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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贪官录

2011-12-29李湘宁

财经 2011年18期


  2011年7月19日上午,“天堂”苏、杭的两位前副市长——许迈永与姜人杰,在同一天被执行死刑。
  
  据司法判决,两人均折戟于城建领域,且犯罪金额巨大,单受贿一项,金额都超过亿元。
  
  这不过是豹之一斑。近半年以来,亿元巨贪接二连三:4月,山东省日照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华森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总额达1.6亿元,获罪无期;5月,中华全国供销总社财务部预算处原处长刘林祥因挪用公款3.96亿元,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到6月,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陆锦昌因挪用公款2亿元、受贿4750万元,被判无期。
  
  从地方大员到科级小吏,涉案金额过亿元的落马官员越来越频繁出现。中国贪腐是否渐入“亿元时代”?《财经》记者梳理公开的司法判决,获得48名贪腐过亿元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样本(见图表:“亿元贪腐官员”清单)。当然,由于司法信息不透明,司法审判过滤犯罪金额等原因,该样本难以涵盖全部。
  
  以审判时间为参照,2000年以前此类案件仅六起,这一数字与2001年至2005年间相同。2006年至2010年井喷出现,平均每年就发生六起,2011年上半年刚过,已有五起案例。
  
  1997年修订通过的《刑法》,将贪污贿赂犯罪的起刑点升至5000元,这一数字保持至今。现实正在不断考验法律准绳。“亿元贪腐官员”作为落马官员的典型,其样本折射出官员腐败在领域、手段及案发后量刑上的流变与趋势,亦可为反腐者鉴。而逐年上升的官员巨额贪腐数字背后,既关乎经济的迅猛发展,更有监管缺失、犯罪手段迭新等原因。
  
  贪贿高发地
  
  这48人的样本中,“中行开平案”主角许超凡与许国俊2009年在美国获刑,涉及洗钱罪、跨国转运盗窃钱款罪、伪造护照和签证罪等罪名。统计表明,另46名在中国接受司法审判者中,被判处挪用公款罪者有41人,受贿罪者28人,贪污罪者23人。
  
  其中,仅贪污受贿一项即上亿元者,就有四人,分别是许迈永、姜人杰、王成明与陈同海。无独有偶,他们都是靠在房地产、城建工程等领域长袖善舞,寻租谋利。
  
  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十数年高歌猛进,房地产业由此成为权力寻租市场的一块沃土,握有相关审批权的部门、官员遂成为寻租热点。
  
  据判决书,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间,许迈永利用担任萧山市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工程等领域,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此外,他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
  
  浙江坤和集团董事长李宝库是许迈永的行贿者之一。在许迈永的“运作”下,其拿到西湖科技产业园项目102亩土地的使用权,由此李宝库许诺送给许迈永2000万美元,并于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先后八次将共计830万美元汇至许迈永的指定账户。
  
  许氏深谙土地市场设租之道,从项目开发权竞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拆迁、招拍挂、退税优惠到返还土地出让金,乃至变更土地用途、配套设施承建、转让股权等,几乎每个流程皆被开拓出敛财之机。他还先后收受了汉帛(中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高志伟贿款2000万元、浙江开氏1Szq80MZvuGZAQRpJOJbrw==集团董事长项兴良贿款2500多万元。
  
  姜人杰案情与此相类。作为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