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加强规模场防疫监管 扎实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
2012-01-26王炳召程荔椥
王炳召 安 东 王 英 程荔椥
(四川省平昌县畜牧食品局,平昌 636400)
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是防范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风险的关键举措。平昌县在积极培育现代畜牧产业的同时,牢固树立“效益在规模,成败在防疫”的理念,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加强规模场可追溯全程监管,扎实推进禽畜标准化养殖,取得了一定成效。
1 基本情况
平昌全县幅员2 229 km2,总人口106万人,2011年底出栏生猪142万头、肉牛14.8万头、巴山土鸡819万羽,实现产值39 亿元,占农业总产值63.2 %。全县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416户、1 000头以上的157户,肉牛100头以上的20个,家禽2 000只以上的521户。平昌县欣昌林生态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养殖场和启昌食品公司生猪繁殖场通过农业部标准化验收,引进温氏集团新建150个生猪养殖小区。畜禽规模养殖场迅速发展扩张,加强规模场动物防疫监管工作形势紧迫。
2 防疫监管措施
以“两个努力确保”为总体目标,以发展巴山土鸡、生猪、肉牛、肉羊等优势产业标准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抓手,建立“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全面履盖散养农户”的动物防疫模式,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机制,严把防疫“六道关口“,做到“四个”强化,全面推进畜禽标准化生产。
2.1 落实制度、建立规模场动物防疫监管责任制
动物防疫是一项专业技术、法律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动物防疫监管更离不开领导重视和专业技术支撑。
2.1.1 属地管理制 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畜牧局各包场人员认真落实辖区内养殖场防疫监管制度,并签定行政、技术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制度到场。
2.1.2 岗位职责制 县畜牧食品局安排相关站、所、中心人员全力参与规模场防疫监管,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实行“局党组成员挂片包乡镇、县疫控中心人员联乡镇包示范场、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联村驻场入户、动监所、饲草站分片到场全程监控”的“一对一”监督包干责任制,确保全县监管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2.1.3 责任追究制 对工作失职的防疫责任人、监管责任人,按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制定的“四制一书”(即防疫挂包责任制度、防疫工作督查制度、防疫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免疫核查追究实施办法和防疫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2.2 严把关口,实现养殖场全程可追溯监管
2.2.1 以畜禽规模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严把建场审核关 规模场、养殖小区的选址、建设和投产必须符合县政府畜牧产业园区规划和农业部技术规程,畜牧局行政审批股负责组织动监所、疫控中心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严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关。符合防疫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建档管理,防疫条件不完善的不予登记并督促完善相关防疫设施。确保每一个畜禽规模场防疫条件、制度、设施标准化。
2.2.2 以落实“引种畜禽三项制度”为抓手,严把畜禽引进关
坚持规模场“自繁自养、全进全出”饲养管理模式。确需引种的,严格要求业主执行“引种前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引种中动物检疫员全程跟踪,引入后隔离观察、确保无疫病后方可进场饲养并加强免疫”的引种3原则。监管责任人随时掌握畜禽存栏、引种、免疫、出栏等详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安排、适时指导。
2.2.3 以派驻“防疫特派员”为抓手,严把基础免疫关 动物免疫工作是防控动物疫病的重要手段和核心内容。平昌县按严格要求规模场必须有执业兽医师或中高级兽医师挂牌驻场,为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疫控中心指派“防疫特派员”指导场内兽医人员按本场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标识佩戴率均达100%,动物群体免疫抗体水平常年保持在70%以上。动物防疫生物药品由疫控中心统一管理发放,监管人员督促养殖场填写动物免疫档案,佩戴免疫标识。
2.2.4 以健全规模场管理制度为抓手,严把圈舍消毒关 监管责任人定期到养殖场进行督查,指导养殖场制定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外来人员消毒制度及饲养管理人员进出场消毒等相关制度。查看消毒设施、消毒记录,对未定期消毒或消毒方式不正确的给予指导,并督促整改。
2.2.5 以日常监测为抓手,严把畜禽投入品关 县动监所、饲草站监管责任人定期、不定期地对规模场进行抽样检测,监督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情况,严格按使用剂量、休药期规范使用,严禁滥用抗生素、使用违禁药物等情况发生。对违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不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2.2.6 以严格无害化处理为抓手,严把疫病净化关 对病害动物严格按照 “四不一处理”的规定(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监管人员严格要求动物养殖场(户)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健全无害化处理制度、报送制度和动物免疫标识及疫病“可追溯”制度,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2.3 做到四个强化,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
2.3.1 强化免疫质量评估,及时开展流调和病原学监测 疫控中心定期对规模养殖场认真查看疫苗使用记录和免疫档案,抽检畜禽免疫抗体水平,确保免疫效果,当动物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低于70%时,县疫控中心及时下达加强免疫通知书,监管责任人将严格督促养殖场开展加强免疫工作。同时,按照技术要求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对病死猪进行采样,及时送县疫控中心实验室保存,并送省动物疫控中心病原学检测,为掌握养殖场疫病动态和科学防疫打下基础。
2.3.2 强化防疫宣传,提高养殖业主的法律和科技意识 监管责任人及时将《动物防疫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扶持政策传达给养殖场主,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的防疫意识、法制观念和养殖积极性,使养殖业主知法、懂法、守法,充分利用当地有利条件,发展养殖业,为山区畜牧业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添砖加瓦。
2.3.3 加强产学研对接,做好养殖场兽医培训工作 对规模场建立专家指导站,聘请省市专家和川农大动物医学院教授讲解。目前,川内动物流行病的诊断治疗、养殖场的防疫注射、规范性用药等方面的知识。同时每年春秋两季集中防疫工作开始前,县疫控中心组织各乡(镇)兽医人员及规模养殖场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使养殖场兽医技术人员训练有素、业务精湛,为平昌县养殖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2.3.4 严格散养畜禽的春秋集中防疫,净化规模场周边环境平昌县规模养殖场与散养畜禽场交叉分布,做好散养畜禽的季节性集中免疫和月月补免工作,为规模场的有效防疫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规模场的科学防疫又为周边散养业主提供了科学防疫示范,二者互相促进。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进而创造一个清净无疫的大环境。
3 面临困难和不足
3.1 需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规模场防疫监管工作离不开领导重视和专业技术支撑,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政府、畜牧部门共同促进标准化养殖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省市专家的科技支撑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确保现代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3.2 规模场防疫监管面宽量大,要将“一对一”监管常态化
要针对不同畜禽场的标准化建设严格把关、制定科学合理免疫程序、严格引种检疫、加强投入品的日常监测,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专人,把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