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向小微企业倾斜
2012-01-27
中国科技产业 2012年6期
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今后专项资金将重点向小型微型企业以及中西部地区倾斜。
与现行暂行办法相比,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一大变化是扶持的企业类型由原先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两大类,变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三大类,这意味着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众多微型企业将成为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
两部门明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同时,两部门强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