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二元体制下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
2012-01-18朱艳婷
李 霞,朱艳婷
(成都市经济发展研究院,四川 成都 610072)
一、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定义与度量
(一)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定义
工业化、城镇化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一方面,工业化为城镇化提供一定的经济基础,带动了城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城镇化为工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载体与环境,是工业化的促进力量与前提条件。从本质上看,城镇化取决于工业化,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基本动力。工业化水平越高,城镇化水平越高。①H·钱纳里、M·赛尔昆:《发展的格局1950-1970》,李小青等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第214-218页。城市经济学家K·J·巴顿也认为,城镇化的产生与发展是与工业化密切相关的,工业化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②K·J·巴顿:《城市经济学》,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城市经济研究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7-22页。然而,由于受基础条件、科学技术、社会文化、政府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且影响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因素并不完全一致,不同的国家与地区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呈现出不同的模式。从世界各个国家的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来看,二者的发展关系大体上呈现出三种模式:同步城镇化、过度城镇化与滞后城镇化。③景普秋、张复明:《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研究综述与评价》,《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年第3期。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主要指发展阶段上的协调,就是工业化的发展不能超越城镇化的发展阶段;而城镇化的发展阶段也不能超越工业化的发展阶段,要与工业化的发展阶段相适应。
一般来看,发达国家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属于一种内源性变迁,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较为协调;而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则是一种外源性变迁,④周维富:《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协调发展论》,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2002年,第31-31页。存在着过度城镇化或滞后城镇化现象。Kojima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人均GDP和城镇化率在1965-1989年之间的变动趋势进行研究后指出,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关系来看,拉丁美洲国家的城镇化超前于工业化,东亚国家的城镇化与工业化基本同步,而中东、非洲等国则是一种缺乏工业化的城镇化。①Kojima R,Introduction:Population Migration and Urbaniz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Developing Economics,Vol.34,No.6,1996,pp.349-369.转引自景普秋、张复明:《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研究综述与评价》,《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年第3期。我国学者普遍认为,中国的城镇化要滞后于工业化的发展。②黄群慧:《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问题研究》,《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2期。程俐骢、吴光伟:《我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成因分析》,《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二)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度量
关于工业化与城镇化关系的测度,目前尚缺乏一个标准的计算方法,但已有很多学者使用各种方法对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性进行测度。一是经验判断法,就是在假定工业化与城镇化存在相关关系前提下,根据经验统计,确定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存在的某一个固定范围内的比例关系,以此为标准来判断某一区域工业化与城镇化是否协调。冉启秀、周兵利用劳动力工业化率(标准值0.5)与劳动力非农化率 (标准值1.2)两个指标,对重庆市的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情况进行了分析。③冉启秀、周兵:《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2008年第2期。二是工业化率与城镇化率直接比较法,以历史数据为基础,判定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程度。黄群慧运用1952年-2005年的工业化率与城镇化率两个指标,通过直接比较1952年以来两者的变化,明确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程度。④黄群慧:《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问题研究》,《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2期。三是相关分析法。通过计算工业化率与城镇化率的相关系数,比较工业化与城镇化的相关程度,以此判定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的协调程度。相关系数越大,说明二者相关程度越大,工业化对城镇化的带动作用越强,协调程度越高。李秀萍等通过对甘肃省乡镇企业相关指标及城镇化进行相关分析,得出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城镇化之间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乡镇企业的发展对城镇化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推动了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⑤李秀萍、韩剑萍、姚永鹏:《甘肃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关系》,《干旱区地理》2007年第5期。但经验判断法主观性较强,难以客观地体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程度;直接比较法仅能观察出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与单个年份中两者的差距,无法动态体现工业化与城镇化在发展过程中的内部关系;而相关关系分析法虽然可以测算出工业化与城镇化的相关程度,在判定二者的协调关系上则缺乏一定的说服力,且相关分析以静态分析为主,与直接比较法类似,无法体现二者关系的动态变化过程。
基于此,本文引入灰色关联度分析法。灰色关联度分析法是一种多因素的统计分析方法,主要研究动态过程,描述系统发展过程中因素间相对变化的情况,也就是变化大小、方向及速度等指标的相对性。关联度越高,说明各因素的变化越一致;反之,则越不一致。在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中引入此方法,主要反映工业化与城镇化变动的一致性。同时辅以直接比较法来判定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程度。基于灰色关联度分析法与直接比较法的协调程度判定,不但能够直接反映二者的协调程度,同时有利于直接观察到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态势的一致性,并动态研究二者关系的相对变化。
二、我国工业化与城镇化非协调发展的程度与成因
建国初期,我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选择,以及为保障工业与城市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配套制度,逐渐形成了我国独具特色的城乡二元体制。⑥温铁军:《城乡二元体制矛盾的形成与城镇化发展战略探讨》,《山东省农业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这一体制在有效推进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同时,限制了农村的发展及人口城镇化进程,阻碍了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1949-1978年,城市人口比重从10.6%上升到17.9%,提高了7.3个百分点,而同期非农产业增加值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31.6%上升到71.8%,提高了40.2个百分点,二者之间的偏差显而易见。”⑦景普秋、张复明:《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研究综述与评价》,《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年第3期。
改革开放后,城乡二元体制逐步放松,城镇化开始随着“放”的领域的逐步拓宽加速推进,而工业化带来的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进步也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根据城乡二元体制的逐步放松过程,从三个阶段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进行分析。其中,第一个阶段为1979-1984年,①中国改革的中心方向再次由农村转向城市始于198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由于会议召开时间接近1984年年底,再加上政策的滞后性,所以此处将1984年归入第一阶段。此阶段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农村改革为主,城乡二元体制有所弱化,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较快的时期;第二阶段为1985-2002年,此阶段户籍与就业制度逐渐放松,城乡二元体制开始松动,但中国的改革重心又重新转移到城市,城市经济发展迅速;第三阶段为2003-2010年,此阶段的中国改革主要放在推进农村城市共同发展的方向上,城乡二元体制逐渐弱化。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此处以非农产业增加值占比、城镇人口占比分别概略反映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水平,以1978-2010年数据为基础,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法,计算得到三个阶段中国工业化城镇化之间的关联度 (以下简称“两化”关联度)②“两化”关联度反映代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水平两项指标变化趋势的一致性,不反映工业化、城镇化本身发展水平。,如表1所示。
表1 中国各阶段“两化”关联度比较
可以看出,在不同的阶段,工业化与城镇化关联度是明显变化的,究其原因,城乡二元体制的不断变化是影响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1978-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以农村改革为主,城乡二元体制有所弱化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该阶段工业化与城镇化关联度仅为0.597,工业化与城镇化变动趋势一致性较差。观察图1,在该阶段,中国城镇化进程在缓慢推进,而工业化水平却在波动下降,二者变化呈现出相反的趋势,导致协调性较差。究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在1978年前,在城乡二元体制下,“以农补工”的政策安排保障了中国重工业的迅速发展,③张强社:《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必要性探析》,《农村观察》2010年第1期。刘传玉、王郡华:《发展战略、分割体制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演变》,《农业经济》2006年第10期。再加上劳动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难以实现城乡之间的流动,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导致非农产业增加值占比增加迅速,到1978年,非农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了建国以来的最大值71.8%。1978年开始实施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重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效调动了农民劳动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④厉以宁:《论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经济学研究》2008年第3期。与这一新体制相适应,1979年国家启动了农产品价格改革,开始大幅度提高粮食等十多种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开始逐渐加快。尽管非农产业也在不断发展,但由于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缓解了城乡二元体制,有效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使农村经济逐渐沿着较为正常的经济发展规律发展,工业化进程出现相对减缓甚至退后的趋势,1984年,中国工业化水平为67.9%,较1978年下降了3.9个百分点。同时,在农村改革的推动下,城市开始以扩大企业自主权、放权让利、改革劳动就业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并重视城镇的发展,确定了“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发展方针,城镇化进程也在持续稳定推进。1984年,中国城镇人口为 24017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79年的17.9%增加到23.0%,提高了5.1个百分点。这种以农村改革为主导、城市改革相配合的局面,意味着城乡二元体制的约束正在开始缓解,这一阶段,虽然城镇化仍然滞后于工业化,但两者差距已由1978年的53.9%缩小为44.9%。
图1 1978-1984年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变动情况⑤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1》整理。
(二)1985-2002年:户籍管理制度与就业制度逐渐放松,城乡二元体制开始松动
根据表1,本阶段工业化与城镇化关联度为0.654,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变动趋势的一致性较上一阶段有明显好转,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均处于不断提高的同向变动趋势。其主要原因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乡镇企业发展以及90年代初开始的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有力促进了中国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此期间,中国取消了统购统销制度,并在户籍、就业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公安部于1985年7月出台《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规定》,标志着中国公民在非户籍地长期居住的合法性;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的《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户籍管理制度及就业制度逐渐调整,城乡生产要素开始逐步实现自由流动,在推动工业化迅速发展的同时,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从图2中可看到,2002年,中国城镇化水平为39.1%,较1985年提高了15.4个百分点,工业化水平由1985年的71.6%增加到86.3%,提高了14.7个百分点。但由于城乡之间在财产 (集体所有制)、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的制度性差异并未彻底消除,我国出现了大量的“候鸟”型民工①其特点是家庭留在农村,而长期在城市工作,或者家庭虽然已经由农村迁到城市,但户口仍然在农村。,无法获得市民资格,在许多方面受到歧视,城镇化进程受到制约,再加上本阶段中国的改革重心趋于城市,尽管工业化与城镇化都保持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仍旧滞后于工业化水平46.7个百分点。
图2 1985-2002年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变动情况②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1》整理。
(三)2003年-2010年:以推进农村城市共同发展为导向,城乡二元体制开始全面弱化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本阶段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关联度为0.544,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变动趋势的一致性较差。观察图3,我们可以发现,在本阶段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均在不同程度提高,不同的是,工业化发展速度开始减缓,而城镇化发展速度迅速加快。2010年中国非农产业增加值占比为89.9%,与2003年的87.2%相比较,仅提高了2.7个百分点,而城镇化水平则由2003年的40.5%提高到2010年的50.0%,七年间提高了9.5个百分点。随着城镇化的全面推进,工业化水平与城镇化水平之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2010年已减小到40.0个百分点。分析工业化与城镇化变动的根本原因,主要是由于2003年以来,为了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改善城镇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水平的状况,全国各地相继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减免农业税、粮食直补、取消农民工进城限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政策,土地制度逐渐全面松动,开始探索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以户籍制度为核心城乡二元体制不断弱化,城镇化进程全面加快,城镇化发展速度、发展水平偏低的状况在本阶段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放松而得到一定程度的扭转。
图3 2003-2010年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变动情况③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1》整理。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城乡二元体制是影响我国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关系及协调性都是伴随着城乡二元体制的变化而变动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程度及发展趋势的一致性随城乡二元体制的变化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业化城镇化随城乡二元体制的变动情况
三、成都市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试点与成效
建国以来,在国家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和相应制度安排下,成都工业化最初也走上了一条重工业优先发展的道路,这使得成都与全国一样在改革开放初期呈现出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状态。为了改善这一状况,自2003年以来,成都以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为总领,通过试验区的先行先试,对推进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促进“两化”互动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是以打破“城乡二元体制”为前提,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一体化,建立了有效发挥政府作用的城乡一体的管理服务制度;二是在构建城乡一体的管理服务体制的基础上,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户籍制度、金融体制改革为核心,建立了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市场化制度,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三是在以“三个集中”提升城乡空间集约利用水平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域成都”的理念,对成都全域进行统筹规划,统筹安排全域范围内的要素流动和产业布局,形成了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空间和载体,实现了产业结构演进与空间结构调整协调推进;四是推进产业结构由以制造业为主体向以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为主体转变,为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注入了动力。①阎星、高洁:《在统筹城乡改革试验中推进“两化”互动》,《四川日报》2011年8月9日,第6版。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成都已基本形成了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一整套办法和机制,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以2003-2009年数据为基础,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成都、北京、上海、杭州、广州、重庆、武汉、西安“两化”关联度进行比较 (见图4),成都在八个城市中列第二位,仅次于广州,说明实施城乡统筹战略以来,成都市推动“两化”互动发展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图4 各城市2003-2009年“两化”关联度比较② 数据来源:2010年各城市统计年鉴。
(一)城镇化③城镇化率统计指标分为按户籍人口计算和按常住人口计算两种口径,从城镇化的内涵界定来看,按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更具代表性,但由于缺乏2000年之前的历史数据,本节分析以户籍人口口径的城镇化率为基础。滞后于工业化的状态得到明显改善
2003年以来,成都市城镇化发展进程加速。2010年,成都市非农业人口达650.91万人,较2003年增加了264.7万人,城镇化率由2003年的37.0%提高到56.7%,年均提高2.8个百分点,而1978-2003年,城镇化率年均仅提高0.6个百分点。同时,工业化也保持了稳步推进的态势,2010年,工业化率达到94.9%,较2003年提高了2.9个百分点。从图4中可以看到,1978年,工业化率较城镇化率高45.9个百分点,2003年,这一差值增加至55.0个百分点,而到2010年,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差距已缩小到38.2个百分点。工业化与城镇化的不协调程度明显得到改善。
图5 1978年以来成都市工业化与城镇化变动情况① 数据来源:根据《成都统计年鉴2011》整理。
(二)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质量有所提升
成都市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在同步提高的同时,发展质量也不断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551亿元,一、二、三产业比例由2003年的8∶38.3∶53.7调整为2010年的5.1∶44.7∶50.2,全市工业集中度达到74.7%,比2005年提高18.5个百分点。以综合城镇化水平②鉴于传统城镇化率基于城市户籍人口统计的局限,成都探索建立了由22个代表性指标构成的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经济水平、人口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活质量5大领域对城镇化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着重衡量城镇化发展的内在质量。来衡量城镇化发展的内在质量,2010年全市常驻人口总数为1404.8万人,综合城镇化水平已达到57.5%。同时,城乡差距不断缩小,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205元,比2002年增长143%,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2年的2.66∶1缩小为2010年的2.54∶1。
(三)工业化对城镇化发展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之间的绝对偏差不断缩小。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虽然仍旧偏大,但已大幅度降低,2010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口比重已由2003年的37.2%降低为20.3%,与第一产业产值比重的偏差已降低为15.2%;非农产业产值比重高于非农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的现象有所缓解,二者偏差已由2003年的29.2%缩小为2010年的15.2%,特别是第三产业,2010年产值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偏差已由2003年的19%缩小到3.7%。非农产业对城镇人口的就业吸纳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业化对城镇化发展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图6 2003年以来成都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偏差变化情况③ 数据来源:根据《成都统计年鉴2011》整理。
四、结论与建议
工业化、城镇化是经济发展中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空间结构的变迁过程,伴随着工业化过程中产业结构的递次演进及生产的集中性和规模化,人口等生产要素逐步向城镇集中,由此引发人口及空间的城镇化进程;而城镇化的聚集效应,又为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需求,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然而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使得人口等生产要素由农村向城镇的转移受阻,打破了两者之间协调发展的内生机制 (如图7所示)。
图7 城乡二元体制对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制约作用示意图
本文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与城镇化非协调性发展程度的实证分析表明,我国工业化与城镇化非协调性变动的趋势正是受到城乡二元体制因素变动的影响;同时成都市通过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案例也表明,通过改革城乡分工的土地、户籍等城乡二元制度安排,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推进人口等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确实有助于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总的来看,以破解城乡二元体制为突破口,构建城乡生产要素基于市场规律自由流动的机制是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关键。
然而,随着对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成都实践也开始逐步触及一些地方层面无法克服的制度性障碍,包括土地、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底线问题等。如成都市于2008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土地产权进行确权颁证,并从地方层面出台了鼓励其通过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的实施办法,但由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尚面临着一些法律层面的限制,实际上成都已实施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仍须由地方政府或政策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且大部分均是在地方性金融机构办理。再如成都市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全域成都”统一城乡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提出将彻底破除城乡居民身份的差别,促进城乡居民自由迁徙,但该项改革主要针对成都市户籍城乡居民,而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成都市实际上涉及到更大范围内的人口自由迁徙问题,而这就必须以更高层面的户籍制度改革来推进。此外,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方政府财力较弱,难以照搬完全依托地方力量实施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成都经验。
基于上述结论,我们认为,要通过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推进“两化”互动发展,必须采取国家和地方共同推进的方式。国家层面的改革应居于主导,一方面它控制着对城乡二元体制进行改革的深度和广度,比如法律法规方面的底线的设定,户籍、土地、财政、金融、社保等制度的改革方向和进程;另一方面,必须从国家层面统筹解决地方受经济发展水平所限而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公共政策统筹推进涉及制度性安排的改革举措。而地方则应在国家的统一制度安排下对具体实施机制进行创新。如在明确了户籍改革的总体方向的基础上,对户籍改革的实施步骤及公共服务配套改革措施进行创新,在现有土地制度规范下对具体确权颁证方法、流转模式进行创新,在现有的金融制度规范下对农民融资方式和渠道的创新和拓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