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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自建党初期至建国初期的民族政策思想的演变

2011-12-29张溦

考试周刊 2011年13期

  摘 要: 中国的民族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方法。民族政策思想是党和国家对民族政策的认识论问题,它的演变,反映着中国民族问题的变迁,指导着民族政策的发展和完善。从民族自决的思想,到联邦制和单一制的抉择,最终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其中的政策思想的演变更加清晰地展示了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智慧和魄力,也为现阶段民族政策优越性的发挥提供了历史经验。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建党初期 建国初期 民族政策思想 演变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在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对中国的民族问题的解决之道进行了探索,至建国初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已经通过实践和讨论,得出了适合中国现实国情的民族政策,结合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对苏联经验的扬弃,逐步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推行。正是这些在不同阶段国情下提出的民族政策思想和据此实施的民族政策,使中国共产党能够在各个阶段积极应对民族问题,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奠定了最广泛和坚实的基础。这个过程民族政策思想的演变,体现了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对革命斗争形势、对中国民族发展的历史和规律不断深入的认识,也折射了党在执政理念和政治实践方面的日趋成熟。
  一、民族自决思想
  民族自决是马克思主义对待民族问题上的一个基本原则。民族自决的主要目的就是使那些在殖民地的被压迫民族摆脱帝国主义的压迫,使之有权利组织和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家”。这一立场在马克思及恩格斯在对待波兰和爱尔兰的问题上有着明确的表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帝国主义对世界进行了瓜分,民族的概念在这样的形势下,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全世界可以划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在这种情况下,民族自决权就成为了被压迫民族同压迫民族、帝国主义殖民体系和帝国主义的奴役作斗争的强大的武器。列宁曾经指出:“民族自决也就是争取民族彻底解放,争取彻底独立和反兼并的斗争,不管采取什么方式,直到起义或战争为止。”①
  中国共产党在早期强调以民族自决权这一政策处理民族问题主要的历史原因是,我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根本的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自决的理论自然是我党处理民族问题的理论基础,加之苏联革命经验的深刻影响、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民族平等和国家独立的革命任务,共同决定了民族自决这一我党在早期的民族政策。
  1922年,中国共产党“二大”提出了蒙古族等少数民族“自决”“自治”的主张,这说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党是肯定民族自决思想对中国民族问题的积极意义的。1923年,中国共产党“三大”通过的《党纲草案》“共产党之任务”,更是明确提出:“西藏、蒙古、新疆、青海等第和中国本部的关系由各民族自决。”②此后在1924年1月我党参加的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国共两党共同制定的民族纲领宣言中,在1928年党的“六大”通过的《政治决议》中,在1933年和1934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在1935年和1936年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公民宣言》与《对回族人民的宣言》中,在1936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内蒙工作的指示信》中,都明确地表达了接受和支持民族自决的立场。
  1929年1月,在红军第四军自井冈山向赣南闽西进军途中发布的布告中,如是提出:“红军宗旨,民权革命,……打倒列强,人人高兴,打倒军阀,除恶务尽。统一中华,举国称庆,满蒙回藏,章程自定。……——军长朱德,党代表毛泽东。”1938年11月24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王稼祥,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杨尚昆,八路军第一二零师师长贺龙、政治委员关向应给八路军第一二九师参谋长周士第、政治部副主任甘泗淇转大青山支队支队长兼政治委员李井泉的电报《在大青山坚持游击战争》中写道:“(一)大青山北靠外蒙,敌正重视,察热游击战争尚未开展,又形孤立,欲在那里建立冀察晋型的根据地,在今天则不可能,但坚持长期游击战争,建立游击根据地,完全可能,……(四)另一基本任务是:团结蒙汉人民联合抗日,以我们正确的少数民族政策来改变中国过去传统的错误政策,我们做成模范来推动影响国民党,首先是傅作义的转变。
  甲、估计蒙民的民族意识,蒙民对王公的信仰,对德王仍应采取争取的策略,继续执行要求德公回头抗日的口号。
  乙、对蒙人要求收回汉人侵占的土地,应使汉人出相当代价立约收买或作租佃纳租,地方政府应依具体情况分别公正处理,以团结蒙汉联合抗日为原则。
  丙、尊重蒙民风俗习惯、宗教并发扬其文化,勿侵犯蒙民利益,特别是收买马匹。必须切实教育部队。
  丁、吸收蒙人中知识分子,培养蒙民干部,做蒙民工作。
  (五)须向绥察边与铁路以南发展与工作,多繁殖地方游击队,培养地方干部与群众的领袖。……”
  可见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国民族问题的现状和中国的革命斗争形势十分清楚的,对于少数民族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在当时中国革命斗争中的地位,以及怎样处理民族问题和可能带来的后果都是有着客观的认识的。所以,我党的这些主张,在当时对于充分动员各族人民团结起来抵抗帝国主义压迫及反动统治,起到了强大的凝聚作用。
  但是,对于中国这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来说,不论是从我国历史上丰富的、成功处理民族事务的经验上,还是根据革命和建设发展的进程来说,民族自决这个原则都不是解决现实民族问题的最终途径。所以在抗日战争爆发后,我党渐渐扬弃了“民族自决”的提法。从1938年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以后,我党,以及党的领导人公布文件、宣言、著作,在制定的有关民族问题的政策的时候,主要用“民族自治权”这个说法。1946年2月18日,中共中央针对东蒙自治的问题指出:“和平建国纲领要求平等自治,但不应提出独立自决口号。”③在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不提少数民族“自决权”问题的指示:“关于党的少数民族政策的申述,应依据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中民族政策的规定。过去内战时期,我们为了争取少数民族以反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他对少数民族特别表现为大汉族主义),曾强调过民族‘自决权’的问题,这在当时是完全正确的。但今天的情况,已有了根本的变化,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基本上被打倒,我党领导的新中国业已诞生,为了我们国家的统一,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分裂中国民族团结的阴谋,在国内民族问题上,就不再强调这一口号,以免为帝国主义及国内少数民族中反动分子所利用,而使我们陷于被动地位,在今天强调中华民族的友爱、合作和互助团结。”④这一指示,一方面明确了我党清晰地认识到我们国家民族工作当以维护国家统一为第一要务,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我党在民族问题的处理上,有着发展的眼光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于民族政策的新定位,解决了民族自决的问题,也为民族区域自治创造了条件。
  二、联邦制与单一制的考量和抉择
  作为国家形式来讲,联邦制是和单一制相对应的一种形势。一个国家要采取哪一种国家形式,是要根据自己的国情来考量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不同的历史和文化,所以采用的国家形式也不尽相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这两种结构形式都作过全面的阐述。从总体来看,这些经典作家是比较倾向于单一制的。他们认为,这种形式的民主共和国比联邦制国家更有优越性,是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后武器。所以列宁曾经说:“无产阶级借以推翻资产阶级、获得胜利的社会的政治形式将是民主共和国。”⑤只是在这个问题上,俄国没有坚持上述的理论和道路。在十月革命以后,列宁和俄共(布)放弃了单一制,而是选择了联邦制,并且正式宣布:“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是建立在自由民族的自由联盟基础上的各苏维埃共和国联邦。”⑥并且在之后的1922年底与乌克兰、南高加索联邦、白俄罗斯等建立起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这也是由于列宁和俄共(布)在仔细研究了俄国当时的具体情况后提出的。事实上,在一般情况下建立单一制国家,仍然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学说的基本原则。
  
  在早期,中国共产党由于受到俄国和共产国际的影响,加之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是非常成熟,因此就如“民族自决”问题一样,在国家结构形式上效仿俄罗斯和后来的苏联,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也主张过联邦制。从党的二大开始,在提出民族自决的同时,也提出:“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国联邦共和国”。⑦但是事实上,我国国情和苏联不同,不宜实行联邦制。首先,苏联少数民族在全国人口的比例接近半数,而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只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六,并且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的状态。其次,苏联施行联邦制是由当时的形势决定的。俄国经过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许多民族实际上已经分裂成了不同的国家,不得不采用联邦制把按照苏维埃形式组成的各个国家联合起来,作为完全统一过渡形式。我国则是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平等联合地进行革命,平等联合建立统一的人民共和国,并没有经历过民族分裂这个阶段。因此,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更加符合中国的实际国情,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区域自治,更有利于民族平等原则的实现。所以中央彻底否定了在中国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前向政协代表做的报告中作了全面的说明,并在以后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体的多民族多家,而不是联邦制国家,也无法采取联邦制度。”⑧
  三、民族区域自治是党在多民族国家执政的必然选择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成果,也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它是随着中国共产党理论的成熟和实践的丰富,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并且在不断地扬弃“民族自决”和“联邦制”的实践过程中发展起来的。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所作的政治报告《论新阶段》中,全面地阐述了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第一,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等个民族与汉族有平等的权力,在共同对日的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第二,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当地政府需设置由当地少数民族的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为省县政府的一个部门,管理和他们有关的事务,调节各民族间的关系,在省县政府委员中应有他们的为之。第三,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不但不应该强迫他们学习汉文汉语,而且应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语言文字的文化教育。第四,纠正存在着的大汉族主义,提倡汉人用平等的态度和各族接触,使日益亲善密切起来,同时禁止任何对他们带侮辱性与轻视性的语言、文字与行动。”⑨在1939年底发表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他非常明确地提出,中国有四亿五千万人口,9/10以上为汉人,此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彝人、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虽然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长久的历史。中国是一个由多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地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以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方针政策更加明确。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上,实现了飞跃,彻底摒弃了“民族自决”和“联邦制”,选择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实践上,从1928年12月黎族、苗族参加琼崖陵水县苏维埃政权建立,到1936年10月陕甘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再到1947年5月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中国共产党经过不懈的努力,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为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全面、彻底解决民族问题作出了成功样板。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党经过了长期的实践和总结而得出的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不二法门,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统领下,既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安定和统一,又使各个民族充分地享有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力,为本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保障。可以说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硕果之一。当然,正如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开放的发展的学说一样,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也是要不断地完善和充实的。尤其是在现在高速发展且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下,更是要审时度势,即时观察国内外的民族问题动向,以及他们之间的联系,以一个全球化的视角来审度我国的民族问题,同时在具体的政策实施过程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反应。
  四、苏联的警示——大民族主义是多民族国家政治稳定的隐患
  大俄罗斯主义和有其导致的俄罗斯化政策的推行,是苏联民族关系恶化的一个主要因素,虽然斯大林及之后的苏联领导人都表示反对大俄罗斯沙文主义,但是在现实中,正如列宁曾经谈到的:“随便刮一刮某个共产党员,你就会发现他是大俄罗斯沙文主义者。”正是这种挥之不去的大俄罗斯主义的情结,大大伤害了苏联其他民族人民的感情,某些政策还侵犯了个别民族的生存权利,例如民族迁徙等。这不仅使民族关系产生了深深的积怨,在现实中,也直接将苏联内部的民族关系推向崩溃边缘。
  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处理民族问题,团结各少数民族的同时,也一直在警惕和杜绝大汉族主义的发生。1938年,毛泽东在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所做的政治报告《论新阶段》中提出:“(要)纠正存在着的大汉族主义,提倡汉人用平等的态度和各族接触,使日益亲善密切起来,同时禁止任何对他们带侮辱性与轻视性的语言、文字与行动。”⑩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中也提出:“有些地方民族关系很不正常。此种情形,对于共产党人说来,是不能容忍的。必须深刻批评我们党内在很多党员和干部中存在着的严重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即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反动思想,即是国民党思想,必须立刻着手改正这一方面的错误。凡有少数民族存在的地方,都要派出懂民族政策、对仍然被歧视受痛苦的少数民族同胞怀抱着满腔同情心的同志,率领访问团,前往访问,认真调查研究,帮助当地党政组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而不是走马看花地访问。”而且“根据不少材料看来,中央认为凡有少数民族存在的地方,大都存在着尚未解决的问题,有些是很严重的问题。表面上看来平静无事,实际上问题很严重。二、三年来在各地所发现的问题,都证明大汉族主义几乎到处存在。如果我们现在不抓紧时机进行教育,坚决克服党内和人民中的大汉族主义,那是很危险的。在许多地方的党内和人民中,在民族关系上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什么大汉族主义的残余的问题,而是严重的大汉族主义的问题,即资产阶级思想统治着这些同志和人民而尚未获得马克思主义教育,尚未学好中央民族政策的问题,故须进行认真的教育,以期一步一步地解决这个问题。另外,应在报纸上根据事实,多写文章,进行公开的批判,教育党员和人民。”这些论述都明确表达了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对大汉族主义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大汉族主义行为的警惕。
  明确地指出大汉族主义的危害和我党在这方面坚持的民族平等的原则,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为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以上对于共产党自建党初期至建国初期的民族政策思想作了简单回顾。这一思想演变过程既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政策领域的研究历程和实践成果,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民族关系在该历史时段的发展过程。伴随着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成熟,多民族国家的新型的民族关系也在日益稳定,现阶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也应根据国家所处的国内外形势和国际民族运动的特征,不断地自我完善,真正适应中华民族发展需要,以维护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注释:
  ①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1958,第23卷:25.
  ②民族问题汇编.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22.
  ③民族问题汇编.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1000.
  ④朱企泰等.统一战线大事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225-226.
  ⑤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1972,Vol:709.
  ⑥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1972,Vol:404.
  ⑦民族问题汇编.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18.
  ⑧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376.
  ⑨民族问题汇编.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595.
  ⑩民族问题汇编.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595.
  
  参考文献:
  [1]周平.中国少数民族政治分析[M].云南:云南大学出版社,2000.
  [2]青觉.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形成和发展[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
  [3]马戎.民族与社会发展[M].民族出版社,2001.
  [4]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
  [5]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辑委员会《中国少数民族》编写组.中国少数民族[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6]金炳镐.民族理论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3.
  [7]杨顺清.中国少数民族政治关系分析[M].云南:云南人民出版社,2008.
  [8]吴仕民.直面民族问题[M].北京:中央民族的大学出版社,2008.
  [9]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科研管理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历史经验研究[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