径,是旅游活动及其规划行为的准则;另一种是旅游经营管理者的,将生态旅游作为有利于市场推广的产品,满足人们回归自然的需要[5]。上述对生态旅游看法的不同,反映出对生态旅游概念范畴的不同认识,前者属于社会发展的范畴,将生态旅游看成是有利于自然保护的发展模式,这样生态旅游与替代性旅游、适当旅游、负责任旅游、伦理旅游、绿色旅游、环境友好型旅游和可持续旅游是同义语;后者是从市场营销和消费者行为范畴将生态旅游作为产品的概念,向旅游者提供没有或很少受到干扰和破坏的自然和文化旅游环境,自然旅游、文化旅游、科学旅游、探险旅游都属于生态旅游类型。
对生态旅游和负责任旅游侧重点区分不清使人们对两者的区别难于把握,可从以下3个方面认识两者的区别:
1.两者的原则基础相同。Hetzer在分析旅游活动对自然和社会旅游资源的不当利用造成的对环境和社会的负面效应时,提出了负责任旅游的4个原则,即“环境影响最小化,最大程度地尊重东道国文化、东道国经济利益最大化和旅游者满意程度最大化”[6]。这4个原则成为生态旅游发展的基础。
2.从产品出发,负责任旅游是生态旅游的中的一个子项。生态旅游产品的提供者认为生态旅游产品是负责任的旅游产品,如Ercan Sirakaya,Vinod Sasidharan和Sevil Sonmez指出生态旅游包含环境友好的旅游、负责任的旅游、教育旅游、低影响旅游、前往自然景区的娱乐活动、为当地福利做出贡献的旅游、生态文化旅游、可持续/非消耗性旅游[7],这种观点将生态旅游视为一组相关概念的组合或者是一系列产品的组合。
3.从行为出发,生态旅游是负责任旅游的具体实践,是具有责任感行为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者不仅要达到欣赏、学习和理解自然的目的,而且更负有保护生态的责任。我国学者宋伟良认为,生态旅游是一种依赖当地资源的旅游,旅游对象是原生、和谐的生态系统,是一种带责任感的旅游,是一种高品位性的旅游活动[8]。
总之,国际生态旅游协会(IES)和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合会(IUCN)对于生态旅游的界定,反映了众多学者的共同意见:生态旅游是对自然区域负责任的旅游,它既保护环境又向当地居民提供福利。作为生态旅游者首先必须对生态旅游感兴趣,而且乐意把自己的闲暇和收入用于对生态的感受,并积极投入到保护生态的活动中。
(三)与可持续旅游的实施层面差异
可持续旅游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在旅游业中的应用。1972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世界大会首次使用了“可持续性发展”的表述,从环境与自然资源角度提出关于人类长期发展的战略与模式,其核心思想就是经济的健康发展应该建立在生态持续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之上。在旅游发展过程中,人们认识到旅游业与其他行业一样也存在短期行为,常常破坏赖以生存的自然和文化资产,不少地方呈现“旅游杀害了旅游”的现象,因此,在旅游业中提出可持续发展尤其必要,于是有关旅游业发展和旅游影响问题的研究也迅速向可持续发展的主题靠拢,提出了可持续旅游(sustainable tourism)这一口号和主张。
可持续旅游和负责任旅游在目标和原则上是一致的,在内涵上是重叠的,但是两者的实施层面不同,前者主要是战略层面的框架,后者是战术层面的实施,两者不可替代。
首先,负责任旅游以可持续旅游原则为指导,可持续旅游是在更大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下考虑旅游的发展,而不是仅仅从旅游角度考虑发展,是对旅游发展提出的总的目标和指导原则。负责任旅游是旅游利益相关者对可持续旅游发展具有贡献的行为及其行为结果,可持续旅游发展的目标实现程度和可持续旅游发展原则的坚持程度就成为责任旅游的重要判别标准。
其次,负责任旅游的提出是鉴于可持续旅游实施层面具有局限性。在旅游发展的实践中,一些学者对可持续旅游提出了批评,Hunter认为可持续旅游发展存在很多缺陷,它只是把旅游业的规划和管理都放进一个贴着标签的套子内而已,特别是旅游业并没有很好地解决地域规模和部门间合作这两个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9]。另外Macbeth提请人们注意可持续是被动的、反应性的而不是主动预防性的这个事实[10]。世界自然基金会认为“可持续旅游”是目前无法实现的理想,因为现代旅行无法避免对人类社会和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飞机旅行造成气候变化以及其他旅游影响,世界自然基金会认为旅游部门需要对它引起的对人类和自然的影响负责,比较有用的是考虑使用“负责任旅游”概念。
负责任旅游这个术语强调了实施的行为主体,在开普敦宣言中就号召国家、各类机构、目的地和企业制定切合自身特点的实践指南,鼓励决策机构、旅游企业、旅游者和当地居民为实现可持续旅游和创造美好的生活之地与旅游地而担当一定的责任。负责任旅游是可以被任何形式的旅游企业所能采用的一种方式,它可以在所有的旅游目的地被旅游者和旅行社所实施,任何个人和集体都可以在负责任旅游方面有所作为,包括政府、企业、社区和游客以及其他组织或团体等旅游活动的参与者,而主要以游客、旅游企业和政府为主,因此是一个驱使行为主体产生行自律行为的术语。负责任旅游与可持续旅游相比,在实践上更注重当前的实际,更具有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它还能转化为在现实中通过法律和道德约束制度对行为进行控制的政策法规。而“可持续旅游”更多的则是一种理想和长期目标,这些理想和长期的目标需要运用负责任旅游的行为具体落实和实施。
四、对负责任旅游与相关概念之交互关系的探讨
负责任旅游与诸相关概念之间存在较为复杂的交互关系,一方面不同术语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和目标导向,另一方面各概念之间又具有递进和从属关系,从而形成了各概念之间错综复杂的交互关系。
(一)共同的价值观和目标导向
上述概念在伦理价值的表述方面是共同的,例如,以自然为基础的生态旅游或负责任的生态旅游。负责任旅游是具有伦理价值的术语,这种价值观在其他一些旅游术语的概念中也有所包含。
可持续发展是诸概念的目标导向。可持续发展的思潮在旅游领域出现之后,世界旅游组织颁布了《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及其附件等重要的国际性文件和行动纲领,使可持续旅游发展成为各地旅游发展追求的目标和行动的指南,各类旅游术语表达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不同途径。如表2:
表2 不同术语中有关实现可持续旅游目标的表述
由此可见,上述概念的共同之处是都将可持续发展作为行动目标,通过旅游组织的宣传和实施,使各类术语与可持续发展的这种关系能被全世界旅游相关利益者所接受。负责任旅游同样坚持可持续发展的3个原则,也强调旅游发展对促进当地环境、社会文化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贡献,但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手段上,负责任旅游与其他概念所不同的是,更加强调旅游行为主体的主体意识,主张将可持续发展目标内化为行为主体内在的自律行为,强调行为主体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应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来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的目标。负责任旅游的发展方式关注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关注到自身行为对他者产生的影响,它能够以和谐的方式缓解利益冲突,从而保证旅游发展朝着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迈进。
(二)递进和从属关系
各种概念的产生具有递进关系。最早出现的生态旅游是基础性的术语,在此基础上各类替代性和伦理性旅游得到发展。替代性和伦理性旅游又促使新的更具操作性的旅游方式出现,即对社会负责任和环境敏感性的负责任旅游出现。
各种概念之间具有相互从属的关系,各种概念混用的现象是这种关系的表现,例如,除了前文所述就规模而言负责任旅游是替代性旅游的子项以外,为了确定和评估“负责任旅行”的市场,需要对负责任旅游进行市场细分,负责任旅游又被细分为自然为基础的旅游、文化旅游(含社区为基础的旅游)、公益和教育旅游、背包旅游和青年旅游、探险旅游和高端旅游几类[13],这种分类不单纯是将这些旅游视为利基市场或旅游业的一个细分市场,而是以环境和社会原则为基础,是具有正面影响的良好的旅游实践活动,从而均被归结为负责任旅游的细分产品,然而这样的细分实际上也符合替代性旅游小规模的特征,从而造成替代性旅游与负责任旅游相互从属的关系。
(三)交互关系
各概念之间的交互关系建立在对诸概念本质特征的抽象基础上。从上述对各概念内涵、相互关系的分析可以看出,如果将可持续旅游作为目标体系,负责任旅游作为价值体系,大众旅游以及包括生态旅游在内的替代性旅游视为产品体系,则比较容易认清各概念之间的交互关系。
David A.Fennell从可持续性角度出发将旅游分为可持续和不可持续两类[14]。过去,由于大众旅游产生了许多问题,所以人们提出一系列替代性旅游,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大众旅游是不可持续的,替代性旅游就好得多。替代性旅游的划分很容易造成一种标签,却不能从行为主体自身出发找到解决旅游产生的负面影响的方法,而且还将人们的视线引入采用少数小规模旅游方式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而忽视现实中存在的大量的大众旅游的可持续问题。再加上各类替代性旅游自身存在的问题,如生态旅游在环境、经济和社会文化方面也存在负面影响,不是所有的生态旅游都是可持续的,也不是所有的可持续旅游都要到自然区域去,因此,生态旅游并不等同于可持续旅游。
图1 相关概念的关系
负责任旅游作为价值判断,是指那些坚持可持续旅游原则并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任何旅游形式,见图1。负责任旅游与游客规模没有直接的关系,图1中的两个圆说明了大众旅游和替代旅游的相对规模,大众旅游的主体是不可持续的,但也不排斥少部分大众旅游是可持续的。如果大众旅游满足保护性和社会责任性的要求,也可以是负责任旅游。替代性旅游可以分为依赖自然环境和依赖社会环境两部分,前者为生态旅游,后者是社会文化旅游。大部分替代旅游形式的实质(理论上)都是可持续的,但也有少部分不可持续的生态旅游和社会文化旅游。这说明任何形式的旅游都存在可持续与不可持续的两面性,单单从旅游的类型上并不足以判断其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负责任旅游是具有价值判断的术语。负责任旅游主张自律和严格的控制,游客和企业等旅游行为主体可以通过遵守旅游伦理道德行为准则约束自己的行为,更好地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何旅游形式如果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皆可包括在负责任旅游之中,包括形成负责任的大众旅游、替代性旅游和生态旅游诸产品。并非所有的生态旅游都是负责任旅游,只有那些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生态旅游才是负责任旅游。同样,并非大众旅游就不能成为负责任旅游,只要开发得当,将各种负面影响限制在可容忍的范围内,也可以看做负责任旅游。
总之,负责任旅游作为具有伦理意义的行为既不是特殊的产品,也不只是旅游发展的理想目标,而是强调行为主体对行为后果的关照。要求参与旅游的不同主体采取的对环境、社会文化和经济负责任态度的行为,表现为旅游活动主体旅游者、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主体旅游组织参与旅游活动时符合社会责任行为要求,包括旅游者对环境友好,尊重当地文化的行为,旅游企业采取的保护环境和对当地公益事业有益的经营和开发行为等。因此,负责任旅游强调行为主体考虑旅游影响的后果与己有关,从而自觉调整自己的行为,与可持续旅游和生态旅游相比,具有更强的可实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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