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演练教学法在中职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
2011-12-31吴梅
考试周刊 2011年88期
摘 要: 本文从目前中职学生的教学实际出发,提出了示例演练教学法在中职计算机教学中应用的意义和策略。
关键词: 示例演练教学法 中职计算机教学 应用
1.引言
传统的教学方法是教师讲、学生听然后练习的方法,一部分学生会认为操作简单而感觉乏味,另一部分却对于教学知识点无法正确把握,出现学不会的现象,需要教师一遍遍地辅导。学生两极分化现象比较严重,许多学生表现出对学习没有太大的兴趣。这样一来,学生的计算机学习能力没有得到培养,不会进行延伸学习、探索学习。
2.中职计算机教学中引入示例演练教学的意义
2.1有利于改革传统概念的教学
传统教学方式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以灌输的方式从书本到书本,从概念到概念,关注的是学生学习了哪些知识,忽视了对学生学习潜能的开发,导致学生理论与实践脱节,而示例演练教学十分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自主性的发挥,注重引导学生通过自主的思考和练习发现知识。
2.2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区别于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方式,示例演练教学强调知识的获取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教学应遵循这一规律,强调使学生通过自主思考和练习归纳和掌握知识。在这个过程中,能培养学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3有利于促使学生学会学习
学会学习是学习型社会对人们能力的基本要求。传统教学教给学生的是应用概念解决问题的现成答案,学生获得的是背诵、机械记忆、按标准答案答题的知识;但在示例演练教学中,学习者是知识的接受者,更是学习的主体,主动做某件事与被动做某件事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只要对学习有兴趣学生就会获得自主学习的方法,使学会学习成为现实。
3.中职计算机示例演练教学策略
3.1示例演练教学法策略
示例演练教学法强调知识的获取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教学活动中也应该遵循这一过程,让学生通过自主的思考和练习归纳和发现知识,并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技能,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依据示例演练教学法思想,可以得出示例演练教学的步骤是:(1)提出问题,给出示例。(2)给出解决示例问题的基本工具,让学生动手演练,动脑思考。(3)讨论、归纳出问题中包含的规律和概念,并在新问题中应用。
3.2先行组织者策略
在呈现教学内容本身之前,先呈现一些密切相关的,包容范围广但又非常容易使人理解和记忆的引导性材料——先行组织者,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建立有意义学习的心向,从而构成学习的问题情境,组织者一般呈现在要学习的材料之前,但也可以放在学习材料之后。它既可以比原学习材料的抽象性、概括性高,也可以比原学习材料更加具体。可以将“先行组织者”作为思维工具迁移到新课题中,分析两者间的相同成分和不同成分,以相同成分作为推理的依据,将新课题纳入原有的知识范畴,以不同成分作为线索,寻找调整原有认知结构的方法,以满足新课题的目标要求。也可以将新知识纳入到原有认知结构中,即将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中的上位知识和并列知识建立联系,使新知识取得结构性的概括意义。“先行组织者”教学策略适用于具有上位学习或并列学习同化关系的学习内容。
3.3具体内容的教学策略使用
列举实例是应用示例演练教学法的基础和开端。在教学中,学生首先通过考察实例来发现知识,在教师的指导下,动手演练,并进行创造性的改造。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给学生文本框的插入方法,然后放手让学生做,教师点击菜单的操作是先行组织者,学生已具备了对工作界面和工具栏熟练使用的技能。教师引导学生复习,并让学生自己动手,这充分体现了先行组织者策略。教师只需引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自己探索新知,每一位学生从自己的角度出发,都会提出问题,无所谓深浅,重要的是学生解决这些问题时会非常主动,学生探求问题答案的过程就是获取知识与技能的过程。教师的演示过程让学生对所学知识由感性上升到理性,再通过自身演练,由具体形象变为深刻抽象,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通过讨论、归纳出问题中所包含的规律和概念,并在新问题中应用,符合示例演练教学的步骤。最后学生通过归纳总结可以把在练习过程中学习到的零碎的知识汇集成系统的整块知识,从而巩固上一个阶段的学习成果,真正灵活地应用这些知识。
4.结语
示例演练教学法可以解决两极分化现象,学生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提出问题,加强学生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在示例演练教学法中,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可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途径,促使学生具有强烈的自主意识和学习动机,这样的动机可以促使学生积极练习,增强学生的实操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吴建平,顾志刚.示例演练法在电脑图像处理教学中的应用[J].电脑知识与技术,2006,(2).
[2]崔玉波.高职院校计算机基础示例教学之我见[J].计算机教育,2005,(5).
[3]成兰,张豪文,曹宇旗.对“示例演练教学法”的实践和探讨[J].中州大学学报,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