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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技术院校:地方本科院校的路向选择

2012-01-29刘晓保

职教论坛 2012年28期
关键词:技术型办学大学

□刘晓保

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必然带来高等教育和高等院校的多样化。对所谓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来说,“应用型”依然是一个比较纠结的名词,因为“应用”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即使是“985”和“211”等高校也存在着广泛的应用学科。面对这种纠结,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如何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办学传统和现实条件的特色化之路,依然有许多开拓的空间。

本文试图对“高等技术院校”及其办学定位作个阐述和介绍,以期对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提供一种借鉴。

一、人才分类、教育分类与学校分类的关系

人才分类的主要目的在于根据社会分工和职业分类确定由什么样的人才来完成具体的工作,以确保工作的专门化,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人才分类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本文选用研究型人才、工程型人才、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分类方式[1],主要是这种人才分类方式有利于揭示人才的专业属性,并能根据人才的专业属性实施有针对性的培养。教育分类主要是根据教育的对象、任务、内容和形式的特征对教育实践所作的划分,由于划分标准不一,因此教育的类型也多种多样。如根据接受教育的层次和水平可以分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种类型。在其中,中等教育还可以再分为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在高等教育阶段则又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按照教育实施场所或形式的不同,教育又可以划分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概括起来又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形式化教育和非形式化教育。所谓形式化教育是指教育活动已从社会生产、生活中独立出来,成为一种专门社会实践活动的形态,它有固定的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场所和比较规范的教育内容,如学校教育。所谓非形式化教育是指教育的活动和存在形式与社会生活、生产浑然一体的原始形态,没有稳定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也没有固定的教育场所和规范的教育内容,如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按实施主体的性质差异教育则可划分为公办教育、民办教育两种类型,等等。由于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高等教育,有针对性、高效率地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人才是其终级目标。据此,我们可以说人才类型直接影响教育类型。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以培养研究型人才(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教育活动称之为科学教育(学术教育),把以培养工程型人才为主的教育活动称之为工程教育,把培养技术型人才为主的教育活动称之为技术教育,而把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活动称之为技能教育(职业教育)。应当承认,人才类型直接影响教育类型并不意味着人才类型与教育类型之间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这是因为,其一,人才形成的途径多种多样,除学校教育这条重要的途径之外,他还可以通过自学的方式形成,也可以在生产劳动实践过程中以经验积累的方式形成。其二,即使通过学校教育的途径,由于教育的迁移性,一种人才类型也可以通过其他教育类型渠道形成,即一种教育类型也可以培养多种人才类型。人才类型直接影响教育类型说明人才类型是选择教育类型的主要依据,但不是充分必要条件。我们知道,不同的人才类型其知识、态度和能力结构具有差异性,其呈现出的培养内容、方式和方法等方面也存在着差异,只有实施针对性的培养才能提高教育效率,真正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实用性的人才。

对高校分类一直以来被认为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许多学者和专门机构为了挑战这个“世界性的难题”,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分类方法,其中代表性的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国际教 育 标 准 分 类 法 》(1997)(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简称 ISCED)、卡内基大学分类法、我国高等教育著名学者潘懋元先生的高等教育分类法及武书连的大学分类法等等。这些分类方法各自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孰优孰劣难以有定论,本文也无意对其进行评述,因为高等教育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千丝万缕的关系始终难以理清。但笔者以为,“教育分类”与“大学分类”是两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概念。首先,“教育分类”更多是从培养人的实践活动的视角来进行思考,而“大学分类”则更多是从办学实践活动的视角来进行思考。在现实中,培养人的实践活动主要关注的是培养目标、规格和要求,以及达成目标、规格和要求应采取的措施和手段;而办学实践活动则涉及到办学主体、办学条件、办学途径、办学模式等多种因素。这也就是为何大学的分类与教育分类一样也是多种多样,如有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之分;有研究型大学、研究教学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之分;以及综合型大学、多科性大学、专科性大学之分等等。其次,教育分类只是确定了教育的类型,至于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则并没有严格的限定,即人才培养既可以通过制度化形式来实现,也可以通过非制度化形式来实现,而学校分类主要是对制度化形式的机构(学校)来进行分类,其范围有所差异。第三,不管是教育分类还是学校分类,两者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才,这使得教育分类与学校分类又是密切联系的。如对教育而言,制度化的教育,特别是高等院校,是高效、大面积培养人才的有效途径。因此,对高等院校而言,既可以实施单一的教育类型,也可以实施多种教育类型,其学校类型主要取决于以哪种类型的教育占据主导地位,如以科学教育为主导,则可称之为科学型大学(也可称之为学术型大学或研究型大学);如以工程教育为主导,则可称之为工程型大学;如以技术教育为主导,则可称之为技术型大学。一种教育类型占主导并不意味着一个院校不能实施多种教育类型,如果一所高校实施多种教育类型,并能均衡发展,则可称这类高校为综合型大学。因此我们可以说,人才类型决定教育类型,而教育类型又影响学校类型。

人才存在类型之间的差异和质量上的差异。人才类型之间的差异反映的是社会的需求,体现各种人才的社会价值。人才质量上的差异体现在同一种人才类型之间层次和水平的差异。因此,任何一种人才类型必然存在初级人才、中级人才和高级人才之间的差异。从这个角度来看,教育类型只存在类型之间的差异,而不存在质量上的差异,对单一教育类型而言其人才培养水平决定其教育质量,即任何教育类型都能通过学校教育的形式办出高水平,进而对高等院校而言,学校的类型差异体现的是社会需求的差异,而不是质量上的差异。

当前,我国教育行政部门对普通高等院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类是“985”、“211”高校,其中大部分是我国所谓的“一类本科”,对这类高校,国家是重点投入、重点照顾,其招生的要求也高,目的是希望在我国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大学,这类高校主要是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主;第二类是所谓的“二类本科”,主要是一些综合性或称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第三类是所谓的“三类本科”,主要是一些独立学院和新建的民办高校。由于这种划分方式是以等级作为标准,所以不同的等级在杜会资源、教育资源等的获得方面大不相同。因此,对所有的高等院校来说,成为所谓的“一类本科”是其共同的目标,这样带来的结果是我国高等院校 “同质化”倾向十分显著,出现“千校一面,一学科千遍”的现象。由于高校的培养目标并没有真实地反映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上的差异,使得我国人才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

教育类型和高等院校多样化是与我国的现实联系在一起的。首先,我们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各地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既有一些地区大部分以高技术产业为主(如沿海的经济发达地区),又有大量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如中西部地区),因此,我们对人才的需求也是多样的,既要有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规划、技术开发和设计、决策管理的人才,也要有在生产一线从事解决具体问题和现场管理的人才,还要有直接从事生产的技能型人才。其次,在我国多种经济形态并存的今天,需要多样化的科学技术,既要有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也要有相当数量的应用技术研究,更要有大量的推广现成技术的研究,高校的科研结构与产业结构要相适应,学校教育结构与社会生产结构要相适应。第三,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对学生的成分,如专业兴趣、学习经历、能力素质、学习模式也日益多样化,因此,单一、“同质化”的高校体制难以适应社会需求,需要多样化、新型的高等教育机构与之相适应。对具体的高校来说,必须根据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竞争发展的规律形成自己的特色和比较优势,国家也不需要同一模式的高等教育,每一所高校必须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位置,其不可替代性越强,学校发展的生命力就越强。

二、什么是高等技术院校

所谓高等技术院校是指以实施技术教育为主体的普通高等院校,其培养目标主要以技术型人才为主体,有很强的行业背景和产业结构元素。这种技术型人才包括了技术员、技术师、技术研发人员,甚至技术科学家等等。正因如此,高等技术院校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技术员为主要培养目标,实施专科层次技术教育为主体的专科学校;第二层次是以技术师为主要培养目标,实施本科层次技术教育的普通高校;第三层次是以技术研发人员或技术科学家为主要培养目标,实施研究生层次技术教育为主体的普通高校。当然第二与第三层次除一些没有研究生教育的新生本科院校之外,基本上是两个层次都集中在一所高校中。目前也有学者把实施本科层次技术教育的普通高等院校称之为“技术本科院校”,以区别于专科层次技术教育的层次要求和规格标准,并对本科层次的技术教育称之为“在本科教育层次为进入应用科学和现代技术领域就业的学生提供为期四年的学术和职业准备的教育。本科层次的技术教育,是实施技术师基本训练的教育,其所培养的人才类型与本科科学教育和工程教育同‘级’,但有‘类’差;与专科技术教育同‘类’,但有‘级’差的教育。”[2]对本科层次技术教育的界定,笔者认为反映了其基本特征,有利于把技术教育与工程教育和科学教育区分开来,但如果仅仅以此就把实施该层次的高等院校就称之为“技术本科院校”在学理的表述上有待商榷。这是因为,尽管许多普通高校主要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但许多高校在一校之中存在三个层次:即专科层次、本科层次和研究生层次,因此以“技术本科院校”来称这种以实施技术教育为主体的普通高校难以体现技术教育作为一个完整体系的特征,所以,笔者认为称这类院校为高等技术院校可能更合适。一方面,普通高等院校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他们可能有的只有两个层次,即专科和本科,但有的则同时包含了三个层次。另一方面,称之为高等技术院校体现了技术教育的高级化,它是技术教育的高等层次,反映了技术教育体系化的属性,也体现了技术教育体系各层次之间的前后衔接,并体现了技术型人才培养的体系化属性。

三、高等技术院校的定位

高等技术院校是相对科学类院校和工程类院校而言,因此,高等技术院校除了一般高等院校的共同特征之外,与科学类院校和工程类院校相比还有反映技术教育属性的基本特征,其主要体现在其定位上。一般情况下,高等院校的定位一方面是指其宏观定位,另一方面是指微观定位。所谓宏观定位主要是指“高校自身的职能属性定位,它所要确定的是整体高校的责任和使命,所要回答的是高校是什么或做什么的问题。”[3]所谓微观定位主要是指高校的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类型和服务面向等问题的确立,它要解决的是如何做的问题,本文所说的高等技术院校的定位主要是指微观层面的定位。

(一)办学目标定位

办学目标定位是一所学校在结合自身的办学传统和条件,依据科学发展观和内外部环境的特点,对学校未来的发展走向、学校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处于或将要处于的位置的整体和理性思考,是学校的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综合体现。随着现代技术的快速发展,技术创新、核心技术以及技术的储备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因此,高质量的技术型人才和高水平的技术教育对技术创新和核心技术起决定性的作用。对不同层次的高等技术院校来说,现有的办学水平和条件以及将来可能获取的有关资源是决定其办学目标定位的关键因素,但不管怎样,作为以实施技术教育为主体的高等技术院校,既可以成为培养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改造、技术维护和技术管理的大众化技术型人才,也可以成为培养高水平、创新型,甚至技术科学家等精英人才,进而把学校建设成高水平、世界一流的技术科学大学。然而,在一般人的眼中,往往把高等技术院校与科学类大学和工程类大学相比,视其为二流大学或者三流大学,其实这种不同类型之间的横向比较是没有任何可比性,缺乏实际意义和参考价值。殊不知,在现实中,科学类院校和工程类院校中也很自然地存在一流大学和二、三流大学之间的差异。可见,一流的大学不是科学类院校和工程类院校的专利,而二、三流大学也不是技术类大学的专利,大学办学水平的差异只存在于同类之间的纵向比较,而不存在异类之间的横向比较。决定高等技术院校办学目标定位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只要遵循技术教育的科学发展规律,办成一流的、高水平的技术科学大学也是必然的。

(二)办学类型定位

高等院校的类型定位是高校办学定位的前提和条件。高等院校的类型定位一方面是依据高等院校所实施的教育类型的主体,另一方面是依据大学的职能。因此,“学校类型是具有共同特征的高等院校所形成的种类,它反映了高等教育系统内不同教育类别办学主体间的分工与协作关系。”[4]

高等技术院校主要以实施技术教育为主体,因此,其与科学类大学和工程类大学有本质的区别,其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与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模式等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这种教育类型之间的差异主要反映社会需求对各类人才之间的差异,它没有优劣之分,教育类型之间只是一种互补关系,一种类型是否存在决定于社会的需求,而不取决于个人意志。但高等技术院校作为整个大学系统的组成部分,势必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项高等教育的基本职能。在这三项职能中,人才培养主要通过教学这个途径,而科学研究必须借助学科建设这条渠道,社会服务主要通过人才和科技成果回报社会。因此对任何一所高等技术院校来说,不管是履行人才培养的职能还是科学研究的职能都能为社会服务,其对社会贡献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科技成果的应用价值。

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进行充实,人才培养的质量会受到影响,反之,高质量的科学研究成果也是通过人才的创造性劳动才获得的。在高等技术院校中,高质量的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和从事高水平技术科学的研究也是相互影响的。然而,受高等技术院校办学时间、办学条件和资源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其履行的职能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一些办学基础和条件比较好的高等技术院校可能会在技术型人才培养和技术科学研究等方面都有很高的水平,能履行更多的社会服务职能。而大部分的高校可能只是通过培养高质量技术型人才的方式为社会提供服务。正如美国学者克拉克·克尔所言,并不是所有的的高等院校必须履行所有的职能,不同的学校可以根据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有所选择和侧重,“一些可能专注于某一套职能,而其它则着重于另一套职能”。[5]因此,根据高等技术院校所履行职能的结合度,高等技术院校也可以划分为这几种类型: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院校等等。至于一所高等技术院校定位于哪种类型,主要依据的是学校所处的内外部办学条件,但可以肯定的是,高等技术院校也存在研究型大学的可能。

(三)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人才培养目标,即培养者对所要培养人才的质量和规格的总规定。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学科与专业建设的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的结构等等,其目标选择的依据是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高等技术院校主要以本科层次以上的技术型人才为主,这种人才主要在生产与服务领域从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管理等职责,其目的是为现代技术发展提供各种技术服务。在具体的实践中,本科层次以上的技术型人才又可以分为技术师(包括工业技术师、工程技术师和服务技术师)、技术开发人员和技术科学家。技术师是具有较强技术理论基础、实践技能和应用能力并服务于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的技术人才,这类技术人才通常运用各种科学技术理论,并结合技术实践的实际,进行技术规划、提供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持,最终在应用过程中组织完成技术任务,他们是现代技术的应用者、实施者和实现者。技术开发人员主要从事新技术的开发与设计,技术科学家主要从事技术科学理论的研究。高等技术院校选择什么层次的技术型人才进行培养一方面取决于学校自身的办学条件,另一方面起决定作用的是现代技术发展对不同层次技术型人才的需求结构。

(四)服务面向定位

高等院校最根本的职能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因此,其服务的面向定位必然涉及到服务的范畴、服务的途径和服务的形式,它解决的是高等院校与经济社会的关系问题。服务面向定位决定着高校的生存与发展,是高等院校的立足点。

不同类型的高校,其服务的范畴、服务的途径和服务的形式存在显著的差异,即使同一类型的高校,由于其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所处区域经济的特点不同其服务的面向也不同。对高等技术院校来说,从服务的范畴来看,尽管目前打着高等技术院校大旗的学校多以地方性为主,但从长远来看,其服务的范畴依然包括全国性、区域性以及行业、产业性等领域,因此,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依然要有一种全国性和泛区域性的视角。从服务的途径来看,产学研是高等技术院校最基本的形式。由于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但限于企业专门从事技术研究与开发人才的劣势,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对高等技术院校来说既能了解现代技术发展的最前沿,又能发挥高等技术院校的人才优势,更是高等技术院校的科学技术研究符合生产实际的需要,走出传统高校“象牙塔”的困境。而从服务的形式来看,高等技术院校一方面可以通过培养适合社会发展的需求的各层次人才为社会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从事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的形式为社会提供服务。其服务的形式可以单一层次,也可以多层次;可以是高水平的技术科学理论研究和高新技术的开发,也可以通过技术服务的帮助行业企业解决具体的技术问题,甚至也可以两者兼而有之。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关键在于学校的服务意识及条件,及其服务对象、内容等选择。

[1]杨金土等.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几个重要问题的基本认识[J].教育研究,1995(06).

[2]夏建国.技术本科教育概论[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8:17.

[3][4]杨若凡.高等技术院校评估指标体系研究[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70,72.

[5]Kerr,C.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in Higher Education[M].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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