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与犬、猫共患病防控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
2012-01-25张淼洁王立林遇秀玲翟新验田克恭
张淼洁,王立林,曲 萍,遇秀玲,翟新验,田克恭
(1.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 100125;2.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北京 100193)
宠物,又称陪伴动物或伴侣动物,是指出于个人娱乐或者陪伴目的而被人们在某类场所特别是在家庭拥有或者意图被拥有的任何驯化动物,包括犬、猫、鹦鹉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宠物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与家庭,在丰富人类生活、缓解人们的孤独寂寞及心理压力、增进孩子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帮助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和某些疾病的辅助治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1]。但同时,宠物也是人兽共患病的重要传染源和传播媒介。而在宠物的饲养中,犬和猫在世界范围大约各有几十亿只,约占整个宠物数量的60%~70%,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整个宠物群体。同时据统计,约35%的人兽共患病与犬、猫有直接或间接关系[2]。因此,犬、猫与人兽共患病关系十分密切,对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带来的威胁不容忽视。
1 我国人与犬猫共患病防控的基本现状
人与犬、猫共患病是指在人和犬、猫之间自然传播的疾病和感染。据统计,在感染人的1415种致病病原体中,有374种能够感染犬和猫[3]。在世界上200多种主要人兽共患病中,与宠物犬猫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有70余种,其中常见且对人类危害较为严重的有10余种,如狂犬病、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猫爪热、弓形虫病等。此外,有许多人与犬猫共患病在犬、猫常表现为隐性感染,使其成为危险的传染源或储存宿主。
近年来,我国宠物犬猫数量大幅攀升,家养犬猫的数量已达2亿只,但同时宠物监管制度与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却相对滞后,人们生物安全观念淡化、防范意识薄弱。因此,随着宠物产业的飞速发展,我国人与犬猫共患病可能会出现逐步高发的趋势。例如,近年来我国狂犬病疫情不断持续上升,疫情波及地区迅速扩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2004~2006年,我国大陆共计报告了8467例狂犬病病例,死亡数8403例,占同期各种人间传染病病死数的30.1%,高居37种法定传染病报告病死数之首。1996年全国仅有 98个县区报告狂犬病病例,到2007年,全国已有23个省份、195个地(市)的910个县区报告出现狂犬病病例。此外,弓形虫病在人群中感染也较为普遍,对宠物主人特别是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造成很大威胁。据调查,北京地区6岁以上犬、猫的弓形虫感染率达到30%以上[4]。1994年全国人体弓形虫病平均感染率为5.17%,而2005年已上升为7.88%[5],即全国约有一亿人感染弓形虫。
2 我国人与犬猫共患病防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宠物数量急剧增多,共患病感染风险上升,疫病防控难度加大
我国新兴宠物产业发展飞快,人们豢养宠物犬猫的数量急剧增加,品种也日趋多样。目前,全国家养犬的数量在1.5亿只左右,其中宠物犬约2000万只;家猫饲养量在5000~6000万只,其中宠物猫数量约800~900万只[6]。在人与犬猫亲密接触的机会大大增加的情况下,如果缺乏严格的检疫措施和管理体系,由宠物带给人的健康风险也会明显增加[7]。
人与犬猫共患病病原体种类繁多,许多病原的传播途径、生物学性状、传染性和致病力等背景尚不完全清楚,许多地区还存在盲目的、不规范的引种现象,导致我国犬猫的来源复杂,微生物背景不清,加大了疫病防控的难度。此外,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进口的宠物也越来越多,由于很多宠物的进口途径不规范,存在检疫漏洞,很可能会携带外来病原体,增加人类新发传染性疾病的风险[8]。如果新的外来病原体由宠物传入我国,由于缺乏相应的诊断技术和防控手段,可能会引起大的流行,造成严重后果。
2.2 宠物主缺乏科学饲养知识,防疫意识淡薄,生物安全观念缺乏
许多宠物主缺乏科学的饲养知识,防疫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对宠物与人之间相互传播的传染病所知甚少,对宠物检疫、伤口处理、狂犬疫苗接种等认识严重不足[10]。此外,宠物饲养者86%以上为城市居民,而城市居民住宅又多为高层建筑,人与宠物同室而居、过分亲昵,大大增加了人与犬猫共患病的传播机会[9]。在农村地区,90% ~95%的犬猫均为散养,极易发生动物间传播及动物致伤情况[10],而且犬的狂犬疫苗免疫率仅为 10% ~20%,猫则几乎没有进行过免疫,无法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
宠物主生物安全观念淡薄,遗弃宠物、随意处置宠物尸体和粪便,带来公共卫生隐患。许多城市每年约有成千只宠物因发病、致残或失宠等被遗弃,流浪动物无序繁殖且卫生健康情况极差。由于宠物数量急剧增长,宠物粪便污染环境十分严重。
据统计,邯郸市约有2万只犬,每年需要清理上千吨的粪便,给城市的环境卫生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虽然相关法规规定宠物主对于宠物排泄物有清理的义务,但是少有市民做到这一点。宠物死亡后,宠物主大多将其尸体随意掩埋,不进行消毒、焚烧等无害化处理,还有相当一部分被随意丢弃于市内河道、污水沟、公共垃圾桶等,严重威胁公共健康[9,11]。
2.3 宠物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体系不完善,防疫检疫工作尚有差距
我国在宠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与庞大的宠物市场不相符合。国家层面仅有《动物防疫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尚未专门制订宠物管理相关的法律。而现有的法律法规立法旨意远远滞后于宠物业发展的现实和趋势,不仅存在法律盲区,而且缺乏配套实施细则,缺乏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大的困难[12-14]。
宠物犬猫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各职能部门之间未建立起紧密的协作关系,缺乏综合管理手段和有效的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影响了整个宠物生产、经营的规范和疫病监测、控制的有效实施。例如,许多城市至今尚未进行宠物犬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15]。
在多渠道多形式的宠物运输、中转、销售等流通过程中,动物防检疫工作存在较大漏洞。目前除航空运输外,其他运输方式基本未做到凭检疫证明运输和销售。在宠物交易中,私下交易、地下黑市交易较为普遍,交易的宠物大多未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未持有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的免疫证,并且缺乏具体的来源和繁殖记录。
2.4 宠物诊疗机构管理不规范,专业人才缺乏,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随着一些法规政策的相继出台,动物诊疗行业的管理得到了加强,诊疗秩序有了明显改观。但是,操作方法的规范性仍然较差,甚至存在行医人员不具备行医资格、宠物诊疗机构不具备诊疗许可证、使用非法兽用生物制品、非法开展宠物买卖、托管业务等现象,给动物疫病的传播带来很大的隐患[16,17]。另外,由于我国传统的兽医学科教育中缺乏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控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积累,多数诊疗机构缺乏有经验的宠物医生,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以宠物医师为例,目前我国急需宠物诊疗人员20万人,而实际从业人员尚不足3万。
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也是目前宠物诊疗机构存在的严重问题。宠物医疗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及其他有害物质,若处置不当,会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目前多数宠物医院缺乏相关制度和设施,医疗废物有的被当作生活垃圾丢掉,有的被卖掉获取微利,动物诊疗废物流入社会,大大增加了人兽共患病的发病几率,严重影响到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18]。
3 我国人与犬猫共患病防控对策与建议
3.1 完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建设,建立系统管理制度
宠物法律法规与标准是企业和个人从事宠物饲养、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政府实施宠物监督的重要依据。只有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才能有效地开展宠物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快立法,颁布一部全国性的宠物管理法,同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加强地方法规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针对宠物市场、宠物诊疗、宠物运输等环节的相关法规,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宠物检疫、废弃物处理以及宠物食品、用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三是逐步实施宠物电子户口、强制定点免疫、宠物绝育、宠物交易、流浪宠物收容、定期科普教育等系统性管理措施,从制度上解决宠物管理的问题[19]。
3.2 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形成综合管理机制
鉴于我国宠物监管制度与生物安全体系建设远远落后于新兴宠物产业的发展速度,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应适当实行“限养”原则,可通过增加登记费用、提高准入门槛等经济手段实现限养的目的[9]。在管理机制和方式上,建议由政府牵头,联合畜牧、兽医、公安、工商等部门制定犬类等宠物管理方案,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和卫生防疫制度,统一进行宠物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渠道,同时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管理组织的作用,做好犬类等宠物普查和免疫登记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牵头、基层组织参与、政府部门执法、社会公众监督、宠物主遵章自律”的综合管理机制。
3.3 加强宠物防疫检疫和卫生监督,提高宠物免疫率
提高宠物疫苗接种率,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是控制宠物疫病的有效手段。据WHO推荐,一个地区的犬接种狂犬疫苗的免疫率达到80%,就可以切断狂犬病的传染源,防止狂犬病在该地区流行。建议规范宠物登记许可制度,将宠物免疫与审批注册和年检工作结合在一起,同时通过采取防疫进社区、增设免疫注射点等便民措施提高免疫率。
加强犬猫等宠物的产地检疫和流通环节的检疫,切断疫病传播途径;规范宠物的引种行为,明确其来源及微生物背景,建立入境宠物隔离、健康观察和检疫制度,对有生态入侵隐患和重大传染性疾病携带嫌疑的外来宠物严格禁入;加强对宠物交易市场和宠物运输过程的卫生监督,规范交易设施、运输工具的消毒和宠物排泄物的回收处理;对宠物诊疗机构的执业资格、医生资格、设施状况、药品及医疗药械的使用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监督。
3.4 规范无主动物收容救治,强化无害化处理
无主动物生存环境差、免疫接种率低、流动性大,更容易造成人兽共患病的传播。宠物尸体、排泄物以及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也对环境和居民健康有很大影响。建议设立犬猫收容所,由动物防疫部门对收容所的犬猫及时检疫、强制防疫,并做好消毒清理等工作[20];设立定点宠物殡葬场所,对宠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制定相关管理规范,明确宠物饲养人对宠物粪便的清理和消毒的义务,严禁随意遗弃宠物粪便的行为;规范宠物诊疗行业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健全宠物诊疗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并由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加强日常监督。
3.5 重视宠物专业人才培养,做好技术储备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在现有兽医学科课程的基础上增设兽医公共卫生学、生态学等课程;定期举办针对兽医工作者、宠物执业医师等相关人员的宠物源性疫病基础理论、检测技术、防治技术的培训与考核;结合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开展,规范执业兽医管理制度,实行全面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岗前培训,提高宠物医生的职业道德和诊疗水平[21]。
准确掌握国内重要宠物源性人兽共患病的流行现状,建立科学的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研制并建立各种疫病特异诊断试剂与监测方法;提高口岸检测和处理能力,切实做好外来宠物疫病防控的技术储备工作。
3.6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生物安全意识
人与犬猫共患病的防控,重点是要提高养宠物者的防疫意识,使宠物防疫从政府实施的强制性推动转变为宠物饲养者的自觉行为。要积极发挥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以电视、广播、网络、公益广告牌等各种媒介载体,全方位开展动物防疫、卫生管理知识的普及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市民对于人与犬猫共患病的认识和生物安全意识。引导宠物饲养者在正规地点购买健康的宠物,定期对宠物进行重要疾病的预防接种和定期驱虫;提醒宠物饲养者要注意宠物环境、饲料和饮水的卫生防护,被动物咬伤时要立即就医救治;强调宠物主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对宠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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