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突破3亿元
2012-01-29陈国庆
资源导刊 2012年7期
□陈国庆
永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突破3亿元
□陈国庆
自2009年永城市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以来,截至目前,该市各矿山企业已累计缴存保证金3.05亿元,缴存数额位居全省各县(市)前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工作成效显著。
目前,在保证金制度的落实上,从申报、审核、缴存、入户,永城市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和完善的缴存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方案》的编制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动和促进了该市矿山企业对地质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该市加大采煤塌陷区治理力度,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永城市地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