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字嗜好
2012-01-05老愚
老愚
印刷出来的文字隐含有发表过的意思,字字精神,句子里好像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即使不算好的句子,铅印出来也会有一丝特别的意味
在上世纪80年代,存在一个严密的传播等级:复写,油印,排字,刊物,报纸,书籍。师兄卢新华把手写的小说《伤痕》贴在班级走廊上,让《文汇报》社编辑慧眼发现,得以公开发表,从而成为“伤痕文学”的滥觞。
80级仿效77、78级老大哥,在宿舍走廊设立墙报角,做作家梦的在上面贴了诗歌、小说和散文。我看了一眼,都是些照猫画虎的玩意儿。
我们班里流行手抄本,四五个同伴,定期交上誊写好的文章,由召集人画插图,到五角场装订成一册,名之曰《我之心》,传阅后由主编保留,出了三四期便偃旗息鼓。
手写变成铅字,意味着一个人被社会承认。班里第一个发表作品的,是贺老六,记得是一家晚报的征文,好几个人寄去稿子,只有他的发表了。
复旦诗社社刊《诗耕地》由学校出钱油印,能在那上面发表作品,你或许就可以以诗人自居了。
那时,“诗人”桂冠对中文系以外的女生有致命的杀伤力。但写诗确实需要才华,能考上中文系的大都自负,不会承认自己没有那东西。本班一位农家子弟发明了“拼音诗”:先写好句子,然后查字典,因为他普通话发音也不标准,用拼音字母写成诗。借助报道,也成了“新闻”,甚至收到了杭州女生的求爱信。时空起了极佳的间隔作用,让不相识的人臆想對方,勾勒出一幅幅佳偶奇缘的美妙幻觉。
一天,脑瓜灵光的F君,收了我们几个的几首诗,附在他的十多首“组诗”后头,找打印社打出来。我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文字发出油墨香,忍不住嗅了又嗅。
这本名曰《上海的情感》的诗集,标明工本价3角,F带作者们在餐厅门口兜售,买的大都是女生,收了一堆花花绿绿的饭票。那个中午,每个人都颇为兴奋。
大三时,我兼任校报副刊编辑,目睹自己软绵绵的手迹变成铅字,有说不出的喜悦。
那时,排版要下排字车间,数排高大的铁架子里面盛满铸铅汉字,检字工左手捏了批改过的稿子,右手戴了塑料套子的大拇指和食指,灵巧地取出一个个汉字,按顺序排好。一块版满了,仔细用绳子捆好,放在地上,一篇长文章往往要数斤重。
大四下学期,创办学生杂志《复旦风》。画版式,找工人排字,校对,学到的本领全用上了。我也有了第一篇真正的创作《我这个挑剔鬼》。校庆日,6角钱一本的创刊号,大卖6000册。
当我把抄写的诗稿交给《萌芽》杂志编辑时,真是心潮澎湃:怀着中奖的渴望,同时准备接受退稿的无情打击。幸运的是,处女作就这样变成了铅字。
毕业后办文学杂志《开拓》,经常收到油印铅印的个人诗刊。
就我的经验而言,印刷品质好的文字,更容易感染人。读手写的和印刷出来的,感受完全不同。
后者隐含有发表过的意思,字字精神,句子里好像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即使不算好的句子,铅印出来也会有一丝特别的意味。
贵州诗人陈绍陟800行的政治抒情长诗《哀我中国》,就是因做成工整别致的打印稿而夺编辑眼球,在1989年第一期发表后,赢得了文学界强烈的关注。
迷恋铅字的发表之瘾,如今想必都该自愈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