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集团多元化办学体系的路径选择:以校企合作为研究视角
2012-01-21习谏
习 谏
(中州大学,郑州450044)
职业教育是我国现代教育体系四大子体系之一,它产生和发展于人类物质生产和社会生活实践之中,以从事某种职业所必需的知识、技能作为教学内容,旨在培养出企业一线所需要的初、中、高级技能型人才。[1]职业教育可以说是与社会经济关系最为直接和紧密的一种,但在我国数千年职业教育发展历史中,直到近代的实业教育,才真正将职业教育同企业联系起来。建国之后,职业教育得以复苏和发展,并逐渐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开展和进步的重要驱动力。
教育的勃兴与发展,并不断走向开放,所采取的办学体系是关键。长期以来,我国的职业教育采取的都是单一的办学体系,政府是唯一的办学主体,这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作用的结果,我们承认这一办学体系对于职业教育的规范和带动作用。但是在当前日臻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其封闭、保守的缺陷日渐显现。市场经济组成成分的多元化要求职业教育也应相应建立起多元化的办学体系,这是现代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由之路。一些专家和教育工作者已逐渐认识到这一问题,并积极开展多元化办学体系构建的探索,校企合作的教育模式,就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例子。本文将在解析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和校企合作内涵的基础上,从校企合作视角总结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的现状与困境,进而探寻和选择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的路径,从而为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提供借鉴与参考。
1.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与校企合作
从校企合作视角探寻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的路径,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校企合作与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校企合作可以说是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构建的一个典型实践和良好例证。如果说构建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是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的“灵魂”,那么“校企合作”就是这一“灵魂”的“意象”和“表现”。因此,从校企合作解读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对于探寻和总结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路径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1.1 校企合作的内涵与意义
我国职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最早可追溯至我国近代的实业教育和新式学校实行的“工学并举”。20世纪50年代出现的半工半读学校,可以说是校企合作教育的雏形。1985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在借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办学经验的基础上,采取的一年三学期工学交替的合作教育实验,标志着我国校企合作正式进入了引入阶段。[2]
校企合作的全称为“校企合作教育”,是在提高学生素质、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这一共同目的下,将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结合起来,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以实践指导理论知识,不断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实践技能,“产学结合”、“双向参与”是其基本内涵,“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其基本途径。[3]在校企合作模式下,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着充实职业教育内容、丰富职业教育形式、共享职业教育场地、遵守职业教育纪律、保障职业教育安全、参与和接受教育质量的考核与评价的任务,学校和企业是职业教育共同的管理者、责任者和实施者。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变革与创新的原动力和有效途径,共享学校和企业的教学资源,是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的呼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生产的知识含量不断增加,职业活动也日趋智能化,企业对于人才的要求日益复杂、多样和智能化。对于职业院校而言,其日益注重学生的实习和实践教学,但受到软硬件设施和设备的限制,很难保质保量地完成,企业却能很好地弥补这一方面的不足,所提供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如建立学校实训基地、接收学生到企业实习、安排高级技能人才到学校讲课等,丰富了职业教育的内容,提升了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校企合作是一种先进的教育思想,它将“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合作教育”的理念应用于职业教育之中,真正体现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有助于全面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因此,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的良好典范。
1.2 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解读
办学体系是指在国家教育基本法规定的原则之下,教育行政部门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兴办所采取的制度与体系。[4]其间办学主体的确定是最为关键的因素,哪些团体和个人可以成为办学主体,国家赋予其何种权利与义务,对其又有何种最基本的要求,吸纳资金或资源的方式又有哪些?此外,办学的服务方向和形式、办学资源和办学过程的管理权限,共同构成了办学体系的主要内涵。[5]
具体到职业教育语境下,在国家职业教育基本法及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政府都是职业教育唯一的办学主体,为职业教育的建设、维持以及正常运转提供经费,对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做出规定,并依据各种任务指标对职业教育水平的高低做出判断。1978年以后,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成分从一元走向多元。在“教育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这一基本规律的指导下,构建多元化办学体系,使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成为现代职业教育建设的最佳途径。
1.2.1 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内涵
“多元化”,其字面意思是“任何在某种程度上相似但有所不同的人员的组合”[6]。我国近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起步较晚,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早已建立起成熟的职业教育办学体系,如德国的“双元制”、日本的企业模式和英国的“三明治”模式等,虽然是不同的办学体系,但“多元化”却是其共同的特征。同样,构建多元化办学体系也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由之路。正如国务院在2005年10月28日颁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中所强调的:“‘十一五’期间,继续发展‘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和‘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7]
美籍奥地利理论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曾说:“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性质。”[8]职业教育也是一个复杂的有机整体,构建职业教育的多元化办学体系,需要认识和发挥每个关联主体在整个系统中的独特作用,实现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办学服务方向和办学形式的多样化、办学资源的多途径利用,以及办学过程的分权制管理等,改变由教育部门办职业教育的现状,充分发挥行业、企业、非政府组织在创办职业教育中的作用,整合政府资源、企业资源、学校资源和社会资源,使行业、企业以及非政府组织成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多元驱动整个职业教育向前发展。
1.2.2 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构建意义
职业教育的发展与进步,对于国家经济的繁荣、社会的发展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具体来说,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的构建,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拓宽教育经费投入渠道,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教育经费的短缺是困扰世界职业教育的共同难题,同时也是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当前及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这一问题都将持续存在。办学体系的多元化,将改变政府一力承担、一手包办的局面,使全社会认识到开展职业教育,既是国家、政府的义务,同时也是企业与个人完善自身、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进而形成多方筹资体制,拓展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减轻财政负担,进而缓解国家办学压力,扩大职业教育的规模。
(2)丰富教育提供方式,满足社会多层面教育选择需求
职业教育存在和发展的目的,在于不断满足社会各行业以及受教育者个人的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以及社会的转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间生产力发展水平呈现出一定的不均衡,多种经济形式同时并存,多项产业类型共同发展,因此,全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规格和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传统的一元化的职业教育办学体系,无法兼顾各方面的人才需求,将会不断扩大职业教育与社会、企业之间的鸿沟,只有构建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办学体系,吸纳更多的主体参与到职业教育之中,才能更好地满足这种多样化的需求。
(3)强化教育竞争机制,促进教育制度创新
传统的由国家和政府包办的职业教育的垄断局面,将会增强职业院校对于国家、政府的高度服从与高度依赖,从而导致竞争机制的缺失,进而降低职业教育的效率。社会资源、教育资源都是有限的,只有引入竞争机制,增强竞争意识,才能激发职业教育的活力,增强职业教育的动力。办学体系多元化后,各办学主体为了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将会努力从社会上争取获得更多的资源,用以充实和丰富职业教育,进而提高办学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
此外,企业、团体成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之一,将在经费筹资、管理模式,以及运行机制上更多地采用市场模式,加之来自政府的约束力度的降低,使得职业院校拥有了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可以进行教育制度的创新与变革,进而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与进步。
2.校企合作视角下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的建设现状与困境
在2005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必须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着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必须满足城乡居民对职业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为他们就业、创业和成才创造条件;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实行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机制;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实行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形成完备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9]
可见,构建职业教育的多元化办学体系,已经得到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并成为职业教育建设与改革的首要任务,而探索富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实现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则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的关键。当前,在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大潮的洗礼和影响之下,很多职业院校都先后走上了校企合作的发展道路,总结校企合作的现状,分析校企合作深入开展面对的障碍与瓶颈,将有助于认识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的程度,总结出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的路径和方法。
2.1 我国校企合作的现状分析与评价
当前,在国内乃至全世界范围,对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这种积极、肯定、正面的思想在我国先后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均有所体现,其中富有代表性的有《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1987)、《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2005)、《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2010)等等。在达成理论共识的前提下,各级各类的职业院校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寻找适合自身的校企合作方式。
受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现行教育体制的影响,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类型仍是以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为主,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参与的程度和深度有着截然的不同。根据企业参与方式的不同,现行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方式主要包括企业配合式、校企联合式以及校企实体合作式三类。“企业”配合模式中,企业仅处于从属和辅助的地位,依据学校要求,提供一定的教育资源;“校企联合”模式中,企业参与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的研究与制定,并参与实践性较强的部分培养任务的实施;而“校企双向”模式则实现了企业全方位的整体、深层参与,企业通过购买设备、提供场地、技术和师资等形式向职业院校注入股份,人才培养和职业教育成为企业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企业应该承担起来的重要责任。[10]
此外,根据企业参与深度的不同,当前校企合作的形式也有浅层次合作、中层次合作和深层次合作三种。浅层次合作的方式有学校依据企业需求确定专业方向,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聘请企业的专家参与学校的专业建设与教学,企业为学校提供实习场地和实习机会;中层次合作则由学校为企业提供培训服务,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资源和教育资源用于专业建设,依据企业要求进行人才培养,并建立其专业建设的长效机制;深层次合作较之于前两者来说,学校与企业的互动更大,学校继续为企业提供人才培养、专业建设,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教育资源,而企业也积极向学校提供技术、资金上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实现校企合一,校企共进。
总体而言,我国现阶段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仍以职业院校主动靠近,和企业的被动接受为主,职业院校迫于生存、发展和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主动地联合企业,按企业的需求确定专业方向,建立实习基地,提供职业培训和人才培养。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并不高。需要提出的是,当前开展的校企合作,多属于教学与生产实践的合作,未能实现科技的产业化,企业的合作多依赖项目的开展进行,项目结束,合作即告结束,职业院校虽然积极实施校企合作,但同样偏重利益,未能形成长远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校企合作创新机制。
2.2 校企合作视角下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的瓶颈
我国校企合作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的进度与程度。我们强调重视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一方面源自于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还在于校企合作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缺乏与不足,亟待关注和改进,这些缺点与不足严重阻碍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深入,同时也成为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的瓶颈。具体来说,这种瓶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1]:
(1)观念滞后,发展动力不足
观念是人们在实践当中形成的各种认识的集合体,正确的观念是形成正确态度,开展正确工作,收到正面、积极效果的基础与前提。[12]以校企合作为代表的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的构建,是要在传统的政府和学校这两个办学、教学主体的基础上,引入更多的办学主体。但是,囿于传统的约定俗成的观念,人们承认多元化办学主体对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推动作用,但在具体实施时,仍然未能真正付诸行动,“隔靴搔痒”、流于形式的情况比较多。而企业、团体等新兴办学主体,受时间精力、局部利益、风险责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短期内也很难达成共识,更不必说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到职业教育中。而从学校层面来讲,传统封闭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也影响到了部分职业教育工作者对多元化职业教育的认识,克服过去的教学方式,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争取资源,这种转变同样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2)政策笼统,执行力不强
如果说观念是职业教育改革中软环境上的制约,那么政策就是硬环境上的制约。政策是国家或者政党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制定的国家机关或者政党组织的行动准则。政策是行动开展的指南,是职业教育改革实施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制定对于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的构建具有指导和促进作用。当前,我国关于职业教育改革的政策多属于宏观指导性文件,仅停留在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的提倡,以及重要性的强调之上,操作性强,具有实际支撑作用的政策、法律尚未出台,更谈不上职业教育中办学主体相关利益的保护措施、操作准则与指导手册的制定。此外,现有的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实现机制仅以激励机制为主,但激励主体单一,具体执行时出现利益失衡、保障不力的问题,都制约着职业教育改革的进度与前景,亟待解决。
(3)合作平台缺失,建设层次低
平台泛指进行某项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或条件。[13]对于职业教育的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而言,一个有组织、相互协调的平台的存在同样非常重要。当前,在国家创办示范院校、骨干院校等主体的推动下,一些理事会、董事会、产学联盟、产学园区等组织相继出现,成为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建设多元化办学体系的主要组织和平台。但是,这些组织或平台仍处于散乱、局部的状态,既没有一个国家级、省级或地(市)级的专门机构统筹、组织和协调,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联系也不紧密,严格意义上讲,还不能称之为“平台”,这使得职业教育与多元化办学主体合作剥离的现象十分严重。在这一情况下,学校在与其他办学主体合作过程中,仍以学校单方面主动,其他主体完全被动的局面为主,且合作形式较为单一,深度合作无法开展,稳定、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目前还无法建立。
3.校企合作视角下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的路径选择
结合校企合作分析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现状及其瓶颈,我们既看到了当前取得的成绩,也认识到了其中存在着的不可忽视的问题,结合校企合作,我们需要进一步探寻出富有针对性的、符合职业教育建设实际的发展之路,以推动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纵深发展,从而促进职业教育改革的进步。
3.1 提高宣传力度,完善法律法规,走法制型规范之路
深化推动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的建设,需要不断提高宣传力度,从观念和意识上提高对其重要性和价值的认识。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是关乎职业教育进步的一件大事,职业院校、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诸多主体,都应该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成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责任者、管理者和承担者。同时,针对我国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不足,宏观指导性政策偏多的现状,需要出台更多灵活多样的政策,不断指导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的实践。
2010 年3 月4 日,《光明日报》报道了我国“职业教育大发展有了四大支撑点”,其中支撑点二为制定校企合作法规。[14]将其纳入国家教育体制重大改革试点范围,一再强调“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制度创新。这在国家层面尚属首次,可见,强化法制法规建设,已经成为校企合作,乃至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在现有宏观指导政策的基础上,需要出台更多灵活多样的制度政策,如教育培训费用自主管理政策、实习学生和师傅、兼职教师的岗位补贴政策;使用企业设备场地的补偿政策、企业适应教育培训资源的优惠政策等等,以保障职业教育改革,特别是校企合作模式的顺利进行。
3.2 借鉴国外经验,架构建设模式,走科学型发展之路
国外发达国家在职业教育方面有着十分成功的经验,既有法律法规制定方面的,也有职业教育建设具体实施上的,这些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国外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较为健全,如德国的《职业教育法》、《改进培训场所法》、《职业学院法》,美国的《国防教育法》、《帕金斯法》,日本的《职业教育法》、《职业训练法》、《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等,对多元化办学主体的责、权、利以及实习生的劳动报酬、劳动保障等进行规范和约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同时,一些国家职业教育方面成功的发展模式,如德国的“双元制”、澳大利亚的TAFE模式、美国的合作教育、以及日本的官产学合作教育模式等,同样值得我们学习和参考。
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需要结合本国实际情况,构建起富有本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模式。具体来说,就是以政府为主导,职业院校、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如前所述,我们指出政府作为唯一办学主体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但是,政府是否积极参与,也是关系到职业教育改革是否有实质性进展的关键,政府的疏导和沟通对于职业教育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催化作用,而政府的缺位则是当前职业教育发展表层化的重要原因,因此,国务院和相关政府部门都应对职业教育的发展给予高度的关注,同时,成立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沟通各办学主体之间的联系。例如美国政府成立国家合作教育委员会、合作教育协会、技术准备项目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成立了TAFE机构,负责组建职教机构、制定规章制度、组织技能考试、仲裁双方矛盾等。
3.3 着眼校企合作,推行弹性学制,走创新型变革之路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典型例证,因此,加快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同样可以校企合作为突破口,在借鉴国外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深化校企合作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对职业院校的学生进行分阶段教学,其基础知识、基础理论部分的学习在学校完成,其实际操作则在企业完成,使得培养出的人才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型,拓宽其就业渠道。此外,结合实际广泛开展联合培养、委托培养、订单培养等多种职业教育模式,丰富职业院校与企业的良好合作形式,使毕业生能够更好地满足企业的需求。
同时,还可以变革传统死板的教学模式,大力推行弹性学制,并与学分制和证书教育制度相结合。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赋予学生更多的学习自主权,学习能力强的同学,可以同时辅修第二专业,成绩突出的,还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以此发挥学校教育资源的优势,凸显学生的兴趣与特长,最大限度提高人才水平与层次,改进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3.4 深化集团建设,构建长效机制,走集约型建设之路
当前,职业教育集团已经成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流。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公办职业学校的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15]职业教育集团可以说是校企合作的一种更高级别,在以某一职业教育办学主体为龙头的基础上,通过联合、兼并、合资等方式联合其他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组成。当前较为突出的职业教育集团化模式有城乡联合、以城带乡的“河南模式”,市县合作、三段培养的“海南模式”,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天津模式”等。[16]但是,现有的职业教育集团总体来说处于松散和局部的状态,集团本身没有法人的身份,各成员在财务、人事上也是各自独立的,尽管主体间也存在各种形式的合作,而大部分合作都是阶段性和局部性的。因此,深化集团建设,构建长效发展机制,将是下一阶段发展的重点。
构建长效发展机构,针对当前我国激励机制不健全,激励手段过于单一的局限性,应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构建起职业教育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具体来说,应进一步丰富激励主体,使政府、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和组织都成为激励的主体和客体,区分各主体之间的利益需求,采取相应的激励手段和措施予以满足;进一步明确政府对校企合作的责任,加强统筹,将校企合作纳入学校评估和企业评估的指标之中,给予行业组织财政专项补助以推动其参与课程改革,建立中小企业实习中心,对中小企业校企合作提供指导与服务,适当给予免税或奖励政策,以鼓励大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政府积极做好宣传和奖励工作,利用大众传媒宣传企业的职业教育责任,设立奖项,表彰对于职业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4.结束语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进入科学发展轨道,办学体系的多元化,职业教育的合作化已成为国际职业教育发展的主流。在新的历史进程中,在新的发展环境里,我们仍然需要积极地探讨、发现和选择职业教育改革、多元化办学体系建设的科学路径。我们相信,在多元化办学体系指导下的职业教育将会更加成熟和进步,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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