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预售监察
2012-01-29林凤鸣
中国房地产业 2012年7期
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会议上了解到,山东省将加强对住房领域的执法监察,包括加大对保障房分配、房屋征收、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等方面的监察力度,以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目前在住房建设领域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侵占或减少绿地,不按规定配建公共设施和违规销售预售等问题。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个别地方出现征收补偿不合理、补偿信息不公开等现象。今后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预售的监察,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占用公共空间、减少绿地、不按规定配建公共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网上签约制度,防止抽逃开发建设资金、一房多卖、骗取房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山东省将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察,做到补偿合理、公正公开,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山东省还将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的监察力度,确保公积金安全。
自2002年以来,山东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规范,查处违法违规开发项目800多个,撤销开发企业资质600余家,加强住房公积金安全监管,清理回收公积金挤占挪用和项目逾期贷款51.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