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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途径探索

2011-12-31周民源

银行家 2011年8期


  农信社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主力军,推进农信社改革既是当前银行业改革的需要,也是农信社发展的需要。黑龙江省正经历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历史阶段,如何把服务“三农”的“主力军”打造成“生力军”,更好地服务于龙江“三农”,确保国家粮食战略安全得以实现,这是农信社改革发展监管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战略课题。
  近几年来,黑龙江省在深化农信社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但由于时间较短,原有历史包袱重,更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全省农信社改革发展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是产权制度改革进展较慢。虽然经过2010年不懈努力和推进,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截至目前,已组建农商行4家。但相对于全省80多家法人机构来讲,也只是开始起步。二是整体抗风险能力有待提升。截至2010年末,农信社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仍处于全国较低水平。由于多方面原因,单体机构风险问题还非常突出,这些机构仅依靠自身努力很难走出困境。三是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机制尚未建立。几年来,农信社改制的力度虽较大,但是公司治理机制的转换进展还相对缓慢,旧观念、旧体制、粗放管理的痕迹仍然比较明显,比如:农信社员工素质整体较低,不能适应现代金融业发展的要求;尽管已初步建立了“三会一层”的管理架构,但“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理事长“一长独大”,决策、执行、监督制衡机制缺失等。这些一直是困扰农信社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要切实解决机制转换上的问题,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深化改革。实践证明,任何改革都是对固化思维方式的破除,更是对原有体制机制的再造。改革进程中的障碍和阻力无法回避,阵痛和代价付出不可避免,但徘徊不前更是没有出路。改革的问题要在改革中探索,发展的问题要在发展中解决,破解这些深层矛盾和问题的根本之策只能是继续深化改革,唯一出路只能是谋求更好的发展,攻坚思路也只能是谋划更为科学的举措。从监管方面看,农信社历史风险较高,尤其是不良资产率较高,这些历史风险的处置单纯依靠农信社自身的力量无法尽快解决,有些农信社根本不可能解决或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解决,只有通过监管助推“外科式”改革才可能有效地化解历史风险。如,通过注入政府优质资产或通过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来共同处置;经过改革化解历史包袱和风险,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激励约束机制。从当前看,必须改革农信社才有发展的希望。
  
  农信社改革的基本思路、目标及原则
  总体思路和目标
  从黑龙江省省情与农信社实际出发,农信社改革的总体思路应是“以化解不良资产风险为突破口,以股份制改革为方向,以组建农商行为手段,以提升‘三农’服务水平为目标”,力争用3~5年时间,逐步将农信社改造成资本充足、治理健全、内控严密、运行安全、特色鲜明、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农村金融企业。以化解不良资产为突破口,是基于农信社目前不良资产较高、包袱沉重的现状而提出的,农信社必须首先化解不良资产风险,才能轻装上阵。以股份制改革为方向及以组建农商行为手段,是指农信社无论是否组建农商行,都要实施股份制改革,这符合构建现代金融企业的一般要求。以提升“三农”服务水平为目标,是指农信社要克服困难,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这符合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的省情,也符合农业发展必然走向产业化、集约化的市场定位要求。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农信社自身实际和市场定位需要,注重梯次推进实现以下分项目标。在支农服务方面,在已实现乡(镇)基础性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2012年底前实现县域内乡(镇)物理网点及金融服务全覆盖。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进一步提高。在产权改革方面,2012年底前力争组建20家左右县级农商行,使完成组建县级农商行的数量占全省县级法人的25%左右。在经营发展方面,2013年底前全省历年亏损挂账全部弥补。2015年底前全省大多数法人机构主要经营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在监管指标方面,2011年底前县级法人资本充足率全部达到基本监管标准。2012年底前县级法人不良贷款比率进一步大幅下降。2013年底前全省绝大部分法人机构核心监管指标达到或接近商业银行审慎监管标准。
  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按照构建全面满足现代农村金融服务的标准衡量,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服务三农,股份改革,保持县域,分类监管”的原则。
  服务“三农”,即农信社无论怎样改革,都必须始终坚持服务“三农”宗旨,牢牢把握支农服务方向,服务微小企业和县域经济,这既是农信社功能定位需要,也是改革的主要成效标志,更是作为农业大省“三农”发展的实际需要。
  股份改造,即农信社改革已步入“深水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体制、机制建设问题,其中核心和本质都归结于产权改革。股份制作为一种现代产权制度,虽然不一定能够解决所有问题,但相比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而言,更具有制度优势。从现实出发,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积极推进以股份制为主导的多元化产权制度改革,是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企业的必然趋势。
  保持县域,即目前黑龙江省81家县级法人(含农商行)所辖1864家机构,除少部分在省会及中心城市外,90%以上的机构分布在县域,而这些机构的90%以上贷款均为涉农贷款,全省农业经济发展整体上看还是以高度分散的农户为特征,这两个90%决定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必须要与高度分散的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相适应,而且机构的组织层级不宜过长,所以整体上应该坚持县级法人地位不变。
  分类监管,即外部监管是保障农信社顺利改革与健康发展的基础,黑龙江省农信社以县级联社为单位,无论是历史包袱,还是监管指标的健康度,其整体差异性较大。因此,在监管过程中应当坚持实施分类监管,对好、中、差不同的农信社采取差别化监管。
  
  推进农信社改革主要途径选择
  实施“三步走”战略,统筹推进农信社改革
  黑龙江省农信社经营基础参差不齐、健康度差异较大、经营发展水平不均衡的问题非常突出,这决定了全省产权制度改革不能按“统一尺度、统一进度、统一模式”实施。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本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成熟一家,改制一家”的基本思路,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出发,黑龙江省银监局提出实施“改进+改造+改制”的“三步走”战略。改进就是按照监管规划目标,扎实做好各类风险的化解处置工作,确保主要核心监管指标尽快达到监管要求。改造就是在核心监管指标已经达标的基础上,按照现代金融企业标准,全面系统实施股权改造及股份制改革,为组建农商行做好前期准备。改制就是在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机构中择优选取,对达到组建条件的股份制农信社完成组建农商行。
  以治标为重点,提高农信社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