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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框架下大学生就业现状与对策——以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为例

2012-01-24韩莹焦烈

对外经贸 2012年3期
关键词:升学率就业率商学院

韩莹 焦烈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辽宁沈阳110034)

2010年教育部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了经批准的400多家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随着中外合作办学蓬勃发展,其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毕业生非常关心自己的就业前景;正在准备高考的学生和家长们迫切想了解其就业情况,以决定报考志愿;用人单位更是希望了解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的毕业生是否更具优势。因此,同全国所有普通高校一样,中外合作办学就业状况成为一个重要因素,它将决定中外合作办学单位能否长期、持续、稳定地发展。

一、毕业生就业现状

自中外合作办学体制在国内形成以来,教育界及普通公众都表现出极大关注,也存在一些争议,一些教育专家甚至质疑中外办学项目的教学质量。他们认为只有一流的国外大学在国内的合作办学项目才能体现出优质的教学质量,而其他很多大学的合作项目是否能达到培养高级人才的目标还有待商榷。就此,笔者等对2010—2011年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并与学校普通院系就业情况进行了比较,发现国际商学院无论在升学率还是就业率方面都与普通院系相近,部分专业略优于普通院系。这体现了中外办学的教学质量和就业前景,也说明中外办学教学体制尚不足以充分展现出它与普通院系的区别,也并未体现出强大的优势。

1.沈阳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学生2010年就业情况比较

沈阳师范大学属于二本本科学校,其下属的二级学院国际商学院于2003年开始与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开始教育合作项目。2010年毕业总人数为588人,专业分为经济法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国际金融专业。同时沈阳师范大学还设有法学院和管理学院,也分别设有民商法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

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其中国际经济法毕业总人数154人,升学率为19.48%,就业率100%;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毕业总人数41人,升学率为12.20%,就业率100%;法学专业升学率19.41%,就业率100%。由于法律专业毕业生本身具有一定就业优势,因此就业数据没有差别。但与经济和商业相关的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升学方面略高于法学专业学生。同时国际商学院毕业生人数远远超过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毕业生人数,总体而言毕业生获得的就业机会更多。

2.沈阳师范大学营销专业学生2010年就业情况比较

近几年,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的整体就业率有所下降,但中外合作办学单位仍然可以维持毕业生的高就业率。国际商学院2010年市场营销专业毕业总人数52人,升学率为5.77%,就业率为100%;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毕业总人数41人,升学率0%,就业率97.56%。两者相比,毕业生人数相差不多,国际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升学率与就业率都略占优势。

3.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国贸专业与非国贸专业学生2010年就业情况比较

国际商学院还另设两个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升学率为13.37%,就业率为98.26%;国际金融专业升学率为15.38%,就业率为99.41%;而沈阳师范大学全校平均升学率为12.21%,就业率为96.94%。两者比较,中外办学模式下毕业生就业情况有一定优势,但仍然没有体现出明显差别。

通过针对同一高校2010年毕业生数据进行比较,在同样的教学硬件条件下,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大学生就业状况与其他传统教育模式下的大学生就业状况相似。中外合作办学的院系能够对学生认真负责,保证应有的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人才。

4.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2011年毕业生去向情况

尽管从就业率来看,中外合作办学体制并未体现出强大优势,但不难发现,中外合作办学体制更容易鼓励学生继续深造,尤其是选择到国外读研究生,因此在升学率方面体现的优势比较明显。2011年国际商学院609名毕业生中有103名学生选择出国深造,占毕业生总数的16.9%,比例很高,充分展现了中外合作办学体制的特色(见表1)。

表1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2011年毕业生去向

二、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模式的优劣

根据与普通院系就业率横向比较的数据,以及对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单位毕业生去向的统计,中外合作办学展现出较好的就业优势。我国教育部提出要“加强全方位、高层次的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行“注重实效”的方针,使国际合作教育能向“全方位、多领域、高层次发展”。鼓励与国外学历学位互认,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高等教育的合作办学。国家和社会为中外合作办学提供了很多优厚的条件和适合其发展的环境,各高校本科合作办学单位也予以高度重视。中外合作办学的益处不仅体现在推动教育单位自身的效益,也体现在其促进我国与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合作教育将为我国带来不同的教育理念、不同的文化氛围、不同的教学方法和不同的学习模式。

在为中外合作办学感到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们不能盲目地认为其代表最优秀的教学团队,拥有最优秀的教学理念或者具备最佳的就业前景。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仅从就业角度分析,中外合作办学体现的优势并不明显。如果国家和社会用巨大的投入换来很少的收益,未免得不偿失。因此,有必要通过更科学的管理手段展现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势,使其能够成为教育界的佼佼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宠儿。

三、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对策

大学生就业难,除了与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当前的经济、社会等因素有关外,还与大学生整个群体的特点分不开,所以有必要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目前中外合作办学单位更多关注的是师资建设,尤其是外籍教师的任用。但学生关注的不只是学习,他们希望在四年中学会在社会上生存的法则。外籍教师虽然令学生耳目一新,并能激起学生对国外文化的兴趣,但对于大多数将要在本国就业的学生而言,即使优秀的外籍教师也不能在课堂上帮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因此有必要对学生进行专业的职业生涯设计指导,帮助学生规划未来职业发展方向。尤其对刚入学的新生,有必要从入学就开始帮助他们确立长期职业目标,使他们能够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和方法。对于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由于与国外合作院校接触较多,培养的毕业生将更容易接受异国文化。同时由于课程设置的需求,学生学习更多的是国外原版教材。这些因素都将为他们在跨国企业中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培养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流的能力。指导学生就业的导师可以尽早让学生意识到这种优势,鼓励学生把跨国企业作为自己职业生涯的一个目标,有针对性地培养自己在国际企业中应具备的各项技能和素质,这将为他们的就业铺平道路。

除了有针对性地提高大学生的素质和就业能力,还有必要健全毕业生就业指导体系。大学毕业生就业率的高低已经成为社会和家长衡量一所学校办得好坏的重要标志。必须重视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充分认识到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应该完善毕业生就业框架体系,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虽然合作办学单位的学生学的是“洋课本”,请的是“洋老师”,但就业还要通过本国的渠道,要符合本国的政策和国情。由此可见,中外合作办学的就业指导将具有更大的挑战性,要加速实现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化,使毕业生就业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同时有必要形成相应的监测制度,对特定阶段的学生就业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反馈意见,从大方向掌握学生的就业动态,以推动学生就业向良性方向发展。

大学生就业指导的主要目标是为所有大学生提供教育、培训、咨询等服务。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的大学生就业指导应该使具有跨文化交流与管理素质的大学毕业生得以在社会上施展他们的才华,体现他们的优势,找到适合他们的位置,使国家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应从战略的高度和长远的角度帮助毕业生科学地分析市场,通过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使学生们更客观地认识自己。防止大学生自恃过高,指导他们放宽眼界,选择职业时从自身条件和兴趣爱好出发。无论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国营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或私营企业都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中外合作办学的育人理念应是使毕业生们找到人生的目标,实现理想,成为祖国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R].2004.

[2]丁逊.论教学和科研中创造性思维的相互作用[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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