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为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定调
2012-02-15本刊编辑部
■ 本刊编辑部
受国内外万众瞩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近日出台,由此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规划》指出,到2015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的年利用量将达到4.78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达4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9.5%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力体系中上升为重要电源。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1.6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6100万千瓦,风电7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750万千瓦,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争取达到总发电量的20%以上。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利用显著替代化石能源。不断扩大太阳能热利用规模,推进中低温地热直接利用和热泵技术应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快沼气等各类生物质燃气发展。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供热和民用燃料总计年替代化石能源约1亿吨标准煤。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形成较大规模。建立适应太阳能等分布式发电的电网技术支撑体系和管理体制,建设30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综合太阳能等各种分布式发电、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利用等多元化可再生能源技术,建设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和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发挥分布式能源的优势,解决电网不能覆盖区域的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沼气、太阳能、生物质能气化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的入户率达到50%以上。
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宏伟的、着眼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关注民生的重大规划。
我国的经济总量已超过47万亿元人民币,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雄厚的经济基础与可再生能源技术支撑,保证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快速发展。应对世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外部压力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生性增长要求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直接动力。我们相信,只要战略对头、措施得力、政策到位,中国就一定能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