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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政府推手再给力

2012-02-10本刊编辑部

太阳能 2012年11期
关键词:光热太阳能财政

■ 本刊编辑部

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余波未了,世界经济依然严峻,中国经济增长亦面临挑战。在中国新生的太阳能产业,特别是光伏产业陷于困境的形势下,国家没有坐视不管,政府推手再给力。

5月7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特别指出,国家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奖励,对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2012年奖励标准为:按建筑面积计算,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这意味着,包括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其他建筑节能技术可以在绿色建筑中大显身手。

财政部5月24日宣布,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979亿元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251亿元,加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服务业发展资金和中央基建投资中安排的资金,合计将达到1700亿元。

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长面临下行压力、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背景下,中央财政对节能减排投入不降反增,凸显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也由此给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经济危机往往成为经济转型的最佳时期。当年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已成往事,成果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以为,不顾可持续发展的大干快上并不可取,当年刺激计划的某些弊端已见端倪。

现在,我们不能把国家对可再生能源新的支持资金当成“天上掉馅饼”,而应该使之成为产业自身健康发展的生长剂或推动力,真正把国家的支持融合到产业可持续的创新与发展中。

包括绿色建筑、工农业生产、日常生活等的众多领域内,都存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节能减排的重要载体。绿色建筑需要更加适合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伏、光热产品,这是太阳能“进城”的必由之路;太阳能中温应用急需向工农业生产领域拓展;光伏进万家,分布式电站、微电网技术需要适时跟进,等等。如此,通过国家财政支持,推动可再生能源新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迈向一个新台阶,这应该成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终极目的。

因此,当政府推手再给力之际,我们应当把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节能减排与加强宏观调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忌盲目冒进,一窝蜂大干快上,而是回归理性,更加注重在政策引导下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期最终摆脱扶持,促使可再生能源走向完全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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