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管理办法
2012-02-15
天津科技 2012年4期
我国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管理办法
近日,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这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使用范围包括: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电器电子产品生产销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及相关信息采集发布支出;③基金征收管理经费支出;④经财政部批准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相关的其他支出。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国家根据基金管理办法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源自: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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