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漳州市财政政法经费管理实践的思考
2012-01-29施晓莹
施晓莹
对漳州市财政政法经费管理实践的思考
施晓莹
(漳州市财政局,福建 漳州 363000)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逐步建立和发展,漳州市财政部门围绕着保障与管理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对巩固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挥了重要物质保障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财政政法经费的管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文章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政法经费;预算管理;改革;创新
近年来,漳州市各级财政行政政法部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总体要求,加强支持社会公共安全建设的财政政策研究,调整支出结构,不断提高对政法部门经费保障力度,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与稳定。
一、漳州市政法经费管理现状
(一)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政法支出逐年稳步增长
近年来,漳州市、县两级财政在年初预算中,严格按照高于一般行政单位一倍以上的标准安排政法单位的人均公用经费,并不断提高年初预算的到位率。省厅下达公检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实施意见后,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困难县,在财力紧张、收支矛盾突出、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为落实县级政法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做出了积极努力。我市县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优先保证标准落实所需经费,年初预算难以保障的地方,预算执行中也想方设法追加经费,保证标准落实工作的完成。截止2011年,我市各级政法部门公用经费基本保障标准按照财政部规定全部达标。“十一五”期间全市公共安全支出年递增都在15%以上。
(二)严格管理,确保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发挥最大效益
政法补助专款是国家和省对贫困地区政法部门的政策倾斜。为了使补助专款更具长远性、实效性,按照“共建项目优先、统筹规划、科学立项、分级负责、严格管理、追踪问效”原则每三年做一次规划,基本形成较为科学规范的政法系统备选项目库。在备选项目的选择上,注重从源头入手,狠抓调研,坚持对大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并由财政政法部门联审,使项目的确定建立在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为使专款使用发挥最大效益,在日常管理中除明确补助专款绩效管理重点外,还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支出管理,提高中央补助专款使用绩效。
(三)创新思维,行政政法收支管理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效
1.实事求是,合理核定预算定额标准。根据政法单位的不同工作性质和业务范围,对公用经费定额进行分类测算,并按支出项目逐一核定定额标准,形成综合定额后予以安排预算经费。对一些不能按定额核定的开支项目,辅以定项拨款的办法,使核定的预算更准确、科学。
2.加强重点支出管理,建立和完善支出约束机制。一是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切实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坚决清退超编人员和不符合规定的临时借用人员,按编制内人员控制和安排经费。二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格小汽车配置标准及编制管理,做好新购车辆的资金核实工作。采取按核定车编数统一安排经费,严把车辆控购资金来源关,进一步完善统一汽车投保制,建立定点维修制度,有效节约车辆费用。三是加强接待、出国等专项经费的支出管理。按照我市有关接待规定文件,严格控制执行接待标准,控制陪餐人员;在出国费用方面,前移审批关,对公务考察、业务培训、出国出境进行分类核实,严加控制,按照轻重缓急分别给予办理核销。
3.推行政法部门内部节支管理。积极推动政法部门狠抓基础工作,在包干预算资金安排上采取“二保、二压、两统” 的方法:即保工资,保正常运转;压业务招待费,压不合理开支;统一人员经费开支标准,统一业务费开支标准,有效压缩了非业务性开支,增强了资金使用的计划性。
4.着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大力推进财政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总结经验,完善改革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2008年底市直政法部门全部纳入国库统一支付范围,并不断扩大直接支付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扩大范围,规范操作,推进采购规模扩大;按照中央、省加强“收支两条线”监管的要求,进一步督促政法部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并对执收执罚进行源头控制,过程督导,努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收支脱钩,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漳州市政法经费财政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保障上存在不均衡现象
近年来,虽然行政经费总量增长速度较快,但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在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形成了财政资金供给的相对不足。具体到某些基层政法单位,特别是贫困县基层政法机关经费紧张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经费保障程度还比较低。不少政法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基建欠账或缺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资金使用上存在铺张浪费现象
虽然全市政法经费保障水平并不是很高,但由于缺乏效益观念,缺少公共财政的理念,同时对职务消费缺少明确的标准和限制,缺乏公开透明的使用程序和监督措施,没有刚性的制度约束。一些单位还存在办公浪费、文山会海等现象,表现为招待、交通、会议、差旅四项费用偏高,行政成本还有待进一步降低。
(三)支出结构上存在不合理现象
公检法司单位大部分支出都用于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而用于开展业务的支出比重偏低,影响了单位主体业务的开展。一些单位用于接待和车辆支出的比例较高,而用于保障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的开支却相对较少,支出范围和结构不合理,没有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在管理理念方面,一些地方存在重投入、轻管理,只注重要投入多少钱,不注重如何将投入的钱用好,没有按照规范保障和有效保障的要求,加强对政法部门公用经费的管理;也有一些地方受过去习惯做法的影响,错误认为政法部门罚没、行政性收费等各项收入是单位自己的钱,依然将单位的财政拨款范围理解为实际收到的财政拨款总额扣除单位上缴财政数额后的部分;对核定的单位收入预算,错误地认为是分配下达给单位的收入任务,没有按照规范执收行为和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理念对加强政法部门罚没、行政性收费等各项收入管理进行认真研究和适时改革。二是在管理制度方面,一些管理方法和制度滞后,与政法部门公用经费管理和业务工作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实际工作中,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一些管理方法和制度执行不落实,落实标准经费的效益未能得到有效体现。一些地方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经费、存在一定的损失浪费以及经费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一些地方政法部门罚没、行政性收费收入大幅度减少;一些地方存在收支挂钩保障经费的问题;还有一些地方在标准经费使用上重机关、轻基层,标准经费未按标准要求重点向一线实战单位倾斜。
三、强化政法经费财政保障的措施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社会公共安全建设的重大意义,抓住有利时机,坚持经费投入与管理并重,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构建支持社会公共安全建设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按照公共财政要求,提高政法经费建设保障实效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法单位的职能将逐步强化,其运行成本也将逐步提高,政法经费支出的总体规模必然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仍然是根据政法工作任务要求,继续加大对政法部门的财政投入,着力提高公共安全水平。为使投入体现效益,必须转变观念,做到“两个转变”:一是外延性保障向外延性与内涵性保障并重转变,从过去单纯的强调经费投入向投入与效率并重转变。今后一个时期,在政法经费保障方面应坚持投入与效率并重的原则,通过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走内涵式经费保障之路。二是维持性保障向注重发展性保障的转变,从过去的注重改善办公条件和保证工资发放向更加注重保障业务工作需要转变。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把保障重点放在单位业务工作上,做到有保有压,把不该保的支出坚决压下来。
(二)完善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管理
一是科学合理核定预算定额标准。根据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长,合理确定预算定额标准装备配备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切实改变公用经费挤占项目经费的现象。[1]逐步实现政法机关经费保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建立健全政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为硬化预算创造条件。二是做好政法部门项目库建设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设置、滚动管理的原则,设立了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库,对专项资金实行精细化管理。凡未做预算,单位临时报送的项目一般不予安排资金,以强化预算约束。在预算支出管理中,注重事前调研,从单位总体发展角度综合考虑单位需求,帮助单位解决实际困难,逐步减少原单位一事一申请,财政一事一办的弊病。
(三)深化支出改革,创新管理方法
在既定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向改革要财源,积极推进行政政法支出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创新管理办法,从而有效保障政法支出的基本资金需求。一是要继续发扬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树立节支理念,把好的传统发扬光大,长期坚持下去。二是要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首的各项改革。[2]逐步扩大政法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范围,探索公务用车社会化、货币化改革,积极推行公务卡支付办法,提高行政经费管理透明度。三是要加大对“人、车、会、话”等支出的管理力度。[3]通过运用人员编制、经费双向控制的做法,有效控制人员经费的过快增长;通过实行严格按标准配备公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购置、统一保险,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相应的支出;通过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推广使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节约会议经费支出;通过前移成本控制关口加强出国(境)考察经费管理;通过公务接待实行定点饭店管理,提倡公务接待工作餐和自助餐制,节约接待费。四是要大力推进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工作。逐步扩大设施共建、资源共享范围,凡是能实施资源共享的项目都应当采取共建方式进行。要打破条块分割,财政部门要通过资金分配积极引导这项工作的开展。要按照《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专款的管理工作,做好项目规划,对共建项目要优先予以安排,充分发挥专款分配对设施共建和资源共享工作的导向作用。五是要大力推进政法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扩大政法单位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做好政法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做好政府采购资金的拨付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六是要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各项制度。[4]对现行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适时进行修订和增加,在制度建设上不留真空、死角。同时,健全内部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七是要强化政法单位的资产管理,克服“重钱轻物”的观念,提高财政投资效率,加强对资源的整合,制定科学的办公设备配备标准,避免求新求洋,防止资产闲置、浪费。八是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要按照公共需要的标准,对机关后勤服务内容进行分类,除保留极少数机关运转必需且不宜由社会承担的服务项目外,其他服务项目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从市场取得,并通过精简人员对后勤部门进行“消肿”。同时,要进一步理顺机关与后勤服务之间的财务关系,实行后勤服务结算制,逐步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
(四)加强绩效考评与监督检查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把绩效管理理念与方法引入财政支出管理,探索建立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绩效考评项目、绩效考评指标符合规定条件,绩效考评标准符合客观实际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考评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同时加强单位绩效意识,强化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监督,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5]根据绩效结果安排下一年度预算,避免资金的不合理投入,从而促进政法单位经费支出效益最大化。
[1] 徐荣华.加强政法机关办案经费管理[J].财会通讯,2000(4):40-41.
[2] 姜志英,谢维清.对基层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思考[N].四川法制报,2011-11-11(4).
[3] 彭娟.论政法经费保障改革中加强公安财务管理[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 (4):132-134 .
[4] 冉镇西.控制行政管理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J].西部财会,2007(9):11-13.
[5] 张永祥,汪小俊.管好用好政法专项资金[J].江淮,2004(6):32-33.
On the thinking that finance politics and law funds administration carries out of Zhang Zhou City
SHI Xiao-ying
(Zhang Zhou City Bureau of Finance, Zhangzhou,Fujian,363000,China)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is composing in reply with step-by-step public property building-up developmen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ness, with our country , the finance branch is surrounding the building of political power ensuring and managing a series of reformation , pair of consolidation having also been in progress , is improving a Party's governing capacity having brought the important material guarantee effect into play. But in actual job, also there exists a few problem in finance politics and law funds administration. The article has brought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 measure with regard to the problem how to resolve these.
Politics and law funds;Budget is managed;Reformation;Be innovative
D926.1
A
1673-1417(2012)03-0070-04
2012-07-12
施晓莹(1970—),女,福建泉州人,高级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公共部门财务管理、预算会计改革与政府会计建设、政府行政成本控制。
(责任编辑:马圳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