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华文:十八大报告勾画人权保障新愿景
2012-01-28柳华文
中国司法 2012年12期
十八大报告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突出了人民至上的重要思想。据统计,“人民”一词在报告中出现145 次之多,令人印象深刻。
就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要求和途径而言,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我国第二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阐明的我国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三个原则来解读。
首先是依法推进原则。它要求,根据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从立法、行政和司法各个环节完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法规和实施机制,依法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十八大报告中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置于“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之前,合为一句进行阐述,勾勒出依法推进人权的愿景,表明了我国实行法治、建立法治政府和加强司法公正的目标和宗旨。十八大报告还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人民民主部分再次强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这是对于依法推进人权原则的具体阐释和要求。
其次是全面推进原则。十八大报告既关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又着力加强民生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是对我国切实保障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最新阐释。
第三是务实推进原则。既尊重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又坚持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和新的实际出发,切实推进人权事业发展。总结和巩固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稳步推进,是我国人权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特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柳华文在《法制日报》上撰文如是说,《法制日报》,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