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财税举措为小微企业“减负解困”
2012-01-27
中国科技产业 2012年5期
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的五项财税举措,财政部将积极行动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着力抓好政策落实,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着力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鼓励创业和就业,帮助小型微型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
举措一:多项减税措施齐发力。财政部将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进一步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研究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制度。
举措二:更多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发展。财政部将进一步增加专项资金规模,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小微企业推进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同时将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中西部地区的倾斜力度,并积极改进资金支持方式,扩大政策辐射面。
举措三: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扶持初创企业。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地方、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等。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及管理办法,并将及时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举措四: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倾斜。财政部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举措五:取消不合理收费为企业“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