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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铁路运输收入堵漏保收工作

2012-02-14陆文范

铁道运营技术 2012年2期
关键词:运价货物车站

陆文范

(南宁铁路局收入稽查处,会计师,广西 南宁 530003)

铁路运输收入是铁路运输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它既是铁路实现再生产的来源,又是上缴国家利税的前提,还是铁路基本建设资金的重要保证。铁路运输收入多与少,将直接影响铁路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铁路运输收入的实现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涉及的收入人员层面多、范围广,与客货运输工作的各个环节密不可分。在当前铁路企业改革、建设的新形势下,铁路企业的经营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而现实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运输收入工作中还存在漏收、少收和“跑、冒、滴、漏”的现象,堵漏保收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为此,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运输收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加强堵漏保收工作的建议,以达到增强铁路运输企业效益的目的。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1 进出站口疏忽管理 众所周知,由于铁路点多线长,沿途车站站台四通八达,铁路车站人力有限而无法像民航一样做到全封闭式管理。即便采取“封闭”的客运大站,也有些出入通道分属不同单位管理,再加上目前许多车站的出站口已不再实行检票出站制度,下车后便能轻易出站。有人抓住这一漏洞,投机取巧,利用列车停站时间有限,边门无法严格把关,通过各种渠道和关系从这些通道进入车站上车或买站台票上车,上车后碰不上查票,万事大吉;如果碰上查票,只补至前一个到站的短途票,采取越站乘车。如2010年春运期间,有一趟列车在中间站停车时,站台两头涌入了大量无票人员上车,开车后列车长立即组织查补,快到终点仍然无法补完,只好通知终到站组织人员在出站口进行检票查堵,就补了100多张车票。

1.2 售票过程把关不严 售票把关不严主要表现在对儿童票、学生票和伤残军人票等优惠票的发售监管不严。一方面是由于车站售票员在发售优惠票时,没有要求购票人出示相关证件,或检查证件时没有检查确认证件是否有效、优惠次数是否已使用完,或发售后不在减价优待证上登记盖章以及对优惠卡消减次数等,致使有些证件重复多次使用。另一方面是有的人员故意使用假证来购买优惠价票,而单靠售票人员肉眼来辨认真伪比较困难,难免出现看不出来被蒙混过关的情况,从而造成铁路正常收入的流失。

1.3 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铁道部对铁路承运“化肥”和“化工”品名的计费问题做了详细规定,即国内运输农业化肥凭经营化肥的执照可享受优惠运价。但有时车站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审核,造成车站承运和到站交付环节都把关不严,使本不能按优惠运价运输的货物,按可享受优惠运价的国内“化肥”运输,给不法商人钻了空子。如把大量“出口化肥”从铁路按“农用化肥”运输,快到目的地后卸下,再用汽车转运出口或运至港口装船出口,造成铁路运费少收,农民得不到实惠。最近有关部门根据到站提供的信息,查明一批“出口化肥”从铁路分2段运输,一段按“农用化肥”,一段按“出口化肥”,最终追补了20余万元运费。

1.4 运价机制不健全 铁路企业为了多揽货源、增运增收,对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给发货人享受运价下浮的政策。但如何合理地运用好这一政策,达到增运增收的目的,应当建立一套下浮运价预测评估体系,对是否给予下浮要经过评估后才能确定。然而在现实中,往往考虑运量、忽视效益,未经过效益论证,只根据货主提出的下浮申请,便草率批复。运价下浮政策虽只批给一家,但可以多家套用,造成增运不增收,或运量未增收入反降的结果。

1.5 硬件设施不到位 铁路运费是根据货物品名适用的运价率与计费重量来确定。目前,铁路运量中散堆装货物占的比重较大,但绝大部分车站无轨道衡器设备,因此对整车散堆装货物的重量无法进行检测、监控。仍在采用“划线”估重的装车办法,即便是同一品名货物,比重、含量、干湿程度都会对其重量产生影响,造成货车超载。当前钢铁、煤炭、有色金属、采矿业建筑、粮食等企业装车都存在严重超载,而这些企业的物资运输运量惊人,可想而知,货车超载会给铁路造成多么巨大的损失。

1.6 人员素质跟不上 铁路运输收入的完成离不开客货运工作的各个环节,其核收、存缴都是由每一位客货运职工在完成生产、营销、服务的同时来完成,经过的环节、人手比较多。然而由于一些站段存在着重生产、轻效益的现象,导致客货运职工队伍普遍存在着收入业务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学习的多,文化程度偏低的多,从行车一线退下来年龄偏大、老弱病残偏多的“三多”现象。加上铁路规章、文电修改频繁,对规章、文电没有及时学习理解,在执行过程中就会出问题。

由于工作人员的素质达不到要求,对许多涉及核收运杂费依据的报表、台账填写不重视,出现漏登、错记的情况。如专用线货运员填写作业报表、台账不规范,调送车送达地点、去回时间、车数等常有漏登和错记,甚至有的事后为了应付检查才补登,数据不真实,造成货车延时占用费不能准确核收;集装箱到发登记簿、进出站单存在错填漏记,甚至随意涂改,造成该收的收不上来;监装监卸不到位,貌似相同的货物不进行认真甄别,使不法货主有机可乘,故意误报、错报、捏报货物品名,如茨粉按面粉运、碎米按大米运、矿粉按矿渣运,导致高运价的货物按低运价收费。

2 加强堵漏保收工作的建议

2.1 加强验票及舆论宣传

2.1.1 严格检票验票制度 车站应严格执行旅客出入站管理规定,加强车站进出站口的检票验票制度和车站两端及其他出入口的管理。列车乘务员应严格旅客列车车门守口验票和途中查验车票制度。从各个环节严格查堵无票旅客,对无票旅客除补收票款外,还应严格执行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规定。

2.1.2 加大舆论宣传 要通过加大舆论宣传强化旅客购票意识。各车站应该通过广播、标语、媒体、互联网等加大宣传“购票乘车光荣、无票乘车可耻”的观念,或组织人员在站前广场进行宣传教育,使旅客深知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购票乘车”是旅客在乘车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规则,是乘坐列车的首要条件,也是一个社会公民的文化素质、法制观、荣辱观的重要体现。“逃票”实际上是漠视法律法规的一种恶劣行为,无票乘车不仅损害国家利益、侵犯其他乘客利益、败坏社会风气,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通过各种舆论宣传,时时刻刻提醒乘客必须履行购票乘车的义务,敦促其自觉购票。

2.2 加强售票管理

2.2.1 强化售票员业务技能 加强售票员的思想素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熟悉《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程》,使售票员思想上重视,工作中做到严格把关,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售票作业标准流程售票,严格按照《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程》凭“学生证”及相关条件和“革命伤残军人证”发售学生半价票和伤残军人半价票等优惠票。

2.2.2 加强优惠票的检查 检票员在检票验票时重点对儿童票、学生票和伤残军人票等优惠票的票、证核对检查,发现不符合优惠条件的优惠票应补足差价,并追究售票人员售票把关不严的责任。

2.3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通过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运输收入管理,确保收入完整。

2.3.1 建立和完善干部逐级负责制 从干部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出发,从站段长、副职、车间主任等逐级规定干部对运输收入管理应负的责任。

2.3.2 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制 进一步完善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程序和考核机制,做到有任务、有检查、有考核评比,解决谁主管谁负责的问题。从而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责任感,解决一些人员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把关不严,审核货物品名不细致的现象。

2.4 完善运价机制 国家赋予铁路一定的运价浮动政策,铁路运输企业要合理运用运价政策,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执行措施。在实行运价下浮政策时,必须随时掌握货物品类的分布情况和市场运量变化,按照管内直通比例进行细致测算,掌握详细的数据,科学合理地运用运价下浮政策,确保运量和收入的同步增长,避免造成盲目下浮,增运不增收。要通过运价机制,合理运用运价政策达到增运增收的目的。

2.5 完善硬件设施 针对货物超载造成铁路运输收入减少的现象,应加大铁路货物计重设备的投入。没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就没法做到准确计量,因此,必须保证必要的硬件设施投入。如一等以上车站必须安装整车轨道衡器,二等以下车站至少安装大型电子秤,有吊车的车站,在吊钩上安装钩头秤,做到车车过磅,批批检斤,随到随检,确保对货物重量的检测准确无误。从而避免“划线”估重的装车办法,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超重超载行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增加运输收入。

2.6 加强人员配置和培训 各级领导要重视铁路运输收入工作,加强铁路运输收入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严格按有关规定配置收入工作人员,加强收入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和责任心,做到精通各项铁路运输收入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各项业务知识和技能,把收入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精益求精,强基达标,当好企业督察,力求把各种运输收入违章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级领导应带头转变观念,认清形势,在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同时,积极开展“增收创收、堵漏保收”意义大讨论,鼓励职工为“增收创收、堵漏保收”献计献策,同时在本单位查漏洞,算细账,找原因,定对策,从每个人做起,立足本职,抓紧抓细,抓好每个环节,调动“人”的积极性,真正把堵漏保收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3 结束语

铁路运输收入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参与人员复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就像大坝里的水,如不加强管理,不重视堵漏,收入就会像管涌一样悄然流失。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必然会为铁路的改革注入新的活力,只要积极开展“增运增收、堵漏保收”工作,铁路运输企业的效益会日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得以增强,铁路运输企业会向着和谐方向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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