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坏账损失的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2011-12-31于景丽
于景丽
(大兴安岭图强林业局营林处,黑龙江 大兴安岭 165301)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货在物价上涨时期的计价可以采取后进先出法,对应收账款要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应采用加速折旧法等,这就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某些经济业务有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当选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乐观影响最小的那种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谨慎性原则是会计核算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计原则,是对会计指导思想或观念的描述。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济活动的不稳定性是谨慎性原则产生的基本前提。
1 存货计价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期末存货的实际价值,以便在会计报表中披露正确的信息,往往要确定期末结存存货的价值。《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货在会计期末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这种方法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使存货符合资产的定义,遵循会计核算稳健性原则,避免虚夸企业的资产,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恰当地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对于真实反映存货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存货的成本。据此计价能使出售和耗用存货的成本接近当前水平,并与当期的收入相配比,有助于较客观地反映企业现实条件下的经营成果,特别是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可使企业不致因货币贬值而表现为虚增利润。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是对历史成本原则在运用时的修正。具体运用于存货计价时,如果存货的市价下跌,意味着企业将有的存货在日后使用或出售时的价值或获取收入的能力也相应降低,相对于存货的历史成本来说,将造成一定的损失。为了稳健地反映存货的价值,即以可变现净值取代历史成本作为存货的价值。对存货市价低于可变现净值而形成的损失作为当期费用加以确认。这样做,避免了将这种损失推迟到以后期间,也有助于各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相对正确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是指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的较低者进行计价的方法。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后的价值,并不是指存货的现行售价。企业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2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的计算,也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和纳税。因此,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企业在对折旧方法进行定期复核中,发现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则应当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时应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在物价水平相对不稳定的条件下,如何依据企业实际选择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在一定范围内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其原因在于:①它可以更好地贯彻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②可以均衡资产各期使用成本;③可以使企业取得缓交所得税的财务利益,增强企业后劲。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这是建立在资产使用的自然属性基础之上的。没有考虑资产的经济寿命、物价变动和技术变革等因素,折旧额在每个会计期间都相等,导致资产的磨损费用补偿不足,企业装备十分落后,产出低,成本高,企业面临着无力进行实物更新的严峻现实。而依据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属性,固定资产的效能与其使用时间成反比,理应加快企业成本费用的补偿速度,加快企业技术装备更新,从而提高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因而采用加速折旧法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条件下,可提前收回部分投资,减少因物价上涨而发生的货币时间价值损失,实现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的统一。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都属于加速折旧法。采用加速折旧法后,使固定资产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其递减的速度逐年加快。加快折旧速度的目的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加快得到补偿,符合谨慎性原则和配比原则。
3 关于坏账损失的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备抵法时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项应收账款全部或者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款项的金额。采用备抵法的优点有以下三点:一是预计不能回收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及时计入费用,避免企业虚增利润;二是在报表上列示应收款项的净额,使报表阅读者更能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情况;三是使应收款项实际占用资金接近实际,消除了虚列的应收款项,有利于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备抵法下,如何正确地估计每一个会计期间的坏账损失数,是采用这种方法的关键。
①销货百分比法,这一方法是以本期销货总额或赊销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由于坏账仅和当期因赊销而发生的应收账款有关,与当期的现销无关,因而采用赊销总额为基础估计坏账更为合理。但由于各赊销项目收账期间长短不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相差很大,笼统地按一个百分比计提坏账准备不尽合理。
②账龄分析法,它是根据各应收账款账龄的长短来估计坏账。理论上讲,应收账款被拖欠的期限越长,客户的信用级别越低,以至偿债能力越差,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采用这种方法,企业利用账龄分析表所提供的信息来确定坏账准备金额。账龄分析法较实用,能直接表明应收账款的估计可变现金额。但这种方法并没有将坏账损失反映于其应属的会计期间。也就是说,坏账损失将和与其相应的营业收入分别在每个不同的会计期间入账,从而使各期的收益计算不够准确。
③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是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来估计坏账损失,确定应计入"备抵"科目的数额。当"备抵"尚有余额时,本期应计提数实际等于期末应收账款所提坏账准备总额减去备抵科目余额所得的数额。这一方法同账龄分析法原理相同,同是按应收账款的余额来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所不同的是,出于简便而利用一个综合的百分比来进行估计。运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这一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为3‰~5‰。从理论上讲,谨慎性会计原则代写论文虽然具有较强的倾向性,但恰当地应用它并不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适度应用谨慎性原则对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是有充分保证的,它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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