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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本质新论
2012-01-01
温建辉
理论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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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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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关于犯罪本质的认识主要包括法律本质观、政治本质观和社会危害性本质观。关于犯罪本质观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犯罪本质不宜由其他现象来界定,不宜由社会危害性来界定,也不宜用关系属性来界定。关于犯罪的本质,应该从三个层面把握:犯罪的本质是一种不见容于社会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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