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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互助资金功能加速脱贫致富步伐

2011-12-31曾晓平

老区建设 2011年7期

  2006年9月,乐安县作为全省第一批开展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县共安排了5个贫困村进行试点,总户数为2099户,总人口8286人,其中贫困户429户。到目前为止,试点村共注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7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农户交纳互助资金4.9万元,资金占用费收入5.8万元,资金总规模为110.7万元;已人社农户634户,占总农户数的30.2%,累计发放互助资金454.6万元,累计发放对象1436户,其中贫困户629户,占发放对象的44%,借款贫困户占入社贫困户的比例为78%。累计到期还款365.8万元,逾期未还有23笔共计8.2万元,还款率达97.8%,损失1笔资金3000元,原因是借款户主意外死亡。2010年底,该县又新增5个村实行扶贫互助资金试点。通过四年来的工作实践,该县互助资金运行平稳,群众十分认可,借款农民均从“短、平、快”的种养业中获得较好收益。
  
  一、初步成效
  
  1、助推了贫困群众增收。互助资金借款手续简便、门槛低、成本低,大大低于当地信用贷款利率,为贷款无门的贫困户找到了出路,增强了他们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一般借款户年均可增收800元左右,高的在1500元以上。浯塘村贫困户谢国祥在2007年2月借互助资金3000元用于购买良种和化肥,当年耕作10亩田,当年收入达1.3万元并在当年9月还清了借款本息。从2008年开始他又连续两年借互助资金5000元购买生产资料,除了耕作自家10亩田外,还耕作外出打工人员抛荒的12亩田,每年收入近3万元,摘掉了贫困帽子。
   2、助推了特色产业发展。实行互助资金以来,使一些想发展生产却缺乏资金又无力从银行贷款的贫困户,能以较低的成本和更便捷的手续借到钱,从而极大地提升了他们发展生产、改变落后、治贫思富的积极性。湖坪乡坊塘村依靠“互助资金”引导农户发展蚕桑生产,拓宽村民增收渠道,如今该村蚕桑生产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桑园面积达480亩,比2006年增加了300多亩,是全县最大的蚕桑生产基地之一,桑农由原来的40户增加到126户,户均增收达7000多元。通过互助资金,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5个试点村均已成为全县烟叶、蚕桑、蘑菇等特色产业明星村。
  3、助推了合作组织发育。在发展特色经济的同时,5个试点村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得到了较好发育,应运而生的烟叶协会、蘑菇协会、蚕桑协会、生猪协会等经济合作组织与扶贫互助社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牛田镇员陂村成立扶贫互助社后,蘑菇种植大户也相应发起成立蘑菇协会,吸收120多户菇农加入协会。协会实行统一培训、统一供种、统一操作,分散种植管理,集中收购、加工、销售。产品销往福建、上海等地,市场行情火爆,产品供不应求。“扶贫互助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的经营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农户在发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信息、资金、技术、销售等方面的难题,极大地促进了蘑菇产业的发展,使该村成为全县最大的蘑菇村。
  4、助推了管理能力提升。“互助资金”是由村民推选的理事会进行管理,使村民在参与管理中提升自身能力,锻炼服务本领。同时,在具体工作中,还把培育农户信用观念,提高贫困户自我监督、自我发展作为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宣传教育,贫困农户清醒地认识到“互助资金”是政府为穷人办事,滚动发展的财政资金,这是政府帮农民开办的“自家银行”,要倍加珍惜和关注。同时要以此为契机,学习科学技术,加大生产投入,依靠自我发展来摆脱贫困改变现状。
  5、助推了干群关系和谐。南村村支书、种烟大户陈中来,结对帮助两户入社的贫困户发展烤烟生产,每户担保借款5000元。陈中来从建烤房,到烟叶种植、施肥、采摘、烘烤、分级扎把等各个环节,手把手地指导帮扶贫困户,两户贫困户当年便从种烟当中受益,从而找到了致富门路。乡村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实行“1+1”结对帮扶,并亲自为贫困户签字担保借款,指导贫困户用好用活扶贫互助资金发展生产,从而大大地改善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村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形成了团结互助、和谐共进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做法
  
  1、把好准入关,选好试点对象。在贫困村中建立扶贫互助社是扶贫工作的新鲜事物,为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该县对10个试点村作了精选,制定了“五好”入选条件,要求村风民风好、农户信誉好、治安状况好、产业基础好、村级班子好。
  2、把好主体关,激发群众参与。群众广泛关注和参与是做好扶贫互助的前提。在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该县广泛宣传上级互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政策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大贫困群众在懂得互助资金“民有、民管、民用、民受益”性质的同时,更懂得这是党和政府帮助贫困农户摆脱贫困的一项新举措,从而倍加珍惜,积极参与。2006年,第一批5个试点村均成立了村级扶贫互助社并经民政部门注册,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道、正派、有责任心的扶贫互助社理事会和监委会。理事会负责借款审批、发放、回收等日常事务,监委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行为是否违规。试点村召开社员大会研究制定了扶贫互助社章程和资金管理办法,做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5个试点村已人社的农户为634户,占总农户的30.2%,贫困户入户277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入社率达95%以上。
  3、把好滚动关,放大扶贫资本。为扩大互助资本,该县财政特对每个试点村另外配套了5万元,所有的村组干部和有劳动能力的党员均带头入社并每户交纳入社互助金100元,贫困户免费入社。5个试点村共收到村民入社互助金达4.93万元。为使互助资金做到“村内互助、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该县明确了借款额度和期限,要求按照借款对象生产经营规模和状况来安排借款额度,每户最多不得超过5000元,借款期限要根据扶持项目生产季节和周期而定,一般为6至10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同时,还规定借款对象不能连续借三年。四年来,5个试点村在75万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下,已累计滚动使用互助资金达454万元,使原扶贫资金放大了6倍。
  4、把好监管关,规范运行程序。一是瞄准对象。要求发放对象必须是身体健康,有生产和偿还能力,生产积极性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且必须是人社的农户,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给予优先和重点扶持,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覆盖面要在50%以上。二是搞好发放。按照“本人申请、社员评定、张榜公布、理事会审核”的原则,由人社农户向理事会递交借款申请,通过社员评定,张榜公布三天,村民无异义后,理事会进行审批。发放程序是由乡镇财政代管户根据理事会审核意见,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打到借款户“一卡通”上,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三是强化管理。在村财乡管的村级账户中单独设立“互助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独立核算。每月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资金占用费,对贫困户给予适当减免,从资金占用费中提取50%,用于理事会成员误工补贴或其他合理开支,结余资金转入“互助资金”。试点村每月底向县扶贫和移民局、财政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表格,每半年上报互助资金运行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四是做好回收,实行借款担保制。由担保人写出承诺书,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借款户未按期归还借款的,可在担保人销售农产品销售收入或担保户其他资金中予以扣回。该县员陂村规定互助资金借款必须由本县公职人员担保,大大提升了资金的安全性。五是注重考核。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和考核“互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考核结果与扶贫项目安排挂钩,好的给予扶贫项目奖励,差的则下发整改意见书并少安排项目资金。
  5、把好成效关,给力脱贫致富。该县规定互助资金主要是扶持扶贫主导产业(“烟叶、蚕桑、蘑菇”等)为主,安排扶贫主导产业生产的借款资金要在50%以上,对其他种、养业,视借款对象生产情况给予适度扶持。对其他非生产开支一律不得安排借款。
  
  三、工作体会
  
  1、为“扶贫到户”探索了新机制。扶贫资金入户难和贫困群众增收难一直是扶贫工作两大难题。过去扶贫资金绝大多数是用于穷人和富人均可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体现“特惠制”,实行互助资金则为扶贫资金入户,瞄准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供了很好的载体。
  2、为自我管理搭建了新平台。互助资金理事会和监委会均是由村民投票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同时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和互助社章程,唤醒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体现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权力,激发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发展生产、壮大产业、加快增收步伐的热情。
  3、为缓解资金短缺开辟了新途径。贫困群众增收难脱贫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资金。实行互助资金使得扶贫资金循环利用、村内滚动,有效地解决了贫困群众贷款难的问题。浯塘村四年来累计发放互助资金94万元,发放对象235户次,其中有105户次是一直无力从银行贷到款的贫困户,他们喜称“互助资金”是“穷人的银行”。
  4、为培养诚信农民提供了新抓手。互助资金借款还款工作机制,培养了农民“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诚信意识,树立了“诚信为本、信誉第一”的做人准则。
  5、为推进社会和谐构筑了新模式。贫困群众借款请村里党员干部、生产能人担保,使借款人产生感恩情怀,担保人则更加关注并指导借款人生产,从而形成了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关系,有效地推进农村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