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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的经济效应分析

2012-01-10翟静霞

关键词:高碳排放量二氧化碳

叶 莉,翟静霞

(河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天津300130)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贸易自由化、全球化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主旋律。然而发达国家依靠经济和科技上的优势,不断谋求新的贸易保护形式,诸如近年来反倾销诉讼,利用标准化政策制定的技术壁垒以及利用保护环境生态设置的新绿色贸易壁垒等等层出不穷,在此背景下碳关税又作为一种新的贸易保护形式出炉。剖析碳关税,其主要以二氧化碳排放量来限制贸易,构建新型贸易壁垒,在低碳经济时代,赋予新的内涵,称之为低碳贸易壁垒。碳关税同以往贸易壁垒的区别在于限制口径和覆盖范围上的不同,但是同以往的贸易保护又具有相似性。一旦碳关税开征,必将对国际贸易产生严重影响,并可能引发贸易争端,尤其是对高碳产品占出口贸易主要份额的我国或许将会受到重大影响。鉴于此,只有深入研究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的经济效应,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国应对碳关税的具体措施。本文基于经济学视角,运用关税效应局部均衡模型,分析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作用机制以及所带来的影响,从而为我国有关出口贸易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一、碳关税作用机制的经济学分析

碳关税是由发达国家提出的对高耗能进口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其最早由法国总统希拉克提出,之后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再次提出碳关税的概念,故本文中的发达国家主要指美国和欧盟国家。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直以来,其经济发展长期呈现以高能源投入、低附加值产品为主的粗放式特点,单位GDP能耗和主要产品能耗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从定义上看,碳关税征收范围的广泛性,使得所列清单产品几乎涵盖了我国出口贸易商品的半壁江山,尤其是煤炭开采洗选业、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造纸印刷及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以及化学工业等出口量大、碳排放强度高的行业皆在碳关税的约束之下,大大限制了我国出口商品的种类,相比先前的技术贸易壁垒更具有杀伤力。

碳关税征收的经济惩罚性,使得我国在出口贸易过程中受到种种控制。在碳关税征收过程中无论税额由谁承担,是进口商购买排污许可证还是对来自于出口国家高耗能征收二氧化碳排放关税,其共同结果是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征税越高,因而产品的成本越高,所以二氧化碳排放量与产品的价格存在正相关关系,如图1所示。其中C0是某商品进口除碳关税外的商品价格,t0是碳关税征收的门槛,如果我国出口的商品超过规定的含有二氧化碳量的标准要求t0,就要对出口产品生产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征收碳关税,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增加一吨,出口产品的成本就要上升,致使价格上升,产品的价格随产品排放的二氧化碳增加而增加,两者成正比例关系。

图1 二氧化碳排放量与产品价格之间的关系

当实施碳关税后,发达国家就会对从我国进口的高碳商品进行检验单位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而征收相应的碳关税,若二氧化碳排放量没有超标,则免征碳关税;若二氧化碳量超标,则要征收二氧化碳排放关税,如图2所示。图2中横轴Y表示进口产品的类型,纵轴表示检验二氧化碳排放量,当规定允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X0,达到标准时,免征碳关税,可以顺利出口;若超过规定允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则要被征收碳关税,如图中产品Y1、Y2允许通过,而Y3、Y4则被纳入征收碳关税的行列。从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高碳产品检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否免征碳关税这一过程可以看出,其已间接地对我国出口商品产生种类上的数量控制。

图2 CO2排放量检验指标与进口产品的进入关系

碳关税实施后,无论是我国高碳行业为了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力而调整生产过程,如添置新设备,引进低碳技术,增加科技投入,证明过去的高碳产品已经符合碳排放要求,还是为出口而直接缴纳二氧化碳排放关税,均增加了一部分可变成本,这部分成本我们设为ACt,如图3所示。ACt的存在使该产品的单位平均成本曲线上移至AC'的位置。基于此,在产量仍为Q1的情况下,该产品在进口国的价格至少需要从P0提高到P1,出口企业方可获得正常利润,否则就要亏损;而提高价格,则会降低该出口产品相对于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力,意味着达到碳关税保护本国企业的目的,进而对我国出口的高碳产品构成了价格上的控制。

图3 产业升级后生产成本与产量的关系

为了赢得国外市场份额,我国部分出口企业或通过产业升级,增加科技投入,使产品达到新的要求,减少出口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方式,以顺利出口到进口国市场;或根据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弹性需求,通过缴纳二氧化碳排放关税或者购买相应的碳排放配额以顺利出口到发达国家,如图4所示。从图4可以看出,部分出口企业的产品Y1,Y2,Y3通过了要求,达到顺利出口的目的。但是我国出口到发达国家的产品,因成本上升失去价格竞争优势,导致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的需求量减少,进而又形成了对我国出口商品数量上的控制。

图4 产业升级后CO2排放量检验指标与进口产品的进入关系

随着发达国家每年减排要求的提高,碳关税的税率必将不断提升,因此待技术改进后又会形成新一轮的价格、数量上的控制。

此外,碳关税征收的针对性,使得我国与发达国家进口高碳产品的其他供应国——碳关税条款规定的三类排除在清单之外的国家相比出口高碳产品不再具有竞争优势,其中这三类国家主要是指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即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低于全球总额的0.5%以及针对气候变化所采取的减排措施与美国所采取减排措施具有可比性的国家。这些国家可以凭此规定使高碳产品免征碳关税,从而造成我国出口到发达国家的市场份额面临缩小的可能。

从波及性上看,碳关税的传导性如同多米诺效应一样由出口贸易影响到我国总体经济的发展。碳关税的征收,对我国现有出口商品结构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根据我国的国情,碳关税带来的压力可能导致大批出口企业转型或者倒闭,使得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局面出现波动,出口贸易是拉动经济的三大马车之一,这种传导机制进而造成我国失业率上升、GDP下降,制衡了我国的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发达国家通过征收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的作用机制是碳关税征收的广泛性、经济的惩罚性、针对性以及传导性的综合体现,其中碳关税征收的经济惩罚性是限制我国出口贸易的核心手段,是关税的价格传导机制与新贸易壁垒循环传导机制的密切结合。碳关税实施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的经济效应如图5所示。

图5 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结构

二、碳关税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1.碳关税征收后我国出口贸易数量、价格变化分析

目前提出的对碳关税的征收方式有二:一是要求进口商根据进口产品中含有的二氧化碳量购买相应的排污许可证,且需要购买的排污许可证数量应该等于进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用来申请排放配额,一般称为美式碳关税;二是对进口产品,根据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进行成比例的征税,一般称为欧式碳关税,两者区别主要在于二氧化碳排放关税由谁来承担。此外,由于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并非都是保护本国企业,如欧盟中的荷兰、丹麦、希腊等一些小国主要是以技术性和服务性产业为主,故发达国家有无高碳企业在两种征收方式下对我国出口贸易数量、价格的影响是不同的。本文从发达国家大国情形和小国情形出发,具体分析在这两种形式碳关税征收背景下,我国出口贸易数量、价格的变化。

(1)发达国家大国情形——美式碳关税下我国出口贸易数量、价格变化分析。对于美式碳关税而言,进口商从我国进口高碳产品需要购买与进口高碳产品含有二氧化碳量相应的排污许可证,如果美国进口商从我国进口碳排放强度高的产品而购买排污许可证,显然会增加进口我国高碳产品的成本,影响进口商的利润。

征收碳关税之前,由于我国出口产品具有价格优势,如图6所示,美国以P0的价格从我国进口Q0数量的高碳产品,当征收碳关税后,进口商为进口高碳产品需购买相应的排污许可证,导致进口高碳产品价格上升,市场竞争力下降,进口需求减少。美国部分消费需求一部分转向免征碳关税国家,另一部分转向国内市场,使得国内需求增加,刺激国内大量投入生产,因此征收碳关税一定程度起到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尽管美国国内高碳产品需求增长同时亦会引起高碳产品价格的上涨,但只要价格仍低于征收碳关税后从我国进口产品的价格,美国国内高碳产品仍有市场,生产就会扩大。当美国高碳产品的市场价格等于从我国进口高碳产品的税后价格时,美国国内高碳产品的生产将会停止扩张。

图6 美式碳关税征收后的贸易数量、价格变化

如图6所示,从我国进口的高碳产品的价格上升,美国则对其进口的需求会减少,税后的需求曲线向下移动T个单位至D'D',T为购买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排污许可证费用,进口需求量减少。对于美国进口商来说,我国出口的高碳产品不再具有价格优势,反而增加了对清单国家之外的这三类国家高碳产品的进口,因此其他原进口我国高碳产品的三类国家将变为高碳产品的出口国。我国为了扩大出口量,势必降低出口价格,则短期均衡结果使得我国以低于P0的价格P1出口到进口国。征收碳关税这种贸易保护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美国国内高碳产品需求增长,引起高碳产品价格的上涨,使之达到短期内均衡,均衡结果为美国以P1的价格从我国进口Q1单位的高碳产

品,进口商要购买排放相应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排污许可证所付费用为T,则这时美国的国内高碳产品的市场价格为P1+T。

长期看来,碳关税一旦形成并实施,我国企业为了保护市场空间可能会很快想方设法使出口产品符合目标市场规定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使出口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达到低碳的标准,会添置新设备,增加科技投入,改善生产工序,这将导致生产成本提高;同时出口产品进入市场前必须通过工具检测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支付检查费用以及与此相关或派生的费用;这样,进口产品的适应性成本、二氧化碳排放成本及其他派生成本等造成产品的市场价格上升构成对我国出口高碳商品的价格控制。因此碳关税的价格控制与关税作用一致,碳关税的征收,导致生产工序的改变,使得生产成本提高,供给曲线弹性变小,供给曲线内移。随着我国高碳产品的碳含量减少,碳关税的税额会下降,税后的进口需求曲线越来越靠近原进口需求曲线DD,当我国的出口产品符合低碳标准,则进口商无需购买排污许可证时,需求曲线回到DD,供给曲线变为S'S',在此均衡下我国以P2的价格出口Q2的高碳产品。

对于美式碳关税,短期内碳关税的征收会由于美国需求减少而导致的贸易量减少;长期会由于成本增加,国际市场价格上涨使两国贸易量减少。我国的出口价格会先降低而后随成本的增加而升高,而美国国内消费价格会由于碳关税的征收和国际市场价格的上涨一直呈上升趋势。

(2)发达国家大国情形——欧式碳关税下我国出口贸易价格、数量变化分析。欧式碳关税,即需要对生产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额征收成比例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假设DD曲线代表欧盟国家对我国高碳产品的需求曲线,SS曲线代表欧盟国家对我国高碳产品的供给曲线,如图7所示。

图7 欧式碳关税征收后的贸易数量、价格变化

如图7所示,欧盟国家在征收碳关税之前,其市场价格为P0,对高碳产品的供给数量为OA,而需求数量为OB;由于我国高碳产品出口价格便宜,欧盟从我国进口数量为AB的高碳产品。当欧盟对我国征收碳关税后,在实施初期,尤其是煤炭开采洗选业、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造纸印刷及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以及化学工业等碳排放强度高,列在碳关税征收清单产品的这些高碳行业的产品,往往会超出规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这种情况下,欧盟就要对我国出口高碳产品征收与二氧化碳排放量成比例的关税。因而我国行业出口高碳产品的成本上升,进而导致我国出口的高碳产品在欧盟国家的价格上涨,致使欧盟国家对我国高碳行业产品需求减少。由于我国属于小国情形,我国出口高碳产品在欧盟市场的价格并不能影响国际市场的价格。碳关税的征收导致我国高碳产品出口价格的提高,使得欧盟国家生产同类高碳产品具有了价格竞争优势,因而欧盟对我国的高碳产品需求上升,价格上涨为P1,致使国内供给量增加到OC,国内需求量减少为OD,对我国进口高碳产品数量也减少到CD。长期来看,我国出口行业为了维持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重新占领国外出口市场份额,会购置新的设备,研发使用新的低碳技术,使高碳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但这些成本均会提高高碳产品在欧盟的市场价格,我国与欧盟之间的贸易量将进一步减少,当欧盟国内对我国高碳产品的需求增加致使欧盟国产高碳产品的市场价格等于从我国进口技术改进后免征碳关税的高碳产品的价格时,欧盟本国高碳产品的生产将会停止扩张,达到价格为P2的均衡结果。

综上所述,在发达国家大国情形下,无论是美式碳关税还是欧式碳关税,在短期内,由于碳关税会使出口高碳产品价格提高,发达国家进口需求减少,使之对我国的高碳产品产生数量抑制效应,表现出我国出口高碳产品数量的明显减少。而长期来看,为使产品重获其竞争优势,设备、低碳技术的引进,使得产品的成本上升,可能导致我国与发达国家的贸易量又进一步减小。

(3)发达国家小国情形——美式、欧式碳关税下我国出口贸易价格、数量变化分析。对于欧盟中的荷兰、丹麦等这些发达的小国,主要以技术性和服务业为主,其重工业甚少,因而高碳产品主要依靠进口来满足。追求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是这些国家进口商的最终目的,此时,没有高碳企业的发达国家就会根据价格优势选择性地从哪国进口,故征收碳关税目的不再是保护本国企业。在此情形下,不再是进口产品同本国同类产品的竞争关系,而是形成进口产品之间的竞争关系,从而迫使进口国通过技术改进等措施降低本国产品的碳含量,重新建立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通过设立碳关税,一方面会通过征收碳关税的收入应用于本国的碳减排和其他社会投入,增加本国的社会福利,另一方面。间接迫使像我国这样出口高碳产品的国家主动减排,与该国家有同等程度的减排义务。所以在发达国家小国情形下,这些国家是最大的受益者,他们会积极支持和推动碳关税政策。

实施碳关税,我国与免征碳关税国家之间的竞争关键在于征收碳关税后进口我国高碳产品的价格与免征碳关税国家同类产品价格之间的比较。若前者小于后者,则在发达国家小国情形下,我国出口高碳产品数量变化较小;若前者大于后者,则我国的出口数量下降甚至为零,此时我国出口到这些国家的市场完全被排挤。无论是美式碳关税对进口商征收排污许可证,还是欧式碳关税下对高碳产品出口商征收,都会使产品的到岸价格上涨。总体来看,我国出口到小国的贸易额相对其大国较小,相对而言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较小,但是诸多小国的综合累积作用,会对我国造成一定的影响。

2.碳关税对我国贸易条件的影响

贸易条件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衡量一个国家出口相对于进口盈利能力和贸易利益的指标。反映该国对外贸易的恶化与改善情况,常以贸易条件指数来表示,一般形式有三:即价格贸易条件、收入贸易条件和要素贸易条件,其中具有可操作性的是用数据表示的价格贸易条件,公式为:贸易条件指数=一国出口商品的市场价格(PX)/该国进口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PM),其衡量标准是出口同量的商品能够换回比原来更多的进口商品,则该国在该年度的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即得到改善,反之亦然。

假设我国向发达国家出口高碳商品,发达国家向我国出口低碳商品,同时发达国家向我国出口低碳商品的供给曲线在碳关税前后均不变,如图8所示。图8中OA为发达国家低碳产品的出口供给曲线,OB为碳关税征收前发达国家从我国进口高碳产品的供给曲线,我国出口高碳产品的供给量即为发达国家对高碳商品的进口需求量,那么在国际收支均衡条件下,我国出口OX1高碳商品,进口OM1的低碳商品,则我国的贸易条件为直线OD斜率:KOD=PX/PM=QM/QX=OM1/ OX1。当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的高碳产品征收碳关税后,短期内由于发达国家国内价格上升,对我国出口高碳商品需求量减少,从而使贸易量减少。长期内因为产业升级,添置新设备,增加科技投入使成本上升,价格上涨,导致高碳商品的贸易量进一步减少,此时发达国家向我国的出口供给曲线OB变为OC。在国际收支均衡条件下,我国向发达国家出口OX2的高碳商品,进口OM2的低碳商品,此时贸易条件为直线OE的斜率:KOE=PX/PM=QM/QX=OM2/OX2,由于KOD>KOE,所以OM1/OX1>OM2/OX2,即征收碳关税前,我国出口OX1的高碳产品,可以换取发达国家OM1的低碳商品,碳关税征收后,我国出口同样数量的高碳商品仅能换回发达国家OM3的低碳商品。因此可以归结为征收碳关税后,我国的贸易条件恶化,而发达国家的贸易条件得到改善。这就是为什么美欧等发达国家一直以改善气候环境避免碳泄漏的优势来大力倡导实施碳关税的原因所在。

图8 提供曲线移动和国际市场相对价格的变化

3.碳关税对我国出口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产品是产业竞争的载体,产品竞争力是产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的基础,产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是产品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产业内企业竞争力的增强是该产业竞争力增强的基础,使许多企业的个别竞争力转化为综合的竞争力,而产业竞争力又决定着国家的竞争力。因此产业竞争力比较范围是国家和地区,即产业国际竞争力是在国际间自由贸易条件下或在排除了贸易壁垒因素的假设下,一国特定产业以其相对于其他国更高的生产力,向国际市场提供符合消费者或者购买者需求的更多产品并持续地获得盈利的能力。

碳关税的实施可能导致发达国家对我国的高碳产品产生明显的影响,尤其使影响高耗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致使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其影响途径如图9所示。

图9 碳关税对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途径

发达国家根据《京都议定书》中规定附件Ⅰ国家和非附件Ⅰ国家的责任,如果履行减排义务而发展中国家不减排,无疑为像我国这样凭借比较优势的国家提供更好的发展契机,使得出口商品具有价格竞争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凭借能源优势与先进的减排技术,有高碳企业的发达国家,为避免制造业竞争力受到损失,提出实施碳关税,以社会责任的名义构筑低碳贸易壁垒,来限制我国出口贸易高碳行业的发展;无高碳企业的发达国家实施碳关税,目的在于要求我国有同等减排力度,其实施碳关税可以从中受益,增强本国的福利。由于我国出口高耗能产品价格优势的丧失,无论是有高碳企业的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国制造业竞争力还是无高碳企业的发达国家实施碳关税形成我国与免征国家竞争的关系,都将会不同程度地改变发达国家与我国高耗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其碳关税的实施对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出口高耗能产品成本增加,影响以往的价格竞争优势。即未实施碳减排的我国产业竞争力减弱,出口数量减少,碳关税的实施迫使我国出口企业为适应发达国家的低二氧化碳排放量,而增加分摊到每单位出口商品的成本,降低我国在出口市场的竞争力或可能因为成本大于收益而无法进入。二是给我国出口的产业结构及规模经济造成消极影响。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其出口的高耗能产品也是本国比较有优势的产业,而碳关税正是打击中国这样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且这些产业在出口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碳关税会使我国慢慢失去在欧美的市场份额,降低我国出口企业的规模经济水平,逐渐丧失其高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碳关税对我国不同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不同的影响。资源密集型中出口量比较大的是食品制造及烟草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中食品制造及烟草加工业碳排放强度小,碳关税税率可能会较低,对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影响不大。而对于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随着我国对煤炭需求的上升,出口量会逐渐减少,加之近年来我国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比例不断下降,预计碳关税对资源密集型的国际竞争力影响亦不大;劳动密集型中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及其制品虽然出口量大,但碳排放强度低,影响国际竞争力属于中等程度,而金属制品业、造纸印刷及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尤其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水泥、玻璃、石灰是碳关税首当征收的主要产品,可见碳关税对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冲击较为严重,使原有具有优势出口的企业丧失国际竞争力;资本密集型中,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钢铁)及化学工业出口量大、碳排放强度高,但技术含量比较低,亦属于碳关税征收的主要产品,影响出口较为严重。目前资本密集型产品几乎占到出口规模的一半,对我国整体出口构成威胁,造成其国际竞争力的缺失。

三、结 语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经济学视角,分析了发达国家实施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结果表明:征收碳关税,从短期、长期来看都会使我国出口商品的价格上升、数量减少,同时导致贸易条件的恶化以及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缺失。由此可知,碳关税一旦实施,将会对我国出口贸易造成潜在的影响。鉴于此,我国应该在发达国家设立的缓冲期内,制定应对碳关税的有效措施。

首先,提高我国出口企业的减排技术水平是应对碳关税的关键。一方面加大生产过程中清洁能源的使用或者引进使用煤基能源减排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使用能源的直接排放和生产过程中的间接排放;另一方面利用国外直接投资引进低碳技术,积极鼓励外商投资与二氧化碳减排领域相关的生产。

其次,在引进低碳技术、产业升级的基础上,实现生产达到规模经济。面对碳关税,要想增强商品的竞争力,须将高碳产品经过低碳技术的投入变为低碳产品,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价格仍具有竞争优势。否则即使高碳产品经过生产工艺改变成为低碳产品,最终也会因为生产成本的提高使国外对我国的出口产品减少贸易需求。那么我国出口企业要想突破碳关税的有效方法,应在改变生产工艺,加快产业升级之后扩大生产规模而使经济效益得到提高,达到规模经济,使单位成本降到最低。

第三,结合清洁发展机制(CDM),加强对FDI投资领域的监督,加快投资方向的转变。发达国家凭借技术的优势,将高耗能、高排放、低附加值的部分转移我国,其主要依靠FDI投资流入我国制造业,用于加工贸易出口,这与我国出口商品排放量高的原因密不可分,所以应该设立外商投资产业标准,对FDI进入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要根据碳排放的严重程度进行责令惩罚或者禁止。充分利用CDM,鼓励FDI向可持续再生能源的投资以及对高排放产业减排技术的投资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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