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乔布斯:改变世界的“神奇大师”
2011-12-29张锐
对外经贸实务 2011年11期
一个曾在街头吸食大麻的混混,一个曾赤脚朝圣佛门的信徒,一个只在大学里呆了仅半年的辍学生,一个经常破口大骂员工的暴君……,在史蒂夫·乔布斯的身上,虽然人们找不到如同比尔·盖茨那样谦谦君子的优雅,也难以看到如同沃伦·巴菲特那样的慈眉善目,但就是这位不按常理出牌并且与死神抗争7年之久的铁血硬汉,以自己超凡脱俗的理念与能力锻造出了全球市值最大的苹果公司。而且,其手中魔幻般托起的缤纷产品,装点与布彩了数十亿人的生活,进而生动地引领着世界变革的潮流。正是如此,人们同样给予了这位“神奇大师”的尊崇与敬仰,还有无尽的缅怀与追思。
年少浪子
如同芸芸众生不能选择他们的出身那样,父母在乔布斯出生前就为他安排好了生命的约定。由于母亲是一位未婚先孕的大学生,再加上生活拮据,在乔布斯尚未落地前妈妈就做出了将其送人的决定,同时也开出了领养条件:孩子能接受好的教育。第一个前来要求领养的是一对律师夫妇,但事后对方改变主意要领养女孩,未婚妈妈只得给领养预备名单上的另一个家庭打电话。但是,临近要生产前夕,乔布斯的母亲却一直拒绝与他们签定领养协议,原因是这对夫妇连高中都没有上过。最终,在得到了对方“一定会供孩子上大学”的书面承诺后,母亲才接受了保罗·乔布斯和克拉拉·乔布斯夫妇的收养要求。
生活在一个普通蓝领的家庭中,虽然乔布斯没有享受到富豪人家子弟那样的阔绰与优越,但却得到了养父母的细心照料和关爱。在让孩子读完小学之后,保罗夫妇又将乔布斯送到了本市一所不错的中学学习。不过,两个月之后,乔布斯却告诉父母并不喜欢自己所读的中学,并决定不去上学。无奈之下,保罗夫妇只得搬家到一个名为洛斯阿尔托斯市的地方。也正是在当地的中学里,乔布斯结识了对他后来成功发挥最重要作用的人——斯蒂夫·沃兹。
沃兹比乔布斯大5岁,是一个远近闻名的电子学小专家,当时已是科罗拉多州立大学一年级学生,只因恶搞学校管理部门的计算机而被赶出学校。与乔布斯一样,沃兹做事很专心,但生性孤僻并且不那么合群,同时,与乔布斯相比,沃兹单纯快乐,总是沉浸在计算机和电子学的世界里;而乔布斯则有着灵敏的商业头脑,并且具有抓住人死缠烂磨的本领。性格的互补让两个天才少年只要碰到双方都感兴趣的话题就滔滔不绝。
乔布斯与沃兹第一次合作的成果是一个可以盗打长途电话的电子装置,而且乔布斯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蓝匣子”。不仅如此,乔布斯还说服了沃兹将“蓝匣子”在附近的校园里兜售。效果出乎他们的意料——“蓝匣子”从最初的每只40美元到最终卖到了300美元的好价钱,直到一天晚上在校园一角乔布斯感到一支枪对准了他的后脑勺后,这宗生意才最终罢手。
中学毕业之后,乔布斯决定去读俄州一所崇尚自由思想但是收费昂贵的私立大学,他告诉养父母,说那是他唯一想去的大学。夫妇俩再一次满足了养子的任性要求,穷其所有,把他送进了里德学院。不过,一个学期后乔布斯却宣布退学,理由是对无聊课程的厌烦和对REED大学美术字课程的热爱。可是,仅仅学了几个月的美术字课程后,乔布斯的兴趣又转移到了另一件更具刺激性的事情上来。
上个世纪70年代初,嬉皮士运动在美国西海岸泛起,乔布斯很快吸收了这种反文化传统的价值观。在这种不接受任何规则和迷幻般的自由主义世界里,乔布斯似乎找到了理想的生活方式——通宵酗酒并疯狂地吸食大麻。及至后来,无所事事的乔布斯将兴趣转移到了东方哲学上,他甚至光着脚跑到印度,穿着破烂衣服开始修行之旅,结果也是一无所获。
车库创业
上世纪70年代中期计算机正在从大型化向中小型化和微型化(PC)转变,与以前一台计算机需要上百工程师共同的努力才能制造出一台庞然大物完全不同,当时一个人只需要购买足够的电子元器件,加上敏锐的思维,就可以造出一台只有电视机大小的个人电脑了。一次,无所事事的乔布斯逛街时在一个报摊上随手翻阅一本名为《大众电子学》的杂志,从杂志的扉页上乔布斯了解到世界上出现了一种新玩意——一个名为Altair的长方形盒子,据说是第一台“个人”计算机。乔布斯很快意识到,这个东西与沃兹一直以来在琢磨的那个东西非常相似。于是,乔布斯兴奋地跑进了沃兹宿舍,把《大众电子学》递给了他,而正在睡觉的沃兹也激动地跳将起来。接下来发生的故事并没有超出一般人的想象:乔布斯与沃兹立刻驱车前往旧金山买回芯片,设计了一个电路板将芯片及其他一些部件安装在上面,通过接口将微处理机与键盘、视频显示器连接在一起。仅仅几个星期,一台其貌不扬、赤裸着身子的电脑就诞生了。
然而,当时已在惠普有了稳定工作且没有经济压力的沃兹只将制作PC电路板作为个人爱好来看待,但乔布斯却完全不同,他所思考的是如何将眼前的这个“丑东西”转化成利润。于是,在乔布斯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沃兹卖掉了心爱的惠普65可编程计算机,而作为商业决心的展示,乔布斯也卖了自己的大众汽车。1976年愚人节那天,在乔布斯的车库中,乔布斯与沃兹签署了一份启动资金为1300美元的新公司成立协议,公司的名称由偏爱吃苹果的乔布斯一锤定音———称为苹果。苹果电脑公司的产业模式非常简单:沃兹负责设计电路模型,生产出的电路板由乔布斯负责投放市场。
1976年苹果电脑公司推出的Apple I无疑只是沃兹的“原创”——只有电路板,没有键盘、电源、显示器等外设装置。但在与别人的交谈中,乔布斯却发现,消费者期待的是一台完整的个人电脑,而不仅是一块电路板。于是,到研发Apple II的时候,乔布斯决定为消费者提供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