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化发展道路的特殊性及战略意义*
2012-01-28倪超军赵雪冉
倪超军,赵雪冉
(新疆石河子大学商学院,五家渠 831300)
1954年组建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以下简称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的职责,是在自己所辖的垦区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的行政、司法事务,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称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兵团现有14个师 (垦区),175个农牧团场,4 391个工业、建筑、运输、商业企业,有健全的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金融、保险等社会事业和司法机构,总人口245.36万人,在岗职工93.3万人。
1 引言
随着兵团城镇化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城镇化问题成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的课题。对于兵团城镇化的特殊性一直是新疆及兵团学者探讨的热点问题。张友德[1]认为新疆兵团垦区小城镇建设是随着农垦事业的创建和发展而兴起的,樊亚利[2]认为兵团城镇形成了非建制性的一团一镇、自筹自建特点。徐军[3]指出兵团农牧团场小城镇普遍分布在大漠前沿地带或边境线附近,形成了明显的反应“屯垦戍边”特点的空间布局,农牧团场小城镇具有“屯垦”与“戍边”相结合的特征[3]。白燕[4]认为兵团小城镇在城镇管理职能和小城镇户籍两个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进一步指出,兵团不可能有任何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只有按兵团城镇发展的具体情况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城镇化道路。胡宜挺、农梅[5]认为兵团边境团场所处的特殊位置和承担的特殊使命决定了兵团边境小城镇建设具有其特殊性,兵团边境小城镇建设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张凤艳、高岗仓等[6]指出兵团城镇化建设是在确保兵团屯垦戍边基本职能前提下进行的。兵团垦区城镇化建设,既符合一般地方城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也具有鲜明的兵团特色。曹广忠、耿宏乐、朱冀宇[7]认为兵团城市是在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城市,是我国的一种特殊城市类型。
兵团作为一个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肩负着党中央赋予的屯垦戍边历史使命。历史实践证明,兵团在建设新疆、稳定新疆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比较重要的战略地位。兵团作为新疆稳定、边防巩固的重要力量,坚持劳武结合,与军队、武警、人民群众共同在边境地区建立了“军、警 (武警)、兵 (兵团)、民”四位一体的联防体系,近50年来在打击和抵御境内外分裂势力的破坏和渗透活动,保卫祖国边疆的稳定和安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2009年8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自治区干部大会上作重要讲话时明确指出,在新疆组建和发展生产建设兵团是党和国家治国安邦的一项战略决策,是维护祖国统一、开发建设边疆的重大举措。兵团担负着中央赋予的屯垦戍边的重要历史使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兵团要更好地发挥推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建设大军作用,增进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作用,巩固西北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铜墙铁壁作用。
2 兵团城镇化发展道路的特殊性
2.1 兵团城镇具有维护边疆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功能
自古以来,城镇具有维稳固边和发展经济的双重功能。对于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新疆地区来说,兵团城镇化发展更是具有特殊的功能,即具有维护边疆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特征。特别是对于兵团58个边境团场来说,这种双重功能更加具有特殊性。兵团边境团场是按防区布局,扼守交通要道、战略要冲,基本上是在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生产和生活条件的边境荒漠地区开发创业、屯垦戍边。自1962年组建以来,边境团场的广大职工服从党中央的安排和国家的需要,坚持自力更生,发扬艰苦奋斗的“南泥湾精神”,忠实执行生产队、工作队、战斗队的任务,坚持劳武结合,屯垦戍边,在开发建设新疆,巩固西北边防,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伟大斗争中,发挥了其他组织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作出了特殊的贡献。
除了具有维护边疆稳定功能之外,兵团城镇还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兵团城镇的经济功能主要表现在兵团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进出口贸易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方面。自1990年来,兵团主要经济指标都有不同程度上的增长,特别是生产总值、进出口贸易等指标。“十五”时期兵团大部分经济指标均是两位数的增长。2010年,兵团总人口达到257.32万人,占全国的比重为0.2%,占全国农垦的比重为19.3%,占新疆的比重为11.8%;实现生产总值770.62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0.2%,占全国农垦的比重为22.8%,占新疆的比重为14.2%。第一产业总产值分别占全国、全国农垦和新疆的比重分别为0.7%、23.8%、25.8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48.27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0.2%,占全国农垦的比重为24.7%,占新疆的比重为12.7%;粮食、棉花、油料和糖料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在全国农垦、新疆的比重较高,分别达到了7.2%、79.9%、23.2%、23.7%和18.2%、46.4%、27.9%、37.3%。布、纱、机制糖、水泥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占新疆产品产量比重的59.2%、54.2%、34.2%和38.2%[8]。
城镇化是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中都要经历的过程,并且是与工业化、农业产业化[9]相伴的。城镇化与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关系十分密切,具体体现在:一是城镇化和工业化密切相关。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兵团城镇化发展,不仅可以提高兵团职工的收入水平,促进兵团劳动力的有序合理流动,还可以调整和优化兵团产业结构,壮大兵团经济实力,进而推动新疆经济建设。因此,兵团城镇化发展具有维护边疆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功能。
2.2 兵团城镇化发展的背景具有国际和国内的双重特性
从国际发展环境来看,新疆及兵团处于世界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格局特别重要的中亚地区。包括中国新疆在内的中亚地区是世界地缘政治角逐的焦点。这种特殊和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增强了兵团实施城镇化战略,发展城镇化的必然性。新疆周边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既给兵团城镇化发展带来了不小的政治压力和经济压力,又为兵团城镇化发展增添了一定的必然性。对于具有屯垦戍边特殊历史使命的兵团来说,兵团城镇或团场,一方面承担着维护新疆地区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另一方面则是承担着防止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兵团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城镇化发展道路,提高自身的屯垦戍边经济实力,更好地完成中央赋予的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为构建和谐新疆做出突出的贡献。
从国内环境来看,兵团城镇化的发展也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挑战。经过50多年的发展,兵团在履行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同时,也形成了一些极具代表性的军垦城镇,如石河子、五家渠和阿拉尔等。纵观历史,城镇历来具有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功能。兵团的175个团场,特别是58个边境团场为中国边疆安全做出了卓越贡献。2009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干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兵团在国家和新疆工作大局中肩负着党中央赋予的屯垦戍边神圣使命。要进一步加强兵团工作,为新疆发展和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积极参加和支持新疆开发建设。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着眼战略全局,从新时期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出发,从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对进一步做好新疆和兵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2.3 兵团城镇化发展的环境具有资源丰富和生态脆弱的双重特性
城镇化发展不是孤立的一个系统,而是一个包括人口、资源、生态和产业等支撑条件在内的完整系统。也就是说,城镇化发展过程是一个劳动力人口迁移的过程,是一个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不断优化的过程。对于兵团来说,兵团所处的新疆地区资源优势特别明显,特别是能源矿产资源非常丰富;同时,兵团所处的新疆地区的水资源又相对匮乏,分布不平衡,成为制约兵团特色城镇化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新疆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环境极为脆弱,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限制了兵团及新疆城镇化进程。因此,从发展环境看,兵团特色城镇化发展具有资源丰富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双重特性。
新疆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特别是在水土光热、能源、矿产等方面。新疆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预测资源量,分别占全国陆上预测资源量的30%、34%和40%,铀、铁、铜、金等矿产资源储量在全国也占有重要地位。除此之外,新疆水土资源丰富,地表水资源为793亿m3,地下水资源为85亿m3,分别居全国第12位和第4位。地表水径流量884亿m3,暂不能利用的有250亿m3,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潜力巨大。
山地、绿洲、荒漠是中国干旱区主要的三大生态系统。绿洲寓于荒漠而异于荒漠,多呈斑块状散布于广大的荒漠之中,因其较为优越的水土条件而成为干旱区城市集中分布区。新疆是干旱区绿洲的主要分布区,集中了干旱区绿洲面积的72%,属于典型的绿洲经济,仅占全疆土地总面积的4.4%的绿洲聚居着全疆95%的人口[10]。新疆土地总面积约为166万km2,是全国土地面积最大的省区。截止1995年,全区耕地、草地、林地、水域、冰川和永久积雪等各类可利用土地总面积约为64万km2,只占全疆土地总面积38.6%;而流动和半流动沙漠、砾质戈壁、裸岩倒石堆、高山寒漠、盐壳、盐泥等不可利用和难以利用的土地总面积约为102万km2,占全疆土地总面积61.4%。土地的有效利用率很低。绿洲是土地承载人口的主体,由耕地、荒地、人工林、城镇乡村、道路和水利工程占地等构成的绿洲总面积约7.1万km2,是解放初1.3万km2的5.5倍,绿洲人口密度达到215人/km2[11]。绿洲为荒漠分割和包围,彼此间存在着相对独立性,绿洲城市的发展程度也深受其所在绿洲可利用水资源量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形成密集且相互呼应的城市群,而只能依绿洲的空间分布和其水资源承载力形成一些呈点状、团块状分布的中、小城市(镇)[10]。新疆特殊的自然环境条件制约着绿洲城市的数量和人口规模,使得兵团城镇化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
新疆及兵团城镇化发展的生态环境的主要特征是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且时空分布严重不均;植被稀少,土地沙化,盐渍化严重,环境容量小,易于受到风沙的侵蚀和人为造成的污染等。这些特征决定了新疆及兵团城镇外部生态环境的脆弱性、不稳定性,一旦遭受破坏,则难以恢复。因此,生态环境问题对新疆及兵团城镇化提出了一大挑战。
兵团城镇化发展的环境具有资源丰富和生态脆弱的双重特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是,资源优势为新疆及兵团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另一方面是,生态环境脆弱性又成为新疆及兵团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2.4 兵团城镇化动力机制具有市场机制和计划机制的双重特性
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是指推动城镇化发生和发展所必需的动力产生机理以及维持和改善这种机理的各种经济关系和组织制度所构成的综合系统的总和。而关于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的具体内容,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主要有:政府推动是城镇化的外部动力;农业发展是农村城镇化的基础动力;非农产业的发展是城镇化的核心动力;比较利益机制是城镇化的内在动力[12]。城镇化发展动力系统是由推力系统和阻力系统所构成的复合系统。具体是由利益动力、产业动力、制度动力和农民排斥力形成的综合体。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推动着农村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其中,非农产业的吸引是城镇化的根本动力机制;农民的利益需求是城镇化的实现机制;制度安排是城市化的推阻机制;农民的排斥性是城镇化的阻力机制[13]。
兵团的城镇化虽有市场经济的影响,但更加偏重于行政力量的推动。而成立兵团的初衷,也是一种国家的行政行为。随着兵团特殊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融合,兵团的经济发展更要遵循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也就是说,在保证兵团性质与作用不变的基础上,兵团经济发展更要依靠市场力量来完成。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兵团团场布局来说,有的时候更要依靠国家行政力量。
因此,兵团城镇化发展既要依靠市场经济的力量,更要依靠国家行政力量。如完全依靠市场力量来推动城镇化发展,难以兼顾新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边疆安全的双重目标,城镇的布局难以服务于建设新疆和稳定新疆的任务,同时也会大大延缓兵团城镇化的进程。
3 兵团城镇化发展的战略意义
3.1 城镇化是壮大兵团屯垦戍边队伍的有效途径
职工队伍建设是兵团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和载体,是履行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主要承担者。如果没有一个稳定强大的职工队伍,兵团将不可能完成中央赋予的屯垦戍边历史使命。兵团城镇化对于稳定与壮大职工队伍,夯实屯垦戍边基础来说发挥着重要作用。2010年,兵团城镇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29.53m2,农牧团场农牧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25.78m2,其中楼房面积仅为3.25m2,砖瓦平房面积达16.04m2;从住房结构看,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仅为6.31m2,砖木结构面积为14.61m2[8]。从整体上看,虽然兵团职工居民生活环境比较过去有一个质的飞跃,但南疆、边境等一些团场职工的生活、生产条件还是比较差,需要进一步改善。职工生活和生产条件已经成为影响兵团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快农牧团场城镇化发展仍是兵团城镇化的重点,农牧团场城镇建设有利于提高农牧团场职工的物质文化水平,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增收渠道增加职工收入,满足职工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逐步改变职工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思想文化素质,进一步增强农牧团场的凝聚力,稳定职工队伍,促使广大职工安心边疆、建设边疆,更好地履行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为充分发挥兵团维护新疆稳定的中流砥柱作用奠定坚实基础。可见,兵团的城镇化是壮大屯垦戍边队伍,提高屯垦戍边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
3.2 城镇化有利于壮大兵团经济实力
城镇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城镇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从世界范围来说,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越高,该国或地区的城镇化率也就越高。一个地方的城镇化水平代表了其经济发展的水平,在城镇化水平低的情况下,不可能实现现代化。发达国家城市化的水平普遍都超过了70%,有的达到了80%以上。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城镇化的过程,城镇化水平已成为人们公认的现代化衡量标准之一。
城镇化发展对于壮大兵团经济来说,主要表现在:第一,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兵团基本实现了以第一产业为主的经济结构逐步转变为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的经济结构,经济发展动力由主要靠第一产业推动转变为主要由第二、三产业推动。2010年,兵团产业结构的产值结构为36.2:34:29.8,第二、三产业占GDP比重高达63.8%,比1998年提高10多个百分点。2010年,第一、二和三产业对GDP的贡献份额分别为28.36%、50.2%和21.44%,拉动百分点分别为3.95、7和2.99。2010年,兵团产业结构的劳动力结构为45.8:19.8:34.4,第二、三产业劳动力占全兵团就业总人数的54.2%,比1998年提高4.6个百分点。第二,城市经济在兵团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2010年,兵团石河子市、图木舒克市、阿拉尔市和五家渠市的GDP(按2005年价格计算)分别为135亿元、20.7亿元、57.8亿元和51.1亿元,占农八师、农三师、农一师和农六师GDP的比重分别为71.62%、53.53%、56.17%和52.36%,占兵团GDP比重为34.33%。第三,农牧团场职工的收入显著提高。团场职工收入不断提高,2010年兵团农牧团场农牧民家庭总收入为3.95万元,平均每人年纯收入8 782.55元,为团场城镇化提供了基础[8]。可见,城镇化有利于促进兵团工业发展,优化兵团产业结构,提升兵团经济实力。
3.3 城镇化有利于兵团履行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维护新疆的社会稳定
长期以来兵团不仅在新疆的经济建设中做出了很大贡献,同时也是新疆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力量。随着兵团特殊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融合,兵团正在实现从建设经营农业为主转向建设经营城市为主的战略转移,实现“屯田戍边”向“屯城戍边”历史性转变。城镇化已经成为兵团履行屯垦戍边、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
2001年6月,胡锦涛同志在视察新疆时曾要求兵团要加快垦区的城镇化建设步伐,营造屯垦戍边的坚强堡垒。这充分验证了城镇化作为兵团屯垦戍边新形式的必然性和可行性。实践证明,当城市功能强大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对周围地区形成一系列辐射溢出,从而深刻地影响周围农村经济的发展,并呈现出发展水平与距城市距离成负相关、与其周围的城市规模成正相关的特征[14]。城镇的这种梯度辐射力与扩散力,将极大地促进兵团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兵团屯垦戍边能力,更好的发挥中流砥柱作用。因此,加快兵团城镇化是发挥兵团中流砥柱作用,更好履行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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