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成因与防护对策
2012-01-29牛月春
牛月春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130021)
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及黏膜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而具有被感染可能性的情况。常见的有医务人员被污染的针刺伤、刀割伤或被带有病毒的体液溅入眼粘膜等情况。
1 职业暴露危险因素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缺乏对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培训和了解,在工作中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存在侥幸心理,自我防护意识淡薄,没有把危险因素提到更高境界来认识,从而给工作带来安全隐患。
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存在诊疗过程中不规范的操作习惯,例如不戴手套、口罩、帽子、不穿工作服等开展诊疗活动;不规范进行针头毁形、锐利器械消毒等工作;不注意必需的个人防护就立即开展的外科手术、产科接生、等都是职业暴露的主要原因。[1]如果医务人员不注意防护,则有可能被污染的针具、刀片等利器剌伤、割伤;或者自己破损的皮肤直接或间接接触到患者的血液而感染;在外科手术、产科接生中患者的血液或含血体液最容易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口腔及眼睛里,从而导致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为此务必高度重视规范各种医疗操作行为。
2 职业暴露的预防原则
①根据标准预防原则结合科室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认真落实标准预防措施。②医务人员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医务人员接触上述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③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④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⑤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⑥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⑦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以防刺伤。⑧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回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⑨每年对实习生及新上岗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和职业防护安全教育,要求掌握职业暴露后处理措施及自救办法。
3 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3.1 锐器伤伤口紧急处理 ①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将伤口周围血液挤出;②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伤口;③用75%酒精或0.5%碘伏消毒并包扎伤口;④24小时内(尽早)留取基础血样(4mL,普通管)备查。
3.2 皮肤、黏膜暴露的处理 被暴露的皮肤、粘膜反复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
3.3 获取暴露源(病人)的病情资料 暴露源情况不明时,动员病人给予配合,做相应的检测,以便预防和治疗。
3.4 职业暴露后的报告 ①首先报告科室主任、护士长;②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并请科室主任、护士长签字;③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科备案(医院感染控制科根据情况上报主管院长);④医院感染控制科根据暴露病源体,开展预防性免疫治疗,必要时联系、介绍到区(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治疗。
3.5 职业暴露的随访
3.5.1 随访与追踪 医院感染控制科建立职业暴露人员档案,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医学检验,并追踪检验结果,[2]当事人需密切配合进行定期监测随访。
3.5.2 注意保密 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进行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当事人的情况。
3.5.3 心理咨询 在职业暴露处理过程中,医院感染控制科、医务科可为职业暴露者提供相应的咨询,必要时请心理医师帮助减轻其紧张心理,稳定情绪。
总之,医务人员如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提高职业的警惕性,这对于发生职业暴露是可以避免的,医务人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但也不必引起极大恐慌,只要我们在诊疗工作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的预防技术,杜绝或减少意外损伤事故的发生,就能减少暴露的机会。
[1]陶西萍.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危险因素分析及对策[J]. 中国感染控制杂志,2010,9(6):432-435.
[2]韦正初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预防及处理[J].心理医生杂志,2012,(214):12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