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庄“天人和谐”的生态伦理思想
2012-01-28王雷松
王雷松
(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一、生态危机与老庄的生态伦理
人与自然的关系之历史变迁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原始的社会采集与狩猎阶段,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万物之间和谐相处;第二个阶段是农业社会阶段,人类开发利用自然的能力有限,工具简单,还没有对自然造成较大的破坏,人与自然仍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相互协调的状态;第三个阶段是工业社会阶段,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工具得到改善,伴随着人类中心主义的萌芽与发展,人类向大自然索取的程度已接近地球的承载极限,招致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与惩罚。第四个阶段是后工业社会阶段,人类逐渐认识到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重要性,并开始反省自身的行为,希望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于是,生态伦理问题日渐受到人们的关注,生态伦理学也成为一门新兴的热门学科。
20世纪后半叶,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成为人类文明进程中遇到的最严重的危机之一。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认为:人是地球上其他存在形式的目的,植物的存在是为动物的生存提供食物,动物的存在是为人类提供食物,大自然服务的最终对象就是具有高超智慧的人类,人是自然的主人,其他生命形式都是为人类而存在的。从价值观和伦理学来看,这种人类中心主义观念是导致环境危机与生态失衡的主要原因。人类的高索取、高消费、大破坏最终导致了资源枯竭等世纪性的环境问题。事实上,自然不是人类的奴隶和工具,自然也不会甘愿成为我们获取资源的仆人,人类不能作为自然的对立物而存在,也不能成为自然界的统治者与征服者。在整个宇宙当中,人与自然都是其中的一员,两者应该是平等的、和谐相处的。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老庄思想以“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为基本伦理精神,关注人类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圆融和谐,倡导自然之美,人类应顺应自然,以自然而然的精神来立身行世。老庄生态伦理思想不仅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且关怀人类生命存在的质量高低,其重养生和善待自我的伦理智慧及尊重自然的生态智慧在当下正切中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代美国著名的人文主义物理学家F.卡普拉对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在伟大的诸传统中,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美的生态智慧。[1]台湾著名学者南怀瑾先生说:“希望现代青年,好好把握这个机会,那么,就更要懂老子的思想学说。”[2]目前,有关老庄生态思想的研究,大多是吸取其中的精华因子,为建立现代生态伦理学提供思想营养;有些则从美学的角度对老庄的生态思想进行剖析。这些研究为本文的进一步探讨奠定了基础。本文的研究立足于老庄思想体系中丰富的生态思想,为解决日益突出的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寻找出路。所以本文的研究从物我为一、知常知足知止、贵生尊生三个不同的角度探讨老庄生态思想的丰富内涵,从老庄崇尚节俭的消费观念引出现在广为提倡的绿色消费理念,从老庄“贵和有度”的思想阐释代际公正的思想内涵。
二、老庄生态思想的丰富内涵
老庄哲学体系中包含有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如倡导与自然为友、道法自然、物我为一的生态整体和谐思想,知常知足知止的维护生态平衡原则,贵生尊生的生态关怀精神等,展现出老庄生态伦理思想的深邃智慧。
1.物我为一——生态整体和谐思想
老子认为万物同源于道,“法自然”的道是万物产生的母体,同时也是万物运行发展的总规则,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3](P155,P148)庄子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认为天地万物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与自然紧密相连,与天地、万物共生共存,故“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4](P16)。
生育天地万物的道本身是圆满自足的有机和谐体,而不是一个各个不同部分的混合体。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3](P95)在此基础上,老子提出宇宙间有“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德国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提出了天、地、神、人的四重世界,他在这里将老子之“道”置换成具有西方文化色彩的“神”,他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希望达到一种天、地、神、人相互促进、动态和谐的境界,这与老子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在老子的“四大”中,道是最大的,其次是天,再次是地,最后是人,因此他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3](P95)的观点。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没有凌驾于自然、道、天、地之上的特权,只能效天法地,遵循道,才能在这个世界寻找到立身之根。所谓“道法自然”就是效法宇宙自然之道。人既然来自天地,理应法天则地,遵循大自然的规律。我们的吃、穿、住、用、行,一切日常所需都取自自然,自然给我们提供的是生存之需、发展之资,而我们给予自然的是一些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大自然接纳了我们的自私,所以我们更应该感激自然,善待自然,保护自然。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强调“制天命而用之”的“人定胜天”,主张“人化自然”,认为人是自然的主人与支配者;道家则强调“道法自然”,提倡人类效天法地,重视自然的价值,要求人类保护自然,与自然平等地和谐相处。儒家重人化自然,注重人对自然的改造;道家重人的自然化,把人当做自然的一部分。两相比较,道家思想更能缓解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构建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和关系,使二者处于和谐的境界。“道法自然”、“自然之道不可违”的伦理原则,同今天的生态伦理学所提倡的价值取向有异曲同工之妙。
2.知常知足知止——维护生态平衡原则
老子强调人的自然化,强调“无为”、“贵柔守静”等思想,但这并不是忽视人的能动性。老子提出了“无为”的思想,即人类的行动应遵循自然规律,以实现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动态平衡。
首先是知常。所谓“常”,就是永恒、不变的意思。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知常即认识自然规律。老子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3](P65)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万事万物各有其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二是人类只有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顺自然而行止,才能准确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之核心价值。这体现了人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所表现出的一种大智慧,即“知常曰明”。庄子对这一思想也有发挥:“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4](P200)在自然面前,人类遵循这些规律就会顺通畅达,违背这些规律则会自取灭亡。
其次是知足。世界上最大的祸患莫过于贪心不知足。老子说:“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3](P169)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类需要理性地、有节制地享乐。相对于当今人类为了满足自己不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物质需要,不断地向自然索取,使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变得扑朔迷离,子孙后代的生存也受到威胁,老子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3](P269)的小国寡民思想蕴含着深刻的生态环保意识。而“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而人们的心灵也愈益无据无依的今天,老子所构筑的这一质朴温馨、纯真自然、安闲自适的社会生活图景,正是人们对诗意地栖居、生活的期待”[5]。
最后是知止。和谐是天地万物生存发展的一大法则,也是人类行为应当遵循的一大准则,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这一问题上不仅要知常、知足,更重要的是要知止,即适可而止。人类在向自然索取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时,要考虑自然的承受限度。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式的开发利用自然,则会使人类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但若把持住一个度则可以使人类避免祸患,诚如老子所言,“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3](P119)。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思想,主张顺其自然,以自然之道来对待自然,比如他反对“以己养养鸟”,主张“以鸟养养鸟”,“不开人之天,而开天之天”[4](P294,P279),并认为“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4](P19)!人类需要增强控制自己活动的范围与深度的自觉意识,这样既有利于人类的共同生活及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又可以促进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
3.贵生尊生——生态关怀精神
老庄非常重视身心和谐,重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老子说“贵生”、“摄生”、“自爱”、“长生久视”,庄子说“保生”、“尽年”、“全生”、“尊生”,都提倡清静淡泊的生活方式。老庄的养生之道是和谐之道,是身心平衡之道。老庄还主张将协调人与人关系的“仁”推及万物,“爱人利物之为仁”[4](P163)。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4](P339)人类要学习大自然的博大与无私,拓展心胸,忘掉耳目感官贪婪的享受,获得与万物一体的心灵感受与精神愉悦。
三、道家生态伦理的启示
1.遵守自然规律
老子从“道”之义提出了“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的生态伦理思想,认为和谐是“道”的本质,是天地万物生存与发展的根本规律,由阴阳二气相互交合而形成的万事万物,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平衡、和谐的存在。对于人类而言,认识和把握天地万物生存发展变化的规律,并遵从之,才能体现人类最高超的智慧,这也是人类必然而惟一的选择。庄子说:“道者,万物之所由也。庶物失之者死,得之者生。为事,逆之则败,顺之则成。故道之所在,圣人尊之。”[4](P519)
在处理人与自然之关系的问题上,老庄认为,天之道是“自然”、“无为”,人类依事物的本性而为,顺其自然而不含有人力之强加妄为,“自然而无不敢为”[3](P227),才能立于不败,这就从本质上为人类提供了解决现代人与自然紧张关系的原则与方案。老庄生态伦理思想告诉我们,人与万物应是平等和谐的睦邻友好关系,而不是一种对立、紧张的关系,人作为自然的一分子,不应有凌驾于自然之上的特权,不能随心所欲地奴役统宰万物,否则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就没有前途可言。
今天的世界,生态失衡、自然灾害频发,这是人类自身行为造成的后果。人类必须对自身在整个宇宙中的位置进行重新定位,只有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平等地位,认识并遵循自然的内在规律,变人类与自然的对抗状态为和谐状态,人类才可能拯救自身。
2.践行绿色消费
为保障天地万物人的持续生存和发展,老子提出“去甚,去奢,去泰”[3](P110)的思想,反对奢侈,崇尚节俭、抑奢少费。老子把“俭”视为人生之宝,认为俭约可以养生,可以使人的精神情绪处于一种良好的状态,从而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老子指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3](P49)人在外在的诱惑面前最容易把持不住。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往往倾向于以是否能够满足自身的需求来衡量其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而对于自然本身的利害则往往忽略,结果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使人类面临生态危机。老庄思想告诉我们:贪婪奢侈的消费方式只会使人被物役化。人类追求幸福的消费方式应当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绿色消费方式,以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3.尊重代际公正
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内含着一种人与人的关系,包括当代人与下代人的关系、此地区人与彼地区人的关系等。人类以无限制地消耗有限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获取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各种需要,在向自然界攫取资源的同时,又肆意地向大自然排放废水、废气、废物,破坏了生态平衡,使人类面临生态危机,这不仅不利于我们这一代人的发展,还危及下一代人的生存和发展。这实际上就是当代人与后代人在自然资源上的公正分配问题,也就是一个代际公正问题。老子提出“贵和有度”的思想,即是说对待事物要适度、不过分,这样才可以达到和谐的状态,使事物长久地生存和发展下去。这对我们如何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公平地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资源、兼顾后代人的生存发展问题具有重要启发作用。
总之,老庄生态伦理思想虽然素朴,但其中蕴含着立足于“天人合一”而追求人类身心、人类与社会、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人与社会的统一发展等深刻的道理。老庄重视人类对自然的社会责任,“我”的存在是一种责任的存在,“我”之存在意味着不能逃避责任。[6]“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家文化比较清楚地看到个人与社会的这种共生互存关系,因而十分重视个人对社会应尽的责任”[7]。由于时代与历史的制约,老庄生态伦理思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含有不求改造环境、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不重视社会发展等消极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会压抑人的创造性与进取心。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老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思想中发现它所包含的生态环境伦理意识、原则以及生态关怀精神。只要坚持实事求是地分析并进行去伪存真的批判性扬弃,老庄生态伦理思想的合理因素便可以被充分挖掘出来,为我们当今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1] [美]卡普拉F.现代物理学与东方神秘主义[M].灌耕,编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244.
[2] 南怀瑾.南怀瑾选集(第2卷)[C].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7-8.
[3] 兰喜并.老子解读[M].北京:中华书局,2006.
[4] 陆永品.庄子通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5] 刘庆华,陈方.老子·庄子[M].广州:广东出版社,2004:161.
[6] [德]伦克.应用伦理学导论——责任与良心[M].德国:斯图加特出版社,1997:53.
[7] 杨建波,方精华.道家文化的时代价值[N].光明日报,2002-0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