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质国企是时代进步
2012-02-02
杨 斌
当前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提出划分“公益性质国企”和“竞争领域国企”的2012年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思路。“公益性质国企”并非“公益型国企”或“不赢利”,指的是接受更多国家机构监管、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的那种国企。
首先,这种思路比古典自由主义前进了一大步。在古典自由主义时代,西方将具有公共产品、服务性质的自然垄断行业如煤气、水电划成公用事业,价格由政府管制。“公益性质国企”的提法包括范围更广的国有企业,除了公用事业外,还包括石油、电信等与公众利益联系密切的行业,要求它们服务于公益目标,这是时代的进步。
其次,这比西方新自由主义也前进了一大步。近二三十年,西方新自由主义主张公用事业也要私有化,现在因为遭遇主权债务危机,希腊等国都在卖煤气、水、电等公共企业。中国有些人包括一些经济学家,也把这个当作与时俱进的改革,这是错误的。在工业资本占优势的时代,煤气水电等公用事业一旦为私人所有,私人就会拼命抬高价格,追求垄断利润。比如在拉美,一旦公用事业被跨国公司控制,公共产品价格提高数倍,经常引发社会动荡、骚乱。而这种私有化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强迫这些国家推行的。现在西方主流媒体制造舆论攻击中国国企垄断,但如果国企垄断一旦被私人垄断所替代,造成的巨大社会代价也许远超过国企垄断。
笔者认为,“公益性质国企”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从更多地接受国家监督的角度讲,还应包括金融行业、房地产行业等,因为金融、房地产虽然属于竞争性行业,但都影响面广泛、涉及无数公众。美国为什么闹经济危机?就是因为容忍了金融领域的部分私营企业以利润为目的销售欺诈性的金融衍生品,又由于金融垄断资本操控了政府,政府就无法进行有效监管,结果全世界都为此买单。西方是政府是“银行的政府”,我们应该是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对于国企来说,中国最值得借鉴的是二战后西方曾经历过的社会改良时代。两次世界大战的巨大灾难和教训,逼着资本主义国家借鉴马克思主义生产社会化理论来发展经济,开始强调所有企业包括国企、私企都不能单纯追求利润,都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即为所有利益相关者服务,包括职工、消费者、上下游企业,还要保护环境等。例如日本战后非常困难的时期,私营企业那时也盛行职工终身雇佣制,职工以企业为家,不能单纯追求股东利益。虽然终身雇佣制后来也抱受质疑,但日本企业在那时确实出现了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
中国要学习西方企业在社会改良时期的成功经验,公益性质企业和竞争领域企业的提出只是一个开端,还应该强调所有的企业,包括私企,都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如果某些领域私有企业经常出问题,又找不到有效监控办法,就应该禁止私营企业进入这些领域,而由国有企业代替,因为国企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比私企有优势。比如中国房地产领域,涉及到无数广大民众的利益,投机泡沫一旦破裂,会给经济带来大灾难,带来严重的宏观外部负面效应,所以一旦发现房地产企业出恶劣重大问题,就应该毫不犹豫地让它们退出市场,其他如矿业、食品等安全事故多发领域也应照此办理。▲(作者是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