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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要求 服务新跨越

2012-01-26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金正鉴

治淮 2012年10期
关键词:节水型水利部水源地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 金正鉴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水利工作面临的新课题。2012年5月,水利部发文确定湖北省和汉江流域为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湖北省作为水利大省,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高度重视,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服务水利强省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抓手。

一、正视水情 坚定信心

湖北省地处长江、汉江、淮河流域,水系发达,既是三峡工程所在地,又是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在服务国家水资源配置战略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湖北省因水而兴,也因水而忧,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问题同时存在,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一是水多为患。湖北省每年要承接长江、汉江上游140万km2的客水,年过境客水多达6300亿m3。虽然长江干堤防洪能力大幅度提高,但连江支堤防洪标准较低,江段安全泄量与峰高量大的洪水矛盾仍很突出;二是水少为忧。全省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南北相差近3倍,且自产水资源并不丰富,人均占有水资源量1719m3,低于全国人均水平,既存在工程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也存在资源性缺水。2010年秋冬至2011年春夏,全省发生了长达7个月的大旱,导致1800多万亩农田受旱,140多万人、40多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今年湖北省的局部旱情相当严重;三是水脏为疾。长江、汉江沿江城市近岸污染带越来越长,汉江干流及部分支流多次发生“水华”;湖泊污染严重,少数水库富营养化,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不到使用功能要求;四是水浑为害。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33%;五是水管理粗放。社会普遍认为湖北水多,用水大手大脚,浪费严重。全省201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85立方米,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4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湖北省水资源及其管理现状表明,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刻不容缓。

二、积极探索 有所作为

近年来,在水利部和长江委、淮委的关心支持下,湖北省水资源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着力提升水资源工作地位。2011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湖北时要求:“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为保障全国生态安全作出贡献。”省委书记李鸿忠在全省水利工作会上强调:“在水资源管理上要有大的动作。”2011年省委1号文件大篇幅强调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绘就“布局科学、功能完善,工程配套、管理精细,水旱无忧、灌排自如,配置合理、节水高效,河畅水清、山川秀美,碧水长流、人水和谐”蓝图,其着力点就是要在水利大建设、大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统筹解决湖北水问题。

二是着力探索“三条红线”管理。全省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制定工作基本完成。用水总量控制上,推进了计划用水管理,加强了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用水效率控制上,开展了节水型企业、灌区创建活动;水功能区纳污限制上,启动了水功能区达标考核,加强了排污口管理。同时,积极探索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确定恩施市、荆州市沙市区、竹溪县、谷城县、红安县5个市(县)开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

三是着力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成立了分管省长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编制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襄阳、武汉、宜昌、荆门、鄂州5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为龙头,推动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编制了《湖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启动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了“一库清水送北京——水源地保护行动”,有效应对了多起水质异常事件。会同环保厅、农业厅发出了“每亩地少施一斤化肥、少撒一两农药、少用一方水”的倡议,倡导全社会重视和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命之水。

四是着力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编制了《全省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积极推进武汉大东湖、咸宁淦河等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构筑江湖相通、水畅其流、水清岸绿、生物多样的水生态环境。建成东湖、沙湖连通工程,“楚河·汉街”已成为武汉新名片。

五是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全省32个市县成立了水务局。出台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在水资源保护、用水管理、饮用水安全管理、水生态修复等体制机制方面,明确了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新举措。

三、先行先试 严格管理

水利部选定湖北省和汉江流域为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是对湖北的巨大支持和鞭策。我们将把握机遇,扎实工作,认真办好试点。

第一,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制度性规定。湖北省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已于今年3月7日通过水利部审查,并于6月15日正式批复。下一步,将根据审批的方案,报请省政府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考核办法等制度性规定。在用水总量控制上,建立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制度,健全严格计划用水、取水许可限批、地下水管理等制度,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严加管控;在用水效率控制上,完善用水定额、节水设施“三同时”、节水技术推广、节水激励制度,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载体,提高用水效率;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上,完善水功能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管理、纳污总量控制等制度,以水功能区达标考核为着力点,促进水功能区水质全面提高。

第二,确立并分解“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丰水地区的优越感,历史形成的不良用水习惯,粗放用水方式以及高耗水、高污染产业聚集,都对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形成挑战。加之湖北省作为中部后发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水利部确定湖北省2015年用水总量为315.51亿m3,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49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2010年相比下降35%以上,水功能区达标率超过78%,对照上述指标,我们深感差距和压力都很大。我们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落实水利部和长江委、淮河委下达给湖北省的控制指标,抓紧建立并分解市、县两级控制指标。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触碰“三条红线”的行为实行“零容忍”,让“红线”不可逾越,在经济快速发展中保持用水总量的微增长、用水效率的大幅提高和水功能区水质的全面改善。

第三,健全水资源保障体系。一是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力争用3年时间,率先建成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同时,加强重要取用水户、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以及主要省界断面监控体系的建设,完善站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水资源监控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二是在争取增加财政资金对水资源工作投入的同时,将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三是成立省政府领导为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试点工作领导;四是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法规,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水资源管理公众参与、部门协调机制。

第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水资源的公共属性决定了政府水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地位。试点期内,我们将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以省政府同各市(州)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将“三条红线”约束性指标,纳入全省各级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好的激励,差的问责,充分发挥“政绩之手”的引领作用,让各级政府担当起管理和保护水资源的主要责任,使水资源管理指标在湖北省经济布局、产业发展、结构调整中成为重要的约束性、控制性、先导性指标。

我们决心在水利部和长江委、淮委的指导下,迎难而上,扎实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工作,开创水资源严格管理的新局面,服务湖北水利强省建设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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